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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23 00:15:24瀏覽1626|回應0|推薦13 | |
外偶考試拿身份證 學者:侵害人權 立報/陳怡君 立法院日前通過國籍法修正案,規定未來要入中華民國國籍的外國人,都得通過「基本語文能力」跟「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的考試。國籍法修正案過關,影響了台灣10萬新移民女性拿「中華民國身份證」的權利,學者認為在台灣沒有身份證等同沒有人權,不應輕易提高外籍配偶取得國籍的條件。 根據新修國籍法,外籍人士想取得我國國籍,得先過口試與筆試兩關。外籍人士可以選擇國語、台語、客語或原住民語進行口試。口試加上筆試,對外籍配偶來說,歸化中華民國等於又多了兩重關卡。 表面看來,居留權給了外籍配偶工作與在台灣生活的權益,事實上沒有身份證讓新移民女性處於「無身分證寸步難行」的窘境。找工作時雇主對於「居留證」陌生而不信任,讓原本就不好找工作的外籍配偶謀職更加不易;銀行開戶、申辦信用卡或其他商業交易時,也因為少了身份證而平添困難。 少了一張身份證,新移民女性最害怕的是和丈夫離婚、被迫骨肉分離。南洋姊妹會理事邱雅青哀嘆:「沒有身份證,我們就好像一群沒有用的東西,然後你們想什麼時候把我們趕回去都可以,逼迫我們和我們的孩子分開,這時候我們的孩子該怎辦呢?」 政大法律系助理教授廖元豪認為,要想使新移民能夠「融入」台灣社會,最好的方法不是什麼義務教育或考試,而是給她們工作並與人群交往的機會。然而,沒有身分證,只是進一步阻礙了她們親身接觸台灣社會的管道。 廖元豪強調,藉由歸化取得「國籍」與「身分證」,才具有在台灣生活的基本人權與生活能力。因此身分證往往是真正「融入」台灣社會的「起點」。在這樣的環境下,國家若真有心要讓新移民融入台灣社會,應盡量降低「起點」的「門檻」。 廖元豪強調,「考試」使得歸化更加困難,可能提高了婚姻移民或與其台灣配偶的焦慮與痛苦指數。 另一方面,在當下環境下,新移民沒有身分證之前,工作生活均有障礙,要想藉由工作、生活與交易,充分了解台灣社會,更不容易。 針對政府所言,歸化考試可以讓外籍配偶的家人同意,邱雅青卻認為:「少部份可以出來上課的姐妹是因為她們有肯支持她們的家人,但有更多姐妹是沒有這麼幸運的,除了要拼命的工作去達到先前設定的財力條件,現在又加上入籍考試……惡意的家人根本不希望她們取得身份證,因為那會更難控制我們 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簡稱「移盟」) http://tw.myblog.yahoo.com/migrants2006/article?mid=218&prev=219&next=217&l=a&fid=6 +++++++++++++++++++++++++++++++++++++ 一:依內政部移民署2007年9月5日公布之「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附註一規定:本數額表所稱台灣地區人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轉換身分為台灣地區人民者,須在台設籍滿5年,才可申請大陸之12歲以下之親生子女來台定居,數額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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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