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轉貼: 解放者與被解放
2005/11/04 01:12:06瀏覽646|回應1|推薦3
轉貼: 解放者與被解放者
美國民眾近日同在哀悼蘿莎.帕克絲女士,她是第一位
在美國國會中心(圓頂大廳)被公祭的女性,和其他少
數先賢,如林肯總統、甘迺迪總統一樣,接受人民最高
的敬意和懷念。蘿莎是一位裁縫師,一九五五年的十二
月一日,她登上了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市的公車。當時
還在實施種族隔離主義,黑人不能進入白人的餐廳、商
店、電影院,或任何公共場所,就連飲水機都標示了「
白人」與「黑人」的分別。而搭乘公車時,黑人只能坐
在後面,如果白人的座位不夠,黑人還得起身讓座。蘿
莎那天拒絕起身讓座給一位白人男子,寧可遭警察逮捕
,被定罪罰款。蘿莎的隻身表態,引起黑人牧師金恩博
士的注意,號召全市的黑人以非暴力的方式聲援、集體
拒搭公車來表達和平抗議,掀開了改變美國歷史的「民
權運動」。長達三百八十一天的聯合抵制行動,雖然歷
經種種艱辛與困難,但黑人空前大團結,以及公車單位
的重大虧損,引起了社會大眾的注意,終於在一九五六
年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美國最高法院宣布種族隔離的法
律違憲,從那天起黑人乘坐公車可以自由選座,不用再
讓座給白人了!隨著這次抗爭的成功,美國黑人得到莫
大的鼓勵,再經過多年持續不斷的努力,才得以在各方
面享有與白人一樣的權利,也因此尊稱蘿莎為「民權運
動之母」。我們向蘿莎學到的第一件事,是「追求作一
個被解放者,而不是解放者」。世界上許多號召人權運
動、反抗統治者的政治人物(包括臺灣)一旦取得統治
權力之後,踐踏人權的程度不輸於前者。蘿莎曾經有充
分的條件、機會成為政治人物。她長得十分漂亮、有吸
引力,長期在報紙頭版曝光,是媒體寵兒。事實上,她
和夫婿在事件後被惡意解雇,也有國會議員聘請她擔任
國會助理,登上最佳跳板。但她從未踏上政治舞臺的前
端,只是擔任民權組織的義工,後來更將社會投注給她
的獎金與資源,成立了以教育為目標、非營利的「自我
成長中心」以協助黑人青少年。支持她不起立的勇氣,
是維護人人都應該有的尊嚴,終其一生她也只在作平等
的人、正確的事。她希望人人和自己都是被解放的人,
她並沒有想去煽動一種氣勢,作為自己的政治資本,為
自己頭戴一頂榮冠。蘿莎的自傳標題是「沉默的力量」
,雖然處於被壓迫階級,即使遭受長期惡意的打擊,她
始終鼓吹和平的抗爭,這也是美國民權運動以最小社會
成本獲得最大成功的原因。美國的民權運動如果走的是
流血路線,極可能變成巴勒斯坦、北愛爾蘭、南斯拉夫
,傷口難以癒合。人權運動的階段是「革命尚未成功,
同志仍須努力」的。蘿莎曾在一九九四年在住處,遭一
名年輕黑人搶劫毆打,她事後反而發表聲明,請大家為
這位年輕人禱告,且呼籲社會大眾要更重視對年輕人的
教導與引領。人權不僅是公車上有形的座位,更是心靈
上是否有平等被啟發、被教育、有成長機會的座位。歷
史的發生是偶然的,歷史趨勢的方向卻是必然的。有人
曾評述蘿莎,誤解「她坐著改變了世界」。她的坐著,
偶然掀開了民權運動的首頁;但是:黑人百餘年哀愁能
量的累積、司法制度的獨立與公義、孕育金恩與蘿莎的
和平文化,必然書寫出運動的成功史。(作者為美國喬
治亞理工學院、系統工程學院傅爾布萊特學者)
( 心情隨筆校園筆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inghow&aid=94808

 回應文章

中華民族的端午節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我在美國住過、、
2005/11/19 22:09
知道一些白人的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