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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18 12:01:40瀏覽581|回應5|推薦2 | |
罷免綠委 才能倒扁
倒閣重選 水土不服 街頭革命 以暴易暴 罷免護扁立委行動聯盟召集人∕梅峰 昨天讀李家同教授大作「街頭運動 …今天倒扁 將來倒誰」,對聯合報能刊出此文甚感敬服!更不認為李教授想法迂腐,特為文補強之,因為體制內之倒扁手段尚未用盡! 首先,倒閣或因之解散國會,是歐洲內閣制國家之政黨比例代表制與幾乎是公費選舉為前提的產物,主要是政黨在決定候選人並負擔經費,再依選舉結果由國家補助政黨,這是選黨為主選人為次,候選人無太多的經費負擔,將這種制度拷貝移植到五權憲法及所謂雙首長制之我國,本就行不通,因為許多利委年前方經數千萬甚至數億經費的拼搏才弄到這個做官或撈本的機會,您相信他們會傻到為了讓扁呂下台,而輕棄自家切身而不可測的既得利益嗎! 再者,輿論也常以烏克蘭、泰國與菲律賓等國的體制外街頭革命取笑我國沒膽,但這些都是不入流的國家,我們何時看到一流的民主歐美以如此的體制外革命流血方式來更換政權呢?是故主張革命者,多數希望坐享其成,死別人家的子女,將心比心,今天二二八或六四死傷的人如果是您的家人,您會希望它們發生嗎?您會不一輩子痛苦,甚或為此不平忿恨一世嗎? 所以,如果所有體制內的倒扁之道都不可行的話,或許我們應該革命,但目前扁政權尚未離譜到停辦民主基本要求的選舉與罷免,所以我們亦應在體制內合法行事來更換政權,任何便宜行事,流血殺人,以暴易暴,以牙還牙的體制外手段,均絕非正道,因為今天您如此結束敵對政權,明天就非常可能為對手所東施效顰,這樣冤冤相報,何時能了,這亦是菲律賓街頭政治亂象永無了結之故吧! 其實,人民雖只能複決立法院的罷免總統案,但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卻有權直接罷免立委,因為不管形象好壞,立委不罷免惡棍扁,就是為虎作倀,就是罪不可逭,而當前距罷免陳呂成案的三分之二門檻並不太遠,快約半年就能在罷免護扁立委後罷免陳水扁成案;當然罷免立委的確不容易,故戰線實不宜拉長,光罷免台北縣市、台中縣市與桃園縣之卅四位立委就能將門檻降低至一一八席,沒有必要驚動全國,因為連署階段不容任何支持或反對罷免的宣傳,所以也不須各界花太多錢,故對社會安定之影響並不太大。 以北市南區近百萬選舉人為例,簽百分之二近兩萬的提議人並無時限,但第二階段之另百分之十三之近十三萬連署人,卻必須在一個約廿人的辦事處,以一個月來簽成,動員程度驚人,最後還要動員半數支持罷免的選舉人去投票,如果反對罷免者以拒投反制,則除北中部有可能罷免成功外,南部的確難!而綠軍如若真要以罷免藍軍立委來反制,則倒是求之不得,因為這很可能造成併案投票,而幫忙罷免案越過難度極高之半數投票人數門檻,因以目前綠軍之氣勢而言,哪有可能讓泛綠選民有全部選舉人之半數,並出門投票呢! 且憲法增修條文「全體立委」的定義,是指立法院「現有」之全體立委,是故不需等這些缺額立委之補選,立法院即可同時間進行罷免總統的成案,並立刻舉行公民複決,且不受這二個月休會之羈絆。 其實甚至根本就不需真要等到罷免立委的投票,光以其之成案向北中部護扁立委施壓或許就夠了,因為他們又何必跟自身權位飯碗過不去,而和一隻與民為敵,天地不容之過街老鼠(虎)陪葬呢! 因此,人民如果只需這麼簡單的簽署與投票動作,就能不費吹灰之力的倒扁,有何必要流血呢!陳水扁的髒命,絕對沒有比我們任何一人值錢,因他流血,太不值得!趙少康與民盟等前一陣子均曾宣導此事,但他們似乎都碰到困難而停擺,否則陳水扁的末日不遠。 總之!罷免護扁立委雖不容易,但卻絕非天方夜譚,要知選總統與立委都不容易,所以罷免現在即使困難些,我們亦不當抱怨規避,且必須不怕挑戰的「做些實事」來對抗邪惡;因此展現人民力量,完成炎黃子孫五千年來首次的立委與總統罷免,即使萬一功敗垂成,都具有讓扁與扁委芒刺在背,片刻不得安寧之極大教育與政治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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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