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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26 21:52:16瀏覽233|回應0|推薦0 | |
首先,我們樂觀施明德先生的成功,因為這次靜坐定調為合法、非暴力的集會遊行,雖然似乎可能性不大,但如扁賊真能因此自動下台,我們當然樂見,但也會為同樣是兩顆子彈詐騙,民進黨非法政權的呂秀蓮繼位而憂心忡忡,因為這位反覆無常、作風乖僻,又毫無民意基礎的單身嗜權女人,讓人完全無法捉摸與信任,政局恐更不可預測,且對連宋與全國要三一九真相的百姓非常不公平!
再者,倒閣或因之解散國會,是歐洲內閣制國家政黨比例代表制與幾乎是公費選舉為前提的產物,主要是政黨在決定候選人並負擔經費,再依選舉結果由國家補助政黨,這是選黨為主選人為次,候選人無太多經費負擔,將這種制度拷貝到所謂雙首長制之我國,本就行不通,因為許多利委年前方經數千萬甚至數億經費的拼搏,才弄到這個做官或撈本的機會,您相信他們會傻到為了讓扁呂下台,而輕棄自家切身而不可測的既得利益嗎! 輿論也常以烏克蘭、泰國與菲律賓等國的體制外街頭革命取笑我國,但這些都是不入流的國家,我們何時看到一流的民主歐美以如此流血方式來更換政權呢?是故主張非法革命者,多數暗盼坐享其成,死別人家的子女,將心比心,今天二二八或六四死傷的人如果是您的家人,您會再說這種風涼話嗎? 所以,如果所有體制內的倒扁之道都不可行的話,或許我們應該革命,但目前扁政權尚未離譜到停辦民主基本要求的選舉與罷免,是故我們亦應在體制內合法行事來更換政權,任何便宜行事,流血殺人,以暴易暴,以牙還牙的體制外手段,均絕非正道,因為今天您如此結束敵對政權,明天就非常可能為對手所東施效顰,這樣冤冤相報,何時能了,這亦是菲律賓街頭政治亂象永無了結之故吧! 其實,人民雖只能複決立法院的罷免總統案,但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卻有權直接罷免立委,因為不管形象好壞,立委不罷免惡棍扁,就是為虎作倀,就是罪不可逭,而當前距罷免扁呂成案的三分之二門檻並不太遠,快約半年就能在罷免護扁立委後罷免陳水扁成案。 當然罷免立委的確不容易,故戰線實不宜拉長,光罷免台北縣市、台中縣市與桃園縣之卅四位立委就能將門檻降低至一一八席,沒有必要驚動全國,因為連署階段不容任何支持或反對罷免的宣傳,所以也不須各界花太多錢,對社會安定之影響並不太大。 以北市南區近百萬選舉人為例,簽百分之二近兩萬的提議人並無時限,但另百分之十三之近十三萬連署人,卻必須在一個月內簽成,最後還要動員半數支持罷免的選舉人去投票,而綠軍如若要以罷免藍軍立委來反制,則倒是求之不得,因為這很可能造成併案投票,而幫忙罷免案越過難度極高之半數投票人數門檻! 且憲法增修條文「全體立委」的定義,是指立法院「現有」之全體立委,是故不需等這些缺額立委之補選,立法院即可同時間進行罷免總統的成案,並立刻舉行公民複決。 其實甚至根本就不需真要等到罷免立委的投票,光以其之成案向北中部護扁立委施壓或許就夠了,因為他們又何必跟自身權位飯碗過不去,而和一隻與民為敵,天地不容之過街老鼠(虎)陪葬呢!而罷免對綠委來說,其實亦有藉此台階與扁劃清界線的莫大好處! 因此,人民如果只需這麼簡單的簽署與投票動作,就能不費吹灰之力的倒扁,有何必要流血呢!陳水扁的髒命,絕對沒有比我們任何一人值錢,因牠流血,太不值得!趙少康、葉耀鵬與民盟等都曾宣導此法,即知此舉可行性是能驗證的! 總之!罷免護扁立委雖不容易但卻絕非天方夜譚,要知選總統與立委都不容易,所以罷免現在即使困難些,我們亦不當抱怨規避,且必須不怕挑戰的「做些實事」來對抗邪惡;因此展現人民力量,完成炎黃子孫五千年來首次的立委與總統罷免,即使萬一功敗垂成,都具有讓扁與綠委芒刺在背,片刻不得安寧之極大教育與政治意義!故請大家千萬要把握您的神聖權責簽署,並且有錢出錢,有力出力的支援,讓我們一起來創造歷史,救自家,救子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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