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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之養育教育責任,父母應當平等嗎?
2005/07/31 15:11:25瀏覽417|回應0|推薦0
馮老師

中共獨裁政權在農村實行所謂的「子女戶口隨母,不得隨父進城」,這是自由中國家庭所無法想像的,正如您說這是中共政權對家庭遷徙自由之嚴重侵犯,基本上是為配合現時大陸農村「女主內」之情況而設,與「男女平等」的政治理想關連不大。

婦人生子 (reproduction) 絕對是男女有別之最重要因素,其他的因素大多附隨而生,小弟同意您的見解:「這是男女之別,不是男女不等」,並已於昨天以女人生子說明,為男女之別爭平等是毫無意義之舉動。

正如您所言,要所謂您以為之「好」男人,才會精心的照顧坷護孕護產婦,但社會學家是儘量希望避免摻入這些道德價值觀來討論事情的,因為這又牽扯出一大推的其他因素了。

就生物之本能來說,男人洩了欲,大可一走了之,讓女人承擔一切之後果;即使是今天之瑞典,近九成之離婚婦女仍監護者失敗婚姻之結果,因此先生希望:「今後我們不再說男人不會生孩子了!」之理想,的確離現實太遠了!

小弟不支持「子女之養育教育監護責任,父母應當平等」之觀念,這就是西方男女平權的糟糕想法,不考慮男女有別,不懂「陰陽調和,生生不息」的東方哲理,造成小弟以為所有現今之社會問題。

小弟主張「子女之基本養育教育監護是家庭之責任」,父母親沒有必要在此責任上求平等,因為家庭中不見得就只有父母親可以負此責任,年長之子女或祖輩亦可幫忙,況且家家的狀況不見得相同,有些家庭之男主人跑船、做生意甚或從軍而長年在外,您要他如何負此責任。

小弟以為家庭中仍應以「女主(主要而非全然)內,男主外」為主,因為這才符合人性,但對少數較特殊之家庭,可以讓其自行調和決定,政府不當干涉,而當幫助家庭之需要,不可對特殊家庭之特殊需要忽略之。至於現今社會對小弟想法之配合作為則頗為複雜,小弟正在研究,亦盼望學界能多加研究,小弟爾後再申論之。

梅峰謹致

生孩子 fenghuang 2005/01/02 02:31

此棧長梅峰先生多次使用「女子生孩男子不能」這一點?說明男女不能平等。首先, 這是男女之別,不是男女不等。其次, 生小孩, 是男女的共同努力,女子供卵, 男子提供精子,缺一不可。固然,女子要怀胎,要產出,苦痛多多。但好男子也要精心呵護孕婦產婦,費力不小。?養小孩成長,更是雙方的工作。人們說“父母生我養我”,此之謂也。或許今后我們不再說男人不會生孩子了!

對孩子的?養權教育的責任和權利以及親近權管轄(不知用何詞為好)權, 父母應該平等, 不應有別。(順便一說,曾經有一段, 我國實行子女戶口隨母不得隨父進城,那是党對農民和農民子弟的歧視。)
鳳凰20050101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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