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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工作平等法》與《就業服務法》違憲
2009/06/03 12:04:01瀏覽1512|回應2|推薦2
《性別工作平等法》與《就業服務法》違憲

梅峰

筆者之師母,私立聖約翰科技大學校長陳金蓮教授,乃筆者在台大電機系讀書時之系主任,現今內閣閣員行政院飛航安全委員會主任委員吳靜雄先生之妻。向台北地方法院狀告前國立中山大學校長張宗仁先生,於其民國九十五年遴選國立宜蘭大學校長時,在前開遴選委員會中問及:「女性候選人募款比較吃虧」是「性別歧視」,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一審結果張先生判罰新台幣二百萬與三大報半版道歉啟事,二審結果雖然敗訴但仍可上訴。筆者忝為西方女性主義與中國家庭主義之研究者,認為張先生因評審職責所在,不怕得罪人,而必須為宜蘭大學、我國青年學子及全中國之未來考慮,針對事實提出問題做選擇,而說的一句老實話,竟然得此莫大罪名的無妄之災,實在沒有道理!

先以人情事理論之,人都有分別,人與人競爭職務,當然均各有優缺點,是故應針對自身優點加以發揮,以凸顯個人的長處,並避免自己的短處,這樣評審才能針對社會與職務所需做評斷,為國家學校找到適合之人才,落選之人不必得失心過重,強求不適合自己的職務,人生可做之事很多,為何非得爭搶某些不適合自己個性之價值,而爭得頭破血流呢。如果連同性同年同族同種同色的人都會有差異,不同性別的人相對於前者,自必有更大之差異,而為評審所不得不考量,怎麼可以在評審考慮性別分別,女性之弱勢時,動不動即對評審冠以「性別歧視」之大帽子,逼迫評審無法針對事實做考量,而必須違背職責與良心,說謊話,這樣有道理麼?反之,評審如果因為女性較男性有正義感,且比較不顧情面,而對女性候選人多所讚美考量,同樣對男性候選人不公,此時女性候選人是否就照章全收,得了便宜就好了,而不對自己之競爭者之被性別弱勢所弱化而加以同情呢?

而且某些職務,類如空姐、護士、秘書與會計等等,男性去應徵必定吃虧,難道主事者,連針對職務做適合考量之權力都沒有,而必須不顧企業成本與單位成敗,竟去違背意志做不適當之考量,選個男性護士來幫女性病人洗澡,這種莫名其妙的事情有道理嗎!女性募款本來就較吃虧,但男性亦在其他方面相對於女性有缺點,師母應該自我辯駁加以強化,怎麼可以在評審說出事實,可是女性亦在其他面向有其性別上之優點時,不去盡力爭取,可見師母受女性主義之荼毒頗深矣!

再觀之法律面,依據《中國憲法》第七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因此我國憲法以為「男女平等」完全不是絕對的,而是只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此亦表示我國憲法以為男女原本即不平等,是故必須先體認男女先天生理、角色與社會功能等等之巨大差異,再訂定多數人能夠認同之法律,庶幾使所謂「無分男女……,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之「男女實質平等」有可能達到。筆者其實更認為「家庭實質平等」較「男女實質平等」易於達到,所以當以「家庭實質平等」為最優先之考量。觀乎今日所有以個人主義為前提之工業民主化國家,所產生之少子化惡果,不就是個人主義民主政治講求個人平等衍生之女性主義男女平權,所產生之惡果嗎! 所以「男女實質平等 」與「男女平等」是兩回事!

目前之女性主義者所犯的最嚴重錯誤即在,混淆「男女實質平等」與「男女平等」兩個原則,盡佔便宜不管是非,常常動不動開口閉口即以「男女平等」當作不可違抗之尚方寶劍,所謂「男人可以的,女人為何不可以」,就是她們最常說的莫名其妙言語,因為反之「女人可以的,男人為何不可以」則必定正確,但男人有可能生蛋嗎?女人有可能射精嗎?筆者主張一夫多妻應該面對現實化暗為明合法化,她們就強辯一妻多夫亦應該等同,而全然不管男女生理之差異與歷史上一妻多夫極少發生,即使有之男方亦多是兄弟之事實!

法律主要講求權利義務之對等,如果有法律權利需要男女平等享有,自亦必付出相當平等之義務,此所以男女如須「平權」,必先「平義」之故,否則天下便宜女性佔盡,義務卻要男性全然負擔,何有公理?舉個簡單例子,根據《中國憲法》第廿條:「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與《兵役法》第一條:「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可知雖然依憲法「人民」都必須「依法律服兵役」,但《兵役法》依據《中國憲法》「男女實質平等」的原則,卻只要求男性當兵,而豁免女性當兵之「義務」,這本即非常正確的做法,因為女性必須做男性無法為之的民族生育傳承,且女性生理亦不適合為之,這是自古即然,多數人不會置疑。

相對而言《性別工作平等法》就是十足莫名其妙的法律,其第一條:「為保障性別工作權之平等,貫徹憲法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實質平等之精神,爰制定本法。」竟然將毫無憲法根據之「保障『性別』工作權之『平等』」放在《中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六款:「國家應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保障婦女之人身安全,消除性別歧視,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的前面,做為其前提,這實在是非常無恥的取巧障眼法!明顯違憲!

因為《中國憲法》第十五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僅僅陳明「人民『工作權』之保障」,並未要求「保障『性別』工作權之『平等』」所以法律當然可以僅僅要求對適齡男性工作權之保障。蓋因男女之社會任務不同,男人主要負責生產,要「增進人類全體之生活」;女人主要負責生殖,要「創造宇宙繼起之生命」。這個社會如果僅要比較表面上之「男女平等」,要求男女在求職與工作時享受完全平等之待遇,以致使所有男女都在橫斷面向去發展生產,則必讓女性無法完成縱斷面向生殖之重責大任,人類社會要如何創造宇宙繼起之生命,這必造成「竭澤而漁,殺雞取卵」之惡果,與「生之者寡,食之者眾」的嚴重供需失調。

女性主義者卻反而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一條之立法原則,要求非常無理之第七條:「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等,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但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不在此限。」後款但書雖然已經加入,亦是枉然,因為您能舉得出任何一種工作是「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嗎?要知即使是從事性服務的妓女,都有舞男不是「『僅』適合女性者」!此即在原來主要屬男性專利之工作場域中,女性當然無所不能,甚至超越男性還無法生育之所能,因為任何偉大之男性亦必由女性生殖得之,所以這是價值判斷問題,此即女性有必要以平均壽命較短之男性價值來要求自己嗎?女性到底有否必要且適合不適合出外工作,在家之勞務是否也算「工作」,女性外出工作之代價大不大?機會成本高不高與社會分工有此必要嗎?但第七條前款已經設定「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之原則,那麼與之全然對立的後款但書訂立何用!

可惡的是《性別工作平等法》首先在徵募時,明明知道許多工作不適合女性,卻先以不合理又違憲的「男女平等」作為基本前提,保障女性進入勞動市場,讓女性佔盡便宜。之後卻又再改用憲法「男女實質平等」的原則於幾乎其他所有條文,去保障明顯因生兒育女必定會成職場弱勢之女性徵募後之工作權,這讓女性分別在不同狀況下之工作徵募前後同時佔盡「男女平等」與「男女實質平等」兩個原則的好處,卻完全忽視為保障「男女實質平等」權利時女性該付出之義務。更忘記男性為了保障其「男女實質平等」工作權時,已經付出必須當兵之義務。

同樣道理《就業服務法》也是個違憲之法律,其第五條:「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其他法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表面上似乎在護衛弱勢,但這種粗枝大葉莫名其妙的做法,不但完全達不到法律為人民解決問題的目的,反而讓社會充滿偽善與欺騙,讓弱勢者更得不到照顧。只要隨便舉個例子即知,語言能力,年齡大小與性別不同,對不同工作之適應關係重大,怎麼能夠讓雇主不去考量其工作需求,難道公司之成敗盈虧,政府要去負責嗎?更有甚者,法律怎能做出超過《中國憲法》第七條早已有的希望達到「實質平等」之規定,反以「絕對平等」作為前提。而忘記法律應該要根據憲法希望達到「實質平等」的目的,針對弱勢者之特殊需要與雇用者相對之困難,做周詳全面之設想,以訂定出具體可行,同時顧及僱傭雙方權益,而全體僱主單位願意一體適用的規範,這種法律才有可能行得通做得到,達到照顧弱勢服務百姓之真正目的!

保障弱勢自然是文明社會的共識,但是必須以同一原則處理,更不得以違憲之法律護衛。如果維護弱勢的結果是,要在不同之情況下以不同之原則處理,處處均要佔便宜,這就極不妥當了。甚且既然明知自己是弱勢,就也該體諒他人寬容下所已受到不合道理之額外負擔,佔到一次便宜也就夠了,該好好把握並適可而止,不應再強勢要求他人必須什麼都得讓步!如果以弱勢之地位,處處要佔便宜,那麼難道他人或企業就必須倒楣的處處吃虧,而很可能反成為弱勢!

女性主義者希望「讓每個人都有同樣的權力選擇自己在家庭中、團體中、社會中伴演的角色」是天方夜譚,因為男性無法生蛋,自無法選擇在家庭中當媽的角色;我們的母親亦不適合男性去照顧她幫她洗澡,因之男性無權自由選擇在團體或社會中伴演護士的照顧角色!所以目前全世界之生養教育及照顧工作仍是女性為主,只是各國做法不同,瑞典是政府花錢請低階女性從事照顧工作!中國變成外籍女傭為之,請問您曾經看到過一位外籍「男」傭甚或幾位外籍「女」勞嗎?是故筆者常說女性主義者只不過是欺負低階級女性與低文明種族之高階級高文明女性罷了!她們的「男女平等」訴求不過是「高階級女性專政」與「高文明種族主義」!

女性主義者雖然表面上佔盡便宜,可是實質上,物極必反,因為人類無法不傳宗接代,女性主義者雖爭到了多數女性視之為雞肋的工作平等權,卻把自己害慘了,因為有家女性才能「安」,這是中國人之智慧,女性強求工作權除讓自己為了與男性競爭而不得不競求高學歷外,還付出無法及時生育之代價,這讓反被聰明誤的高學歷女人在婚姻市場上潰敗,即使有幸求到婚姻窄門,也將成為高齡產婦,其不生個蒙古症之子女已是幸運,還必須一隻蠟燭兩頭燒,同時在家務與工作中耗盡精力,其無法專注是必然,且多無法同時做好兩件工作,其能夠多子多孫,好子好孫的機率必定降低,其能夠得到女性真正嚮往之家庭幸福者鳳毛麟角也!

現再討論一下「歧視」之定義,因為女性主義者,依據自身之價值標準,已經將「歧視」絕對化,只要不符合她們學自西方個人主義意識形態者,全可定義為「歧視」。可是事實上「歧視」是相對的,不同之風俗習慣與文化價值對何謂「歧視」,必有不同之判準。依中國與早期希臘傳統文化,生育是女性最重要之價值,孟子所謂的:「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西方人幾乎完全不知道。所以女人不能生育,甚至生不出男孩,即是女人極不名譽的事,如果再對其做出這樣的指責,自必是對女人的「歧視」,而無人會對女性沒有工作覺得奇怪;反觀被女性主義吞噬的現在,該生殖的女性不生子,少人會鄙視之,女人也會找一大堆理由規避責任,否則人言可畏,女人如果真覺得被「歧視」,生育率會落到這般田地嗎!

甚且有差異就有滋生「歧視」說法之可能,至於差異或歧視用語有何不同,則見仁見智。但說出事實,就被他人視為「歧視」,這就是毫無道理的事,因為依據《中國刑法》第三一○條第三款:「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換句話說,男女之間既有差異,如果依據常理,說出其差異,您可以將之名為「歧視」嗎?對女性主義者要求與男性絕對平等而言,您如果將多數女性最在乎的審美價值用在男性身上,去說某男性身材好,臉蛋美,這對許多男性而言即反有「歧視」之嫌,因為一般男性對身材與臉蛋之關心,並不這麼在乎,他寧願您說他能力強,智慧高!可見「歧視」字眼當依社會價值而定,女性主義者強求違憲舉動絕對平等之「歧視」價值判斷,完全無法服人!

中國地大物博,歷史悠久,是世上少數能夠存在數千年之文明民族,因此經過數千年考驗而能傳留下來之文化,多數有其一定之道理,否則民族早就滅絕,文化早即消失。我國自古從未提到「男女平等」,而只強調「陰陽調和」,蓋因男女陰陽間之先天差異在互補而非爭鬥,這是造物主的偉大,否則何有男女之分的必要。近來最講「男女平等」之瑞典本就是年輕民族,很多地方不懂事,該是我們去教她中國的五千年文明結晶,且所傳承下來的《中國憲法》目前為止仍是有智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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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梅峰,《中華家國雜誌》發行人,台北工專電子科畢、台大電機系肄、瑞典隆德與林雪平大學研究。簡介表示,他大學雖讀電機,但修的課幾乎都是歷史與社會科學,大六不幸被退學,到瑞典研究了六年福利國社會政策,終於知道未來我國甚至全世界在意識形態上應該修正的方向。個人網站:http://blog.udn.com/MeiFeng 與 https://city.udn.com/688。本文為 NOWnews.com 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梅峰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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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言
建議去看"跨國灰姑娘"
2009/06/25 16:56
女性主義者並非不關心階級問題,當階級與性別問題同時加諸時當然壓迫可能更為可見。建議去看藍佩嘉的《跨國灰姑娘:家務移工與台灣新富雇主》。bell hooks的文章或論點也可以看一下,現在google很方便。
梅峰健保免費公投(MeiFeng) 於 2009-07-05 03:36 回覆:
無言網友!

感謝回應!

痞瘋已經對《跨國灰姑娘:家務移工與台灣新富雇主》略做了解,只是仍然認為,藍小姐應該知道問題之所在,此即「透過跨國遷移,這些移工做著相同的家務勞動,卻從無償變成有薪」之家務有給制才能真正解決問題,藍小姐自己身為女性主義者的既得利益份子,也更很可能同樣是其所造成之不婚不生受害者,但似乎仍然不願意面對現實,朝此方向去解決問題!

仍盼望您能多與指教!

痞瘋 謹敬

大風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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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主義要反省階級問題.他們裝做階級不存在嗎?
2009/06/11 16:41

>>是故筆者常說女性主義者只不過是欺負低階級女性與低文明種族之高階級高文明女性罷了!她們的「男女平等」訴求不過是「高階級女性專政」與「高文明種族主義」!

1女性主義要反省階級問題.他們裝做階級不存在嗎?陳文茜,殷琪,蔡英文,都是靠上一輩家裡有錢.或者上一代有土地.地主.

2男性學者不要再替女性主義說話.像我喜歡的科哲專家傅大為喜歡介紹西方女性主義大談男女平等.建議他們多思考女性主義的盲點.階級!階級!

梅峰健保免費公投(MeiFeng) 於 2009-06-13 00:37 回覆:
大風先生!

謝謝回應,您看得非常清楚,痞瘋感佩!

敬祝 安祺

梅峰 謹敬
梅峰健保免費公投(MeiFeng) 於 2009-08-18 10:33 回覆:
大風先生!

再予補充,女性提高階級的作法,除了靠家世外,最重要的還常是靠女性原始本錢的身體,尤其是女性政治人物,常常動手動腳,與選民打情罵俏的,不是嗎?且其中靠與老闆上床成功的女政客,個人私底下,也聽到不少,只是這裡實在不方便說!

梅峰 謹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