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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10 15:36:09瀏覽657|回應1|推薦1 | |
大家一起來,罷免護扁立委
陳水扁無能貪腐政權之馬上撤換,已幾乎是大多數同胞之願盼,因為他的滿意度只有十多趴。 國民黨一直不敢倒閣,因為可能面臨之解散國會重選,社會資源財力耗損太大,加上單一選區尚未劃定等等,障礙的確很多,最重要的是,我國日漸沈淪根源之兩顆子彈陳水扁也根本無法因此被更替。 是故罷免總統應是目前最可行之方式,因為陳水扁尚困獸猶鬥,且意志堅定,完全不知他下一刻會為自家生存變出什麼把戲來。試想,尚有兩年五個月近九百天的度日如年時光,他且毫無悔意不做正事,那夠他玩出多少壞點子,將家國翻騰動盪到何等地步,是可忍,孰不可忍! 其實關鍵只是卡在三分之二立委同意之成案,因為公投罷免毫無困難,只需「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而目前距離成案之一四七位立委,只差廿多位,因此如何改變這些位委員之想法才是要點,而其實藥方是綽綽有餘的!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立法委員就職滿一年後者,就可由原選區總數二趴以上之選舉人,附理由書向各該選區之選委會提出罷免案,再經原選區總數十三趴之選舉人連署即可成案。之後在被罷免人十日內提出答辯書後之五日內公告,即能在與他項選舉錯開之卅日內投票。 因為整個選區過半數投票人有效票之過半數同意即可通過罷免,對複數選區選出之立委來說,不是很難的,加上縣市長選舉泛藍大勝之民意,北部護扁立委一定岌岌可危。再者,本屆區域立委非單一選區選出,故在投票後七日內公告罷免結果之後,三個月內完成立委補選投票之期間,距離單一選區劃分之期限年底尚遠,應無爭議的即能馬上在立委補選之後甚或之前,進行立法院之罷免總統成案,順利的話,今年中內即可罷免掉扁呂。 當然還有一項問題是,《中華民國憲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總統缺位時,由副總統繼任,至總統任期屆滿為止」,而現今法規對總統個人罷免後之改選沒有清楚之規定,但罷免後應該擇期補選適任之正副總統,相信應是大多數人之共識。再者當選無效自然應同時適用於正副總統,且兩人本是同黨同體,當然亦應同時進退,故亦可準用《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五十七條第二、三款:「總統或副總統當選人之一在就職前死亡或經判決當選無效確定者,視同缺位。總統、副總統當選人在就職前死亡或經判決當選無效確定,致同時視同缺位時,應定期重行選舉。」,視為同時缺位而改選之。 不過在立法院同時罷免扁呂,犧牲呂秀蓮女士,還是快刀斬亂麻,不找麻煩之最佳解決方案,要不呂秀蓮女士就當在立院罷免案宣告成立前自行辭職,爭取補選總統候選人之機會,以真正接受選舉考驗,名正言順不佔便宜,當個真正有民意支持的總統,如此亦可免遭前法第八五條:「罷免案通過者,被罷免人自解除職務之日起,四年內不得為同一公職人員候選人;其於罷免案宣告成立後辭職者亦同。」之可能波及。因為再要修改《憲法》或《正副總統選罷法》,讓正副總統得以在罷免後短期內重選,總是不必要之枝節。 其實甚至根本就不需真要等到罷免立委,光以之脅迫北部護扁立委識相,大概就夠了。因為他們何須與人民為敵,與自身權位飯碗過不去,而去維護一個二顆子彈勝出,違法獨裁、貪腐濫權,死纏濫打,無法無天,膽大妄為,毫無誠信,天地不容之過街老鼠呢! 而目前國民黨只知娘娘腔,像酒鬼兒子般的叫老子醒醒,嚴重違背泛藍選民「沒有真相,沒有總統」的意旨,整天花拳秀腿到處招搖拉票,不顧家國嚴重之國產掏空,弊案連連,危急沈淪,茫然未來;更不知設法即時爭取政權,為國除禍害,救民於水火,反要二千三百萬同胞,打落牙齒和血吞,再等五千百姓自殺,再讓經濟繼續慘綠邊緣化,再要等當了總統,才願意救家國百姓;而府內僅是施捨餵食一丁點無影的小道消息,就窮於應付到幾乎分崩離析泛藍;這樣無能兵來將擋水來土掩,以見機行事獲取政權,且不識時務,藉口一堆,畏敵怯戰,只嚇自己,但知坐收國家滅毀百姓沈淪漁利之娘子軍,可能有機會真正當權於不可知之未來,以救國救民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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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