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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
2011/08/16 11:38:35瀏覽5995|回應0|推薦4
三民書局《新譯四書讀本》修訂本第八版304頁把孟子這句話:"王何必言利,亦有仁義而已矣" ,譯成:"王何必說利呢?也另有仁義好談的啊!"
(孟子此章全文見後)

這是孟子開宗明意的第一句話。這樣譯,完全背離了原來的意思。原文中並無 "另有...可談" 的意思,是譯者加進去的。原文中本來有的 "亦有" 和 "而已",卻被忽略,沒有譯。

孟子並沒有改變話題,另找 "仁義" 來 "談"。"談" 並不是他見梁惠王的目的。他要說的是:只要行 "仁義",談 "利" 的人所關切的問題就自然迎刄而解。這句話大致可以譯成:王何必說利,只要有仁義也就夠了。

楊伯峻先生《孟子釋注》中的白話翻譯:"大王!何必說利呢?只要說仁義就行了。" 大致正確,但也添加了原來沒有的坐而論道的氣氛。他給的註解有問題。他認為:" 亦:這裏是“只”的意思。" 其實原文 "亦將有以利吾國" 和 "亦有仁義而已矣" 中的兩個 "亦",意思相同,都是 "也許","或許" 的意思。以不能完全肯定,略有保留的態度來表示客氣。這句話裡 "只" 的意思,來自 "而已"。

此外,"叟" 和 "王" 譯成當面對人的稱呼也有商榷的必要。這些對話的主旨都是說理,並不是小說對白,平淡地當成主詞即可,沒有必要強調本來極可能不存在的互動細節。

孟子此章全文

孟子見梁惠王。王曰:“叟不遠千里而來,亦將有以利吾國乎?”孟子對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王曰,‘何以利吾國?’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萬乘之國,弒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國,弒其君者,必百乘之家。萬取千焉,千取百焉,不為不多矣。茍為後義而先利,不奪不饜。未有仁而遺其親者也,未有義而後其君者也。王亦曰仁義而已矣,何必曰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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