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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特勒怎樣成為獨裁者----細看希特勒的奪權過程
2010/03/05 13:14:30瀏覽4389|回應1|推薦6

原文(摘錄):希特勒上臺至德國法西斯政權的全面確立

作者:邸 文

來源:中國世界史研究網

    在對德國法西斯主義研究中,一種流行的觀點認為,1933年1月30日希特勒出任總理是德國法西斯政權建立的標誌。這種提法,從希特勒民社黨上臺成為執政黨來說可以成立,但是希特勒這時還未能確立民社黨的極權獨裁統治。從希特勒上臺直至德國法西斯政權全面確立,中間經歷了一段時間和過程,即1933年1月30日至1934年8月2日的過渡階段。本文擬對這個問題進行探討。



    法西斯政權是資本主義總危機條件下取代資產階級議會民主制的統治制度。它不是一般的壟斷資本的專政,而是最反動、最富於侵略性的那部分壟斷資本的專政。其明顯的特征是恐怖、盅惑和獨裁。1933年1月30日希特勒上臺時的德國政治制度,還沒有成為典型的法西斯制度,而是魏瑪議會民主制的殘存形式─總統半獨裁議會民主制。這主要表現在魏瑪議會民主制的機構依然存在,希特勒民社黨在內閣中的權力受到限制和魏瑪共和國聯邦制三個方面。

    首先,希特勒是利用魏瑪議會民主制危機上臺的,議會民主制的形式仍然存在。

    希特勒上臺之際,魏瑪議會民主制處於解體階段。德國從形式上的是一個總統半獨裁制共和國。 1930年3月27日魏瑪共和國最後一屆在聯合內閣米勒內閣垮臺之後,議會民主制出現了嚴重危機,“國會無力組成一個有決斷能力的內閣”,其組閣權力臨時轉移到總統手中。德國從此由議會制內閣進入“不受國會嚴格約束”的“總統制內閣”時期。此後歷屆內閣總理均由總統親自任命。與議會多黨制聯合內閣比較, “總統制內閣”無疑是一種倒退,是對議會民主制的一種嚴重踐踏。但是它與法西斯獨裁內閣比較起來,仍然有些區別。盡管它“不再完全符合憲法最初的意向,然而它卻始終基於憲法的規定”,屬於憲法規定的使國家擺脫“緊急狀態”的範圍。

    在“總統制內閣”階段,議會民主制國家分權機構依然存在。魏瑪憲法規定,國會是國家最高立法機構,由“普遍、平等”選舉產生的黨派代表議員組成;聯邦議院由各邦政府代表組成,有權對國會提出的法律提出抗辯;內閣是國會的執行機構,由國人地多數黨派按選舉比例組成;總統是共和國的代表和國家元首,掌有很大權力,由公民直接選舉產生;最高法庭是國家的最高司法機構,確保以私有財產為基礎的國家,司法和法官保持獨立。魏瑪憲法第109—165條詳細規定,公民享有言論、集會、結社自由等資產階級民主權利。盡管當時德國的議會民主制已經與憲法的規定有很大出入,國會的權力受到了嚴重削弱,但是革命民主力量有可能利用憲法中規定的權利,進行反對希特勒政府的鬥爭。資產階級各黨派也有可能在民社黨違反憲法規定時,通過憲法程序表示反對。因此,還不能把這時的政權性質與法西斯政權的性質混同起來,殘存的魏瑪議會民主制仍然構成希特勒建立法西斯獨裁政權的障礙。

    其次,希特勒受命組成的內閣,不是希特勒民社黨的獨裁內閣,而是民社黨與資產階級右翼保守勢力的聯合內閣。

    1月30日希特勒組建的內閣同布魯寧、巴本、施萊歇爾內閣一樣,也是一個“總統制內閣”。希特勒既不是通過暴力奪取政權,也不是通過國會選舉獲得多數取得政權,而是由總統興登堡借助魏瑪憲法第48條緊急法令任命接管部分權力,同資產階級右翼政黨─德意誌民族人民黨和前總理巴本為首的反支勢力代表人物共享權力,共同組成了右派聯合內閣,稱“民族團結”政府。資產階級最大政在主教中央黨未參加政府。希特勒的民社黨在內閣中受到總統權力的限制和內閣聯合夥伴的制約。在該內閣中,總統決定內閣多數人選,直接掌握國防和外交大權。希特勒出任總理,只能決定除自己之外的兩名民社黨人人選。在由11人組成的內閣中,民社黨只占3人,以弗蘭茨·馮·巴本為首的保守派8人,以收本任副總理兼普魯士總督,是政府中握有實權的人物。德意誌民族人民黨主席阿·胡根貝格任經濟部長、農業糧食部長兼普魯士經濟、農業部長,享有經濟“獨裁者”的聲譽。興登堡總統對希特勒並不完全信任,而傾向於保守派。根據雙方規定,總統不單獨接見希特勒,只有在副總理巴本陪同和在場的情況下,方可聽取希特勒關於工作的請示和匯報。同時,總統並未授予該內閣依據緊急法令執政的權力,而要求根據憲法,必須獲得國會多數的認可。否則,總統將隨時頒布緊急法令解散內閣,把希特勒和民社黨趕下臺。此外,在內閣和各部相當於副部長職務的國務秘書人員中,民社黨只有1人,德意誌民族人民黨2人,其余國務秘書均為上屆巴本內產原班人馬。民社黨的勢力幾乎尚未波及到這個權力機構。聯邦德國史學家戈勒·曼指出:保守派在內閣中居於多數,“似乎形成了馴服和限制民族社會主義一意孤行的保障”,達到了利用它的目的。副總理巴本揚言:“我們聘用了希特勒為我們服務!”“在兩個月之內,我們就會把他逼到角落里哇哇亂叫!”

    希特勒內閣之所以實行右派聯合政府這種政治格局,是當時德國金融壟斷資本、容克地主和權勢集團代表人物事先計劃和安排的結果,是他們與希特勒的民社黨在權力分配問題上互相爭鬥和妥協的結果。1930至1932年期間,德國出現了嚴重的經濟和政治危機,內閣更送頻繁,社會動蕩不安,嚴重地損害了統治階級的利益。在政局不穩的情況下,金融壟斷資本中的反動勢力急需尋找一個既能采取堅決行動對付危機,又能在國內取得群眾支持、維持其統治地位的政府。而希特勒的民社黨在與金融壟斷資本和大地主勾結過程中,一方面表明了為其利益服務的決心,另一方面又擁有廣泛的群眾基礎。民社黨在1930年9月國會選舉中成為國會第二大黨,1932年成為國會第一大黨,擁有100多萬黨員和1/3德國選民,希特勒成了德國最有力量的政治領袖。但是,民社黨從未獲得選民多數,“尚未強大到足以通過議會手段奪取政權的程度”。因此,1932年11月6日德國壟斷資本巨頭上書總統興登堡,提出讓民社黨“參與政府並在其中占主導地位”,領導一個“總統制內閣”。在這種情況下,統治階級可以向希特勒的民社黨提供一定程度的權力手段,民社黨可以向統治階級提供所需要的群眾基礎。雙方出於相互利用和需要的目的,暫時達成了政治交易。

    最後,魏瑪共和國是一個聯邦制國家,中央與地方分權,各邦權力很大。

    根據憲法第74條規定,代表各邦利益的聯邦議院擁有對國內立法決議的否決權。憲法第68條規定,國會和中央政府擁有外交、軍事和財政大權。各邦擁有自己的憲法、政府和議會,掌握警察、教育等權力。在18個邦一級政府中,民社黨只在5個較小的邦內執政或參政。希特勒要取消聯邦制和實現中央集權也同樣需要一個過程。

    希特勒上臺之初,當時德國輿論界普遍認為:民社黨“執政的時間不會長久”,“也許很快就會下臺!”社會民主黨右翼領導人也在黨員中散布:“希特勒政府將在很短的時間內自行消亡。”以上事實說明,希特勒出任總理只不過是德國法西斯政權建立的開始。



    希特勒上臺之後,不滿足於取得的部分權力,一心追求的目標是徹底廢除魏瑪議會民主制,建立法西斯獨裁政權。1932年1月他明確表示:“法西斯要求全部權力,絕不同其他勢力、保守派政黨和派別長久地分享權力!”

    希特勒建立法西斯獨裁政權並非易如反掌之舉,但是當時也存在著對他有利的條件。1932年7、8 月之後,德國渡過了經濟危機的低潮,工業生產出現了回升的征兆。這為希特勒上臺後擴大權力提供了有利的客觀條件。同時,希特勒出任總理,在內閣中占據主導地位,合法地掌握了最高行政執行權。弗立克任內務部長和戈林任不管部長,直接掌管了全國的和最大邦普魯士的警察武裝。希特勒能夠利用所掌握的重要行政權力和警察手段,可以有計劃、有目的地擴大權力,實現自己的目標。

    希特勒要鞏固其執政地位,進而攫取全部權力,首先必須獲得國會對他出任總理的認可,然後打破魏瑪憲法的約束,通過一項徹底改變國家體制、使自己不受限制地行使權力的法律,以“合法”程序建立法西斯獨裁統治。這就是所謂的授權法。

    魏瑪憲法第76條規定,通過任何一項改變憲法的法令,須經國會2/3多數通過。但是,當時執政的民社黨和德意誌民族人民黨在國會中只占41.9%。希特勒決定解散國會,重新選舉,改變國會中政治勢力的格局。1933年1月30日上午內閣宣誓就職前,希特勒突然向內閣主要成員提出解散國會和重新選舉的要求。當天下午,希特勒召開第一次內閣會議,戈林重提這一要求。胡根貝格表示強烈反對。他擔心民社黨利用已有的勢力,在選舉中可能贏得絕對多數,擺脫內閣保守派夥伴對它的控制。巴本建議暫時維持現狀。第二天內閣舉行第二次會議,希特勒緊逼內閣成員表態。內閣其他非民社黨成員從自身利益出發,認為只有通過國會重新選舉,才能保證聯合內閣獲得國會多數承認,因此表示贊成。巴本態度模棱兩可。胡根貝格陷入孤立境地,最後只得讓步。接著,希特勒建議內閣向總統提議解散國會,重新選舉。2月1日,興登堡總統對上述提議表示同意,並正式簽字,規定3月5日重新舉行國會選舉。希特勒出任總理不到兩天,使擺脫了政治對手的阻撓,通過了解散國會、重新選舉的要求。這就表明,內閣中保守派想要對希特協和民社黨進行限制,依恃國會破壞其行動的計劃是行不通的。

    為了取得國會選舉的優勢,希特勒首先制造法西斯恐怖,把矛頭指向德國共產黨和民主人士。1933 年2月27日,法西斯分子制造了嫁禍於德國共產黨的國會縱火案。2月28日以“反擊共產黨危害國家的暴力行為”為名,由總統興登堡簽署了《保衛人民和國家法令》,取消了魏瑪憲法中規定的公民享受人身、言論等資產階級民主自由權利,確認法西斯的恐怖、迫害、拘捕制度。隨媽了掀起了大肆迫害共產黨人、社會民主黨人、工會會員和一切民主、進步人士以及政治反對派的浪潮。幾天之內,僅普魯士被捕人數達10萬多人。

    希特勒的民社黨運用手中掌握的部分權力,針對當時德國社會狀況和民族心理特征,進行盅惑宣傳,極力攻擊議會民主制,宣揚階級調和。法西斯分子宣稱,德國是“勞動者的德國”,民社黨將“提供工作和面包”,鏟除失業現象。除共產黨人、猶太人和一切反政府者外,所有的德國人均屬於一個“民眾共同體”。“具有共同命運的德國人”通過共同努力,患難與共,做出犧牲,一個美好、和平的“民族社會主義民眾共同體” 將在德國出現!

    盡管民社黨為在國會重新選舉中獲得多數費盡九牛二虎之力,3月5日選舉結果並未如願以償。民社黨只獲得1720萬張遠票,占43.9%。它需要依靠其內閣聯合夥伴德意誌民族人民黨所獲得的8%的選票。兩黨所得票數加在一起只達到51.9%,獲微弱多數,希特勒內閣由此得以繼續執政。但是,離通過授權法所需要的2/3多數票還相差很遠。

    3月5日國會選舉之後,希特勒立即在當天舉行的內閣會議上提出授權法草案,要求新國會通過授予希特勒內閣全權的法令。他要強使內閣一致贊同,以內閣名義向國會提出這一要求。巴本和胡根貝格不願意將全部權力交給希特勒一人,對這一法案表示異議,遭到拒絕。在3月15日內閣會議上,胡根貝格要求增加總統對政府頒布法令的參與權與監督權,同樣遭到否決。內閣中非民社黨部長們認為,通過授權法會加強內閣的權力,沒有再提出反對意見。3月20日上午內閣會議未加任何修改就通過了授權法草案。

    為了取得國會2/3絕對多數,希特勒針對不同黨派,分別采取不同對策。他公然違反憲法,宣布當選的81名共產黨議員資格無效。戈林利用掌管的警察大權,對若幹名社會民主黨議員進行“保護性拘留”。此後,爭取資產階級最大政黨中央黨的支持成為關鍵。中央黨在新國會占有74個席位。他們的政治態度對能否通過授權法起重要作用。3月20日,希特勒避開反對授權法的中央領導人布魯寧,同該黨其他領導人會談,許諾教會的權利不會削弱,同國家的關系不會改變,國會和聯邦議院的存在不受威脅,總統的地位和權力不會改變。戈林還對中央黨領導人威脅說:“如果不贊成授權法,將把中國黨官員從所有機關全部清除!”通過欺騙、拉攏和恫嚇手段,希特勒獲得了中央黨領導人的支持。3月23日,新國會在一片恐怖氣氛中以 441票贊成,94票反對通過授權法。3月24日,興登堡總統簽署授權法,該法令正式生效。民社黨的《人民觀察家報》歡呼道:“這是一個歷史性的日子!議會制在新國會面前投降了!偉大的創舉開始了!第三帝國的日子來到了!”

    授權法正式名曰《消除人民與國家痛苦法》,主要規定:“國家法律……也得由德國政府制度”,“德國政府制定的國家法律……得與憲法有所出入”,“德國政府制定的國家法律由內閣總理發布”,“德國和外國訂立關於國家立法事件的條約,不必得到立法機構的同意。德國政府有權發布必要的命令”,等。這意味著將國會立法權轉交希特勒政府,使國會形同虛設,並使政府權力擴大到改變憲法,完全擺脫國會和總統的監督,不受任何法律約束,將總統頒布法令的權力轉交總理,立法與行政權集中於總理一人,加強了希特勒的地位。這一法案實際取代了魏瑪憲法,成為第三帝國的憲法。它的通過,無疑等於魏瑪議會民主制中議會這一最主要機構與表現形式自行滅亡。它是希特勒民主社黨從執政到全面確立法西斯極權獨裁統治的一個重要里程碑。希特勒正是利用授權法賦予的權力,頒布一系列法令,在“合法”形式下為所欲為,全面確立起法西斯極權獨裁統治。



    法西斯政權和資產階級議會民主制是資產階級統治的不同形式。資產階級采用議會民主制進行統治時,無論議會中的執政黨或在野黨均在一點上意見一致,即完全贊成在議會民主制基礎上維護資本主義制度。兩派之間的政治鬥爭,僅涉及維護統治的某些不同策略。在黨派鬥爭中,經常只是變換個別首腦人物,更替內閣。面法西斯政權取代議會民主制,則資產階級統治形式的一種變更。在變換政府首腦人物的同時,還必須調整和改變某些統治機構,實行自上而下的人事變動,對社會生活各領域實行嚴密控制,由國家元首實行獨裁。這樣,金融壟斷資本和大地主中極端反動勢力才能暢通無阻地推行對內鎮壓和對外擴張的政策。希特勒和民社黨在全面確立法西斯政權過程中,采取的主要形式是法西斯“一體化”,即把整個國家和社會生活置於民社黨嚴密控制之下。法西斯“一體化”主要表現在下述方面:

    1、摧毀資產階級議會民主制的支柱多黨制,實行民社黨一黨專政。

    希特勒利用資產階級政黨反共的一致性,首先向德國共產黨開刀。國會縱火案之後,共產黨實際上處於被禁止狀態。希特勒出於策略考慮,並未立即宣布取締共產黨。他擔心這樣做會把共產黨的選民推到社會民主黨一邊,增加後者的選票,對民社黨在國會通過授權法不利,1933年3月31日希特勒利用授權法宣布,各“邦、省和地方代表機構中共產黨議員席位無效”。這意味著正式取締德國共產黨。5月26日政府發布《關於沒收共產黨及其附屬組織財產法令》,確認了取締共產黨的合法性。隨之而後,民社黨對德國社會民主黨展開了咄咄逼人的攻勢。該黨領導人繼續推行靜觀順從政策。1933年3月20日社會民主黨宣布脫離第二國際,以避免希特勒政府制造口實。4月27日新選出的社會民主黨中央機構規定,黨在“合法可能”範圍內活動。然而,5月10日戈林指派警察占領社會民主黨辦公大樓,沒收其報社財產。該黨大部分領導人被迫陸續流亡國外。6月22日民社黨領導人弗立克以“敵視民族和國家”為借口,宣布在全國禁止社會民主黨活動,並發布政府法令,從國會、邦議會、市議會和各省市政府機關清除社會民主黨人,沒收該黨全部財產。社會民主黨領導人保羅·洛伯和一些國會議員遭到逮捕。1933年5月2日上午10時,民社黨勒令全德工會聯合會和全德自由職員聯合會解散,5月10日建立法西斯組織德國勞工陣線,強制一切在職人員參加,以“民族社會主義思想監督和影響工人”。

    在取締工人政黨及其組織之後,民社黨矛頭轉向其他資產階級政黨。中央黨是當時德國最大的資產階級政黨。法西斯分子以逮捕中央黨黨員等手段打擊該黨。1933年7月5日該黨被迫發表自行解散的聲明。胡根貝格領導的德意誌民族人民黨是希特革聯合政府中的盟友。沒有該黨的支持,希特勒不可能迅速組成政府並獲得國會通過。但是,民社黨采取瓦解、恫嚇等陰謀手段,使它同樣未能逃脫滅亡的下場。6月27日該黨被迫簽署了自行解散的決議。其他資產階級政黨已陷入困境。6月28日德意誌民主黨自動解散。7月4日德意誌人民黨宣布解體。同一天,天主教中央黨的姊妹黨巴伐利亞人民黨也宣布解散。7月14日希特勒宣布一項法令:“民族社會主義德國工人黨是德國唯一的政黨”。任何個人或團體的有組織活動,任何建立新黨的活動都將受到懲罰。這樣,在國會放棄立法權之後,希特勒憑借授權法,在不到4個月的時間內迫使傳統的資產階級政黨全部在政治舞臺上消失,民社黨成為德國唯一合法存在的政黨。1933年10月4日,希特勒解散了3月5日選舉的有名無實的國會,11月12日以“人民表決”的滑稽鬧劇,選舉了一個幾乎清一色的民社黨國會。該國會只是一個擺設,偶爾充當希特勒大聲咆哮的傳筒。

    2.剝奪各邦自權,實行高度中央集權。

    授權法通過一周之後,希特勒就拋棄國會通過授權時做出的不觸及各邦權力的許諾,剝奪各邦自主權,宣稱要“實現一場統一帝國的壯舉”。

    1933年3月31日,希特勒頒布第一號《各邦與帝國一體化法令》,宣布解散各邦原有代議機構,明確規定邦議會、市議會、市區和鄉鎮議會一律按3月5日國會選舉票數比例組成。這樣,各級議會從上至下實際上都由民社黨人占領。1934年2月14日,希特勒發布取消聯邦議院法令,繼剝奪國會立法權之後,正式取消代表各邦利益的第二制憲機構聯邦議院。

    同時,希特勒解散堅持自治權的各邦政府,重新組成由希特勒一手控制的民社黨人新政府。在通過授權法之前兩星期,1933年3月9日馮·埃普將軍奉希特勒和內務部長弗立克之命,將以收伐利亞邦政府趕下臺,成立了民社黨邦政府。隨後一周內,希特勒派代表接管了普魯士以外的各邦政府。戈林自從擔任普魯士邦內政部長之後,民社黨已牢牢地控制了這個德國最大的邦。4月7日希特勒頒布第二號《各邦與帝國一體化法令》,任命民社黨高級人士和大區區長擔任18個邦邦長。邦長“必須”執行“內閣總理制定的總政策”,有權組織或廢除地方政府,任命或撒撤換各邦官員和法官。這樣,從大城市直至鄉鎮,民社黨人占據了各級政府機構。

    在對各邦一體化過程中,希特勒大力清洗官吏隊伍。1933年4月7日頒布《恢復職業官吏法》,授予政府全權,可任意罷免一切不受歡迎的官吏,由民社黨內“老同誌”及“專家們”取而代之。同年7月24日面特勒的代表赫斯在《人民觀察家報》發布通告,為 160萬民社黨黨員安排工作。一部分安排在各級行政機構,一部分安排在國防軍、警察、輔助警察部門以及工會和團體機構,優先安排1930年以前入黨的老黨員。同時,還為40至60萬沖鋒隊員、黨衛隊人員和民社黨中的各組織成員安排工作。民社黨地方領導人,沖除隊及黨衛隊指揮官,均當了各邦邦長、地方政府長官,或擔任國家、行政及警察機構中的其他官職。

    希特勒在加強中央強權的同時,排斥內閣聯合夥伴,變聯合內閣為民主黨獨裁內閣。興登堡總統把國會縱火案、3月5日國會選舉和對各邦一體化,均視為民社黨取得的成就,自動放棄對希特勒的限制。1933年4月他明確表示,“巴本不必繼續陪同希特勒晉見總統”。各政黨被取締之後,內閣聯合的基礎消失了。希特勒利用手中的權力,先後強迫不甘心聽命的胡根貝格辭職,免出巴本副總理和普魯士邦的總理職務,任命他為駐奧地利大使,在內閣增加5名民社黨人。其他非民社黨人部長則毫無反抗地轉到民社黨一邊,成為“業務專家”。巴本和胡根貝格最初設計的限制希特勒的計劃完全落空。戈培爾在日記中寫到“現在內閣完全貫徹元首原則,元首決定一切”。

    1934年1月30日民社黨執政一周年之際,希特勒頒布了一項徹底改變憲法的《帝國重建法》,從法律上確認了中央集權制度。該法令明確規定:“廢除各邦議會,各邦主權移交中央,各邦政府隸屬於中央政府,各幫幫長隸屬於帝國內政部長管轄……在帝國內政部長、其他部長與各邦邦長和邦政府意見不一時,應由元首裁決”。隨後,內政部長弗立克通過電臺向全國宣稱:“幾千年的夢想實現了。德國已不再是一個軟弱的聯邦國家。它現在成了一個強大的民族統一國家”。希特勒利用授權法,完成了俾斯麥、威廉二世和魏瑪共和國未敢嘗試的事情,廢除了德國歷史上遺留下來的各邦自治權力,建立了高度中央集權制國家。

    3.打擊沖鋒隊,爭取國防軍。

    為了在興登堡總統去世後能夠繼任總統職位,並準備進行侵略戰爭,希特勒急需獲得國防軍的信任和支持。但是,沖鋒隊卻對希特勒和國防軍提出強烈的權力要求,成為希特勒與國防軍關系中一個重要障礙。在這種情況下,希特勒決定犧牲沖鋒隊,換取國防軍的完全支持。1934年6月30日,黨衛隊刑警隊槍斃了羅姆、恩斯特·施奈德休勃等400多名沖鋒隊領導人。希特勒以此舉博得了國防軍的歡心和有力支持,消除了新當權者內部爭奪權力的不穩定因素。

    4.實行恐怖統治,嚴密控制社會生活。

    希特勒對司法部門的“一體化”,首先實行人事變動,強制法官對民社黨定誓效忠。1933年3月,在各邦高級法院設立特別法庭,有權對刑事罪行進行判決,並規定終審級是1934年7月建立的取代魏瑪共和國最高法院的人民法庭。法學家卡爾·施密特聲稱: “元首是真正的法官,法律出自元首的權威,”把希特勒擡舉為最高法官。這樣,“在第三帝國,不受限制的、可能隨時變化的領袖意誌作為‘最高法律’ 取代作為最高法律單位和法律組織的國家”。民社黨還有意謖地把德國變成一個警察國家。黨衛隊領導人希姆萊將秘密警察蓋世太保和整個警察系統都集中在自己手中,並在全國各地建立了許多集中營,形成了一個迫害革命者和進步人士的嚴密網絡,大肆進行迫害、逮捕和恐怖活動。其中極端臭名昭著的集中營有59個。在很短的時間內,德國成了一個毫無法制、由警察控制全國的恐怖國家。

    民社黨還對文化教育和思想領域實行全面控制。1933年5至6月希特勒宣布:“民社主義革命尚未完成”,“只有新德意誌民族受到教育後才勝利告成!”所謂“教育”,就是強迫人們接受法西斯思想統治,實際“一個民族,一個國家,一種信仰”的要求。在文化科學領域,1933年5月10日在戈培爾指揮下,德國所有大學城舉行“焚書日”。馬克思、恩格斯、盧森堡等無產階級革命家和海涅、高爾基等進步文學家的著作付之一炬。世界著名科學家愛因斯坦、弗立茨·哈伯等1000多名學者被驅逐出國。9月22日,民社黨設立了由戈培爾主持的德國文化協會,對報刊,電臺、電影、新聞出版等文化精神領域實行全面的法西斯控制。在教育領域,學校不再是文化教育領地,而是變成了法西斯戰爭的訓練場所。學生中斷了正常學業,軍事訓練和公役勞動成了主課。希特勒決心把德國青年培養成“全世界望而生畏”、能夠執行法西斯計劃的人。在宗教方面,基督教新教徒占德國人口2/3。為了使“基督教和納粹黨的世界觀溶為一體”,7月25日希特勒頒布了教會凈化法令,宣布解散天主教青年聯盟。數以千計的天主教教士、修女和教徒遭到逮捕和迫害。同年7月底,希特勒的新教教會顧問米勒當選為全國教會主教,加強對教會的控制。

    5.對經濟領域一體化。

    民社黨打著“不斷重建德國經濟生活”的旗號,對工業、手工業和商業及農業實行一體化,進行法西斯控制。由於各部門的作用以及與民社黨的關系不同,各部門一體化的程度也不盡相同。大工業協會在國家軍備經濟中起重要作用,民社黨對該組織只是變動了少數領導人物,由民社黨人參與並監督,確保壟斷資本家的經濟決策權。1933年4月3日,民社黨選派了一名可依賴人物參加全國工業家協會領導機構。該組織僅做了實行領袖原則的許諾,更保住了原有的權力。7月15日,德國經濟總會成立,由12名壟斷資本代表和萬名民社黨代表參加。新任經濟部長施密特聲明:“該總會同政府一起討論一切經濟問題”。在希特勒統治的最初幾年,德國經濟總會成了德國經濟的最高機構。民社黨政府對待中等階層經營的手工業和商業與對待壟斷資本的態度不同,對其采取限制政策。希特勒執政之後,中等階層工商業戰鬥同盟成員迫切要求民社黨實現大選時做出的許諾,但是,他們的要求不符合希特勒親善大壟斷資本的政策。1933年8月7日,民社黨領導人萊伊解散了中等階層戰鬥同盟,並逮捕了它的一些成員。盡管中等階層是民社運動的主要群眾基礎,但是民社黨領導集團上臺之後支背棄了他們的利益,民社黨對農業各組織實現了絕對的法西斯控制。1933年4月4日該黨建立了全國農業領導人聯盟,由黨的全國農業指導政治部主任達雷主持,成為全德農民等級代表機構。

    希特勒獨裁和確立法西斯政權的最後步驟,是期待著85歲的興登堡總統去世之後,接替總統職務,獨攬一切大權。由於授權法的通過,總統的地位大大削弱。但是同從前一樣,總統仍然擁有獨立的職能,始終握有指揮國防軍的最高權力和解除總理職務的權力。 1934年7月31日,希特勒根據授予總理制定法律的權力,秘密擬定了一項接替總統職務的繼承人法令。該法令在8月2日興登堡總統去世前幾小時正式公布,名曰《國家元首法》。其中規定:“德國總統職務與總理職務合並為一。因此,帝國總統原有職權移交帝國總理和元首阿道夫·希特勒”。希特勒作為元首兼帝國總理,擁有國防軍的最高統帥權。當天,國防軍向希特勒宣誓效忠。帝國部長和官吏向希特勒宣誓效忠和服從。1934年8月20日,希特勒在一份呼籲書中聲明:“我們奪取德國政權的運動結束了!”“今天,德意誌帝國上至國家權力頂峰,下至地方行政機構,其領導權全部掌握在民社黨手中!”

    自1933年1月30日希特勒出任總理至1934年8月2日希特勒集黨、政、軍大權於一身,希特勒鎮壓了反對派,拋棄了其同盟者,排除了各種政治勢力,徹底清除了魏瑪議會民主制殘余,全面確立了法西斯獨裁政權。德國成了一個元首、一個政黨、一個清一色國會、一個中央集權的法西斯國家,希特勒成了德國的大獨裁者。這為德國帝國主義重新進行瓜分世界的戰爭,做好了政治準備。與意大利法西斯獨裁體制確立長達7年比較,德國法西斯政權的確立僅一年半之久。值得提出的問題是,為什麼希特勒上臺之後能夠如此迅速地在德國確立法西斯政權?對此應從下述主要方面考察:

    1.希特勒的民社黨提出的廢除魏瑪議會民主制、建立法西斯專政、重建德國軍備和對外發動侵略戰爭的主張,完全符合德國金融壟斷資本、大地主和軍人集團中極反動分子的利益,因此得到他們的支持。1933年3月24日壟斷資本代表人物克虜伯·馮·波鴻· 哈爾巴赫寫信向希特勒表示:“全德工業協會將竭盡全力,幫助帝國政府完成其艱巨事業!”德國國防軍也在關鍵時刻支持希特勒獨攬大權。這是法西斯政權在德國迅速確立的前提。

    2.希特勒充分利用上臺後獲取的部分重要權力,交替使用“合法”和恐怖手段。一方面,他通過“合法”手段使法西斯全面奪取披上了一層“合法”外交,在民眾和各政黨之中造成一種麻痹心理,不能同法西斯展開鬥爭;另一方面,他利用組建的鎮壓工具蓋世太保秘密警察武裝,大肆迫害共產黨人和民主進步人士,在民眾中造成了一種恐怖和歸順心理。這是德國法西斯政權得以迅速確立的關鍵。

    3.1929至1932年底,德國出現了嚴重的政治和經濟危機,傳統的資產階級政黨開始右轉。它們不願意維持,而只想削弱魏瑪議會民主制。因此,它們不同魏瑪共和國最大的支持者德國社會民主黨合作,而只考慮同法西斯民社黨聯合,實際上了民社黨上臺和獨攬大權的階梯。資產階級政黨在國會一致投票贊成通過授權法。這實際上意味著自動放棄參與國家任何事務的權利,幫助希特勒在確立法西斯政權的道路上向前邁進了決定性一步。盡管它們對民主黨濫用法律表示憤慨,但是終因自己缺乏毅力而自動消逝。因此,德國資產階級傳統政黨的動搖和軟弱是法西斯政權取代魏瑪議會民主制的內在原因。

    4.德國共產黨一直是堅決反對法西斯的重要力量。德國社會民主黨雖然在魏瑪共和國時期犯有嚴重錯誤和失誤,但是它“為維護議會民主制起了不小作用”。德國工人運動中這兩大流派在反對法西斯和維護資產階級議會民主制方面各自起了不同的作用。然而,由於它們之間存在的歷史積怨太深,鬥爭目標和策略不同,兩者未能聯合起來,依然處於分裂狀態,因此大大削弱了德國工人階級的力量,使民社黨上臺之後階級組成如此異同的大量追隨者不但聯合,而且能夠繼續擴大,並使法西斯政權得以建立,這是法西斯政權得以迅速確立的客觀原因。

    5.希特勒的民社黨與內閣中代表保守勢力的聯合夥伴既有共同利益,又有矛盾分歧。他們只是在建立獨裁統治的形式和實際獨裁的程度上意見不一。他們的分歧並非原則爭論,而一種權力分配之爭。希特勒的民社黨上臺之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行動,均被金融壟斷資本中極端反動分子和反支軍人集團視為該黨取得的成就。他們認為已無須內閣中聯合夥伴的限制和約束,民社黨能夠單獨實現他們對內鎮壓和對外進行侵略擴張的目標,因此撤消了對原內閣聯合夥伴的支持,使希特勒能夠先後把他們排斥掉。這是德國法西斯政權迅速確立的重要原因。

以下内容摘自政治領袖們獲取權力的瞬間

——縱觀希特勒從國家總理到獨裁者的過程,從表面上看,每一步都是合乎民主程序和法律規範的。但是這並不是民主制度的過錯,而恰恰是因為在這個社會中,有太多的人不去遵循民主的原則進行政治活動,而是寄希望於違反民主原則的私下交易、權術欺詐甚至是暴力恐嚇。興登堡總統、德國軍方和德國國內的大財閥、大地主們對民主政治的痛恨以及各個民主政黨本身的軟弱、猶豫不定、缺乏切實的政治綱領和有效的執行手段,使得希特勒巧妙的利用了各派實力的弱點和他們之間的矛盾,和平的攫取了無限的權力。這一歷史事實永遠警戒我們,在一個缺乏民主法治傳統的國家,即使在表面上建立起民主制度,它也可能成為野心家獲取專制權力的工具。民主法治的真正確立,絕不可能靠某一個制度一勞永逸的解決問題,而是一個艱苦的、漫長的過程。它要求在人民中間建立起對民主、法治、權利、自由等觀念的正確認識和堅定信念,需要民主社會的各種元素:新聞媒體、政黨、工會、社會團體以及其它利益集團等發展成熟——這需要十年、二十年甚至更長的時間。只有這樣,民主才能有堅實的基礎和框架。準備為了民主和法治而奮鬥的人們,必須對此有清醒的認識,並做好為此付出艱苦努力的準備。

   隨著授權法的通過,希特勒獲得了他夢寐以求的獨裁權力,各個黨派、工會很快被挨個取締。但只要老頭子還活著一天,他的權力就至少在理論上可以被剝奪。希特勒當然不會愚蠢到試圖對老頭子動手,但隨著老頭子因身患絕癥越來越接近生命的終點,軍隊與沖鋒隊的矛盾日益激化也讓他越來越感到坐立不安,沒有軍隊的支持,自己能否順利接任總統之位,將是一個很大的疑問。

   沖鋒隊本身的存在也很令希特勒頭痛。恩斯特·羅姆,從納粹黨建立之初就追隨自己,和他一起參加10年前的慕尼黑政變,並和他一起被投進監獄。現在,羅姆已經把沖鋒隊牢牢控制在自己手中。他具有出色的組織才能和軍事才幹,對希特勒的忠誠也勿庸置疑。在希特勒看來,作為沖鋒隊頭子,他只有兩個缺點:一、他過於強調沖鋒隊的獨立性,沖鋒隊向希特勒效忠,但在組織上必須完全聽命於羅姆,對上反對希特勒的幹涉,對下實行獨斷專制;二,他是一個理想主義者,他在希特勒一無所有的時候追隨他,是出於對希特勒國家社會主義的理想的信仰,而不是對希特勒個人效忠。

      這兩個缺點,在大家為了共同的目標奮鬥,與共同的敵人戰鬥時,可以忽略不計。但在獨裁政權建立以後,這就完全可以稱之為心腹大患了。獨裁者需要的是沒有理想的奴才,而不是有理想的同誌。有理想的人,今天因為理想替你賣命,明天也就可能為了理想要你的命。

       1934年6月30日,希特勒親自奔赴慕尼黑,以召開沖鋒隊領導人會議為名,將沖鋒隊主要領導全部逮捕,未經審判全部槍斃。同時他用暗語發密電給在柏林戒備以久的戈林。“我下令向這次叛亂的頭目開槍,並繼而下令,將在我們家庭生活中往井內下毒的毒手,並在外邊下毒的毒手全部殺光,一個不留。”

  在郊區,馮·施萊徹爾將軍的廚子領著兩個蓋世太保來到了這位前總理的書房。其中一個問他是否是施萊徹爾時,前總理擡頭回答說:“是”。話音未落兩人便開了槍。在角落里聽收音機的施萊徹爾夫人連忙朝中彈的丈夫奔去,中途中彈倒地。施萊徹爾夫婦雙雙斃命;

  格里戈利·斯特拉賽爾在和家人吃飯時被蓋世太保逮捕,投入單人牢房,隨即被亂槍打死;

  羅姆被給了一把只有一顆子彈的手槍,但他這個雙手沾滿鮮血的沖鋒隊頭子在高喊了幾聲“希特勒萬歲!”之後,仍然沒有勇氣摳動扳機。最後,行刑官不得不對他的手下說:“幫幫羅姆先生的忙。”羅姆直到死都不相信希特勒會對自己動手,被逮捕之後,他說了一句千古名言:“一切革命,都會吞噬自己的兒女。”這句話,已成為古往今來一切暴力革命的真實寫照。

  屠殺一直持續到7月2日清晨,在哥倫比亞大廈,一個見習軍官將隊長卡爾·施列耶從牢房中叫了出來。見習軍官說:“奉元首令,對你執行槍決。”施列耶曾目擊3位同誌被拉去處決,每半小時一人。施列耶被押下樓梯,上了一輛小運動車——將被拉至刑場處決。正在此時,一輛小汽車開了過來,里邊跳出一名衛隊軍官。他拼命在打信號。“停下!停下!”他喊道,“不能再有事了!元首已向興登堡保證,槍決到此結束。”

  7月2日晚,希特勒收到了總統發來的賀電:

  “從呈交本人的多份報告中,本人獲悉,由於您的果敢行動及您之勇敢的親身幹預,一樁叛國案已被消滅於萌芽中。您救德國於危難。為此,本人向您表示最深切的謝意和感激。”

  對於希特勒而言,這是一個事後頒發的屠殺許可證。這是他最後一次拿到這樣的許可證。從今以後,他做事情再也無須取得任何人的許可——哪怕是事後的也不需要。

希特勒:瘋狂的元首

  在對沖鋒隊的清洗之後,希特勒的地位已經徹底鞏固。這次行動被證明如此及時,因為事後不到一個月,1933年8月1日,馮·興登堡總統便去世了。

  希特勒的內閣馬上通過決議,將總理辦公室與總統辦公室合並。他通過成為帝國總理掌握了行政權;通過《國家緊急狀態法》等一系列法令掌握了警察權、檢察權和司法權;通過《解除帝國和人民苦難法》掌握了立法權;現在,又成為國家元首,也是三軍最高統帥。所有的權力都已合並,大獨裁者終於橫空出世!

  登上總統之位後,希特勒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把馮·勃洛姆堡和三軍的總司令叫到他的面前宣誓:

  “我在上帝面前宣誓,我將無條件地服從帝國元首和武裝力量最高總司令阿道夫·希特勒及帝國的人民。我以勇敢的軍人身份,保證誓死遵守誓言。”

  這一誓詞是史無前例的。從前的誓詞只要求服從憲法和總統。它卻對某人作了指名道姓作的效忠,在元首與每個海陸空士兵之間建立了私人的聯系。然而,卻沒有哪位軍官對此舉世無雙的措詞提出疑問。隨後,三軍將士人人皆進行了同樣的、忠於個人的宣誓。在馮·勃洛姆堡將軍的建議下,他們將不再稱希特勒為“希特勒先生”,而改稱“我的元首”。希特勒對此表示欣然同意,這個納粹黨員對其黨魁的尊稱就此成了德國領袖的標誌。

  1934年9月10日,在紐倫堡的盧波爾德競技場上,希特勒用最狂熱的方式展示了他對德國強有力的統治:用最新式武器裝備起來的機動部隊,在巨大的草坪上作了完美的表演。自戰敗以來,在德國,這還是首次向公眾顯示武裝力量。看到這場現實的作戰演習,30萬名觀眾欣喜若狂。納粹副領袖赫斯帶領著瘋狂的群眾和軍隊齊聲高喊:“希特勒就是德國!德國就是希特勒!勝利萬歲!希特勒萬歲!”30萬人的怒吼聲震碧霄,希特勒坐在檢閱車上,直挺挺的平舉著右臂從狂熱的觀眾和軍隊面前走過。幾乎所有德國人目睹這一場面都會禁不住熱淚盈眶:德意誌終於又回到了她渴望以久的強人的懷抱。那些試圖用凡爾賽和約來羞辱、掠奪、削弱一個偉大民族的國家,即將為它們的愚蠢付出慘重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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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mmeoo
請問
2012/04/22 20:45

可以引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