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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期無刑
2016/03/30 23:00:48瀏覽179|回應0|推薦0
       每一次悲劇發生,「死刑」?「廢死」?總再掀波瀾,何時得休?

       古時,殺人者,市口,斬首示眾。盜、匪未能絶!姦淫者,遊街示眾,浸豬籠。淫亂未能斷!

剝皮丶凌遲、五馬分屍⋯⋯諸般酷刑,觸目驚心。貪贜枉法,違法亂紀,未曾得休。我堅決主張「死刑」!殺人者必須得到應有的懲罰!但,然後呢?敝絶風清?夜不閉戶?

       沒有人生來就是殺人魔,即便他天生反骨。孰令致之?

       如果口水能降低犯罪率,使悲劇不再發生,那麼,繼續噴口水吧。書經,大禹謨云:「汝作士,明于五刑,以刑五教,期于予治。刑期于無刑,民協于中時,乃功懋哉。」

       老祖宗已明示於我們,刑法只是工具,源頭還在人心。惟有使民教化。知禮,守法,不違法。方為正本清源之道。所以,徒法不足以使犯罪減少,如何建構一個安全的社會網絡?方為當務之急。當然,這涉及的範圍,須付出的代價,都是極龐大的。或許,百年,兩百年方能見其功,但今日不做,百年,兩百年後,這樣的悲劇,還將繼續發生,絶不會減少。所以,把口水留給那些政客、當權者吧。至少,給他們點壓力,為社會安全的建構,多盡一份心力。今天不這樣做,明天後悔的,將會是你、我,乃至子子孫孫。

       宋史,刑法志二「刑故而得寛,則死者滋眾,非刑期無刑之道」

對於那些,此時此刻,仍大力倡言「廢死」者,衷心的給你們一些建議,無論你們的理想,抱負,如何偉大,但,在安全的社會網絡未建立前,請收回你們的口水,把精力用在該用之處吧。

       最後,謹以最沉痛的心情,向小燈泡致上深深的哀悼!也向她的母親,那位了不起的女性,致上最眞誠的敬意!她的慈悲、寛容,令人動容!

       南無阿彌陀佛!南無大願地藏王菩薩!南無大慈大悲觀世音菩薩!

       願,往者,往生西方極樂世界!生者,早日走出傷痛,身心得安!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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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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