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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死與永生
2014/02/13 10:04:46瀏覽1264|回應0|推薦0

[永死與永生]         約翰福音十一章25~26

26耶穌對她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26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

  人為什麼那麼懼怕死亡? 因為人還沒有預備好死亡以後的事。已經預備好死亡的人,不會對死亡感到恐懼。他會坦然對待死亡,不懼死亡。他們看死亡,只不過是開啟永生的一扇門。但是對死亡以後,沒有任何把握確信的人而言,死亡是可怕且是無法承受的恐懼。在基督教的教義中,說到死後只有兩種結果,一個是進入永生,另一個則是進到永死。永生是與上帝永遠同在,而永死是與上帝永遠隔絕,兩者都是到永永遠遠。

   不知你看死刑無期徒刑孰重? 國內曾經對要不要執行死刑產生很大的爭議,最後竟演變成,要求我國刑法中最重的刑法「死刑」要廢除。結果造成社會上很大的爭論,正反雙方都有贊成立場。去年2013年共有6人執行死刑,尚有51死刑犯尚未執行。其實許多死刑犯,在等待執行死刑時,是非常痛苦的,身心受到極大煎熬。活在沒有明天,卻要不知道還要等多久的日子,雖是死刑」犯,卻像是個「無期徒刑」刑犯一樣,煎熬等著執行死刑。其中有人等了14年,還未執行死刑。在2013年執行的死刑犯當中,有人是主動要求對馬上執行死刑,以解除他們內心的煎熬。可見這些死刑犯人對「死刑」和「無期徒刑」的看法,跟我們活著的人看法是不同的。活著的人以為給這些死刑犯趕緊執行死刑,是對他們處以最重的刑法。然而對這些等死的死刑犯而言,他們寧可趕緊行刑,一死百了,來解脫等死又不能馬上死的長期煎熬。這種「等死又不能馬上死」(似暫時無期徒刑)和「死刑」相較,無期徒刑是比死刑更痛苦可怕。而聖經的永死,正是個真正的「無期徒刑」,永不假釋永遠活在不滅火湖裏受苦煎熬著。相較於人法律上定的「無期徒刑」,根本是無法與上帝定的永死」的無期徒刑刑法可相提並論的

   有次,孔子的學生季路問老師:「敢問死。」孔子回答說:「未知生,焉知死?」意思是說,我連是怎麼來到這世界都不知,怎又能知道死後的事呢? 的確,因「死」是屬神的事。創世記一開始就講到「死」,這是很特別的事。上帝才剛創造這美好世界,完美無缺的伊甸園,緊跟就講到「死」。也只有神才能解釋「死」什麼一回事。因為「死」是由「罪」而來,而罪是因為違逆神的命令而來。當人想當神,想像神一樣,想要當家做主,不要神來管。這不需要神,就是罪。人類第一樁罪,就記載在創世記第三章,亞當和夏娃吃了善惡果,因為想像神一樣。從此,人就跟罪分不開,即便是想要拒絕罪遠離罪,都難以辦到。人離不開罪,也就離不開死亡了。

   死亡的反面,就是生命,就是永生。人原本是藉著神的生命而生,卻因為犯了罪而失去神的生命,失去神的靈。一旦人失去了神的生命,就只剩一般人類的生命。創二7講到「有靈的活人人」,這乃是指人有了神的生命,神的靈住在人的裡面。當人裡面的靈死了,人這個肉體也無法永活勇岑了,只剩下一般人類活命而已。跟其它受造物一樣,並無兩樣。除非人重新連接於神的生命,如此人才能在死後,重新恢復得著神永遠生命。復活耶穌基督說:「生命在我,復活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

   那人如何重新連接於神的生命呢? 就是人裏頭的罪必須除去,因為罪使神與人之間產生隔閡。這便人要信耶穌基督原因,是因為只有主耶穌是人唯一的道路,唯一的脫離罪綑綁轄制的機會。主耶穌說:「若不藉著我,沒有人可以到父那裏。」因此,除非人清楚明白自己是一個罪人,需要救恩。否則,不清不楚受洗入基督教,仍是枉然。這種不是真耶穌基督,這種不清不楚的決志是毫無意義,不過是暫時的,遲早是會離開教會的。猶如一個病人,必須知道自己病的很嚴重,需要醫生和救命才能救命活下來。否則,就是緊急送往急診室,又能如何? 仍救不了命的沒有醫生」,沒有救命藥,這些送急診室舉動是枉然。而這醫生就是主耶穌,這救命藥就是耶穌基督的寶血所以病人單單進醫院,躺在病床上,對病情毫無幫助。換句話說,罪人單單進教會,不願悔改認罪,仍無法得救得永生。

   罪和死如影隨行,猶如餌和鉤分不開。從創世記開始,罪就戀慕人。一輩子跟定人,人也一直無法脫離罪的制伏。(創四7)而要解決永死的問題,就必須先解決罪的問題。而解決罪的問題,必須透過耶穌基督十字架的救贖。一個不相信耶穌基督的人,自然不會接受自己是有罪的人,也就不會認為需要耶穌基督救恩。正如一個不相信醫生話的人,自然就不承認自己是有病的人,也自然就不會去找醫生求醫了。難怪主耶穌:「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可二17)並且又說:「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著更豐盛」。這是耶穌基督來世界唯一目的,就是要人的生命連接於神的生命,重新恢復與神的生命。如此,人才能得生命得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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