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4/02/26 08:51:14瀏覽291|回應0|推薦0 | |
[世人都犯了罪] 羅馬書三9~24 9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比他們強嗎?決不是的!因我們已經證明:猶太和希臘人都在罪惡之下。10 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11 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 神的;12 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13 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裡有虺蛇的毒氣,14 滿口是咒罵苦毒。15 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16 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17 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18 他們眼中不怕 神。19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 神審判之下。20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21 但如今, 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22 就是 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24 如今卻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 有一次,偉大的騎馬佈道家衛斯理講道完畢出來,一位中年太太上前對他說:「先生,我知道我是一個罪人。」衛斯理說:「不錯!你實在是一個罪人。」 過了幾天,那位太太親到衛斯理家中,問衛斯理說:「先生,前天你在會堂門口,為何當著衆人面前,說我是罪人呢?」衛斯理說:「你不是先說自己是罪人嗎?」 我們可能也常常口頭認罪,卻不願別人說自己有罪。這樣的口頭認罪,不是真正認罪。猶太人一向以上帝的選民自居,自以為比外邦人好。而希臘羅馬人統治了當時整個歐洲國家,以自己文化自居,看不起其它被羅馬帝國統治的人,好比過去外省人常常看本地台灣人不起一樣。保羅卻對猶太人和希臘人他們說,你們都一樣。沒有一個強過另外一個,都犯了罪,都虧缺了上帝的榮耀。猶太人以為他們領受上帝更多的恩典,比外邦人更好。保羅講並沒比外邦人更加好。你看我們這些台灣大企業家,明明賺了很多的錢,過得比一般的人更舒適更高級的生活水準,有更多的愛心麼? 人常常掛在口頭,或者心裡想,我做了不少善事,也幫助不少人。想要向上帝邀功勞,想求得好處。常自認至少我不是壞人,比其他的人更好十倍百倍的。聖經卻說,10 「攏無義人,連一個也無;毋有行好的,連半個也無。11 無人曉悟;無人尋上帝;12 攏總歪斜,相同變做無利益。無有行好的,連半個也無。」 明明我就做了行了很多的善事,為什麼聖經還說我是個罪人? 最大的關鍵在哪? 在11節說的,「無人尋上帝」。 人不認識神,就不知道何為善。因為人的善,跟上帝的善,猶如天和地,天壤之別,相差這麼遠,又這麼大。耶穌說對一個婦人,動了淫念,就是與這婦人犯了淫亂罪。這就是上帝的標準,這是「義」的標準。意念犯了不好的念頭,就是罪。我也偶有不好的念頭,也偶有自以為義。傳道人、牧者其實是很容易不小心就犯罪了。傳道人最常犯的罪,就是說一套,做一套。台上一套,台下一套。所以,我們全都一樣,被罪捆綁。因此,我也常常向上帝禱告。『神阿、求你鑒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試驗我、知道我的意思‧看我有甚麼歹所行無、導我走永活的路。』這是大衛的詩篇139篇23~24節,我用這兩節,常常向上帝祈禱。保羅也說:「我是罪魁/第一歹。」 世人的道德已經破產。不要想從教育挽回,做不到。不要想從宗教行為挽回,也做不到。人的唯一希望,唯一的來源,是神的憐憫。否則都在神的義怒下,沒有一個人可以站立在上帝的面前。猶太人想從律法上,得到救贖。以為行出律法的義,就可以稱義。但是聖經怎麼說,既然你們要按著律法的標準來行,那就要按著律法的標準來受審。雅二10「 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13節又講:「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上帝賜下律法目的,原本就不是要人靠著它得救的。正如醫生的聽診器,醫院X光儀器等等設備,它們主要功用是要發現或證明人身體上有病,不是用治療救命用的。律法的功用也正是這樣。神是要用律法要人知罪,不是用來脫罪。人知罪後,要去尋求律法以外的拯救‒基督的拯救,這就是神賜下律法的主要目的。但願你能知罪,更能向耶穌尋得這個救恩。 |
|
( 不分類|不分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