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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摩之智、觀音之慈
2016/12/12 01:30:12瀏覽28|回應0|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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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摩之智、觀音之慈

(黃年為張亞中《菩提樹下談政治》所寫的序文)

  張亞中教授在本書說:學佛,悟佛,行佛。 

  亞中是一位智慧與實踐雙修的公共知識份子。智慧:他在世局與兩岸的知識創作上,自完體系,成一家言,本書更輯集了他的一些性情小品,尤見其胸臆之廣博與精微。實踐:他縱橫奔走兩岸政壇學界,甚且走上街頭推倡政治主張,放洋演說,又曾是洪秀柱“道路”(The Way)論述的主要建構者。亞中的智慧,是同體大悲;實踐,是摩頂放踵。 

  我和亞中是不打不相識。 二〇一〇年我在《聯合報》撰發<“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元旦感思>系列社論六篇(元旦六論),闡述“一中各表/杯子理論/屋頂理論”的兩岸思維。社論刊出後,亞中與黃光國教授、謝大寧教授三人聯名在旺報發表了六篇系列評論<六問聯合報>,闡論他們創議的“一中同表/一中三憲/兩岸統合”,並指“一中各表”等於獨台,等於“台獨”,等於偏安。

  我為<六問聯合報>寫了一篇答覆文字,題為<“一中各表”等於“台獨”偏安?>。當時,我一〇六歲的岳父正病篤彌留,我在陪病榻前寫完這篇文稿,於一月二十五日在聯合報刊出。

  我在該文指出,<元旦六論><六問聯合報>的共同處大於相異處。最大的共同點有二: 

  一、都是“泛屋頂理論”。例如,<六論>所指的“一中”,是指“第三概念”或“上位概念”的“一中”;此與<六問>“第三憲”所指“一中”應有交集。

  二、皆認為北京是主要變數。<六問>指北京不可能接受“一中各表”。<六論>則指,若要北京接受“一中三憲”,則北京自應先接受“一中各表”。因為“一中各表”是“一中三憲”的前提條件。 

  這篇答文的核心概念是:我認為,就發展面而言,“一中各表”與“一中三憲”是名異實同。六年後的今天,我覺得,我與亞中的相異處仍有,但共同處也更大。只是,我強調的是一中各表的“過程論”,亞中強調的是一中三憲的“目的論”。 

  我相信,我也期盼,兩岸未來的解決方案可在“一中三憲”的架構下實現。我們可用不同的語言來表達這類的思考: 

  一、可用“現在進行式的一個中國”、“杯子理論”,或“一中各表”,來表達“過程論”。這就是亞中所說的“一中兩憲是兩岸的存量”、“在治權方面是互為主體”。

  二、也可用“共同締造論”、“大屋頂中國”,或“一中同表”,來表達“目的論”。這也就是亞中所說的“第三憲是兩岸的增量”、“在主權方面是共有主體”。 

  亞中說:“和平協議”就是在尊重確定兩岸“存量”(一中兩憲)基礎上的“增量”(第三憲)協議。我完全贊同。

  亞中主張,兩岸“分治而不分裂”。這應當也是我在“大屋頂中國”中所關注的“主體性(分治政府)”與“連結點(大屋頂中國)”。 

  若用亞中的語言來說,我們共同認為,沒有“一中兩憲”的存量,即無“一中三憲”的增量。因而,我雖比較關注“一中各表(兩憲)”的“過程論”,亞中則似乎比較注目“一中同表(第三憲)”的“目的論”,但我們同為“九二共識升級版”的支持者。 

  亞中的“一中三憲”已成兩岸的一幅旗幟,且大陸民間方面向未排擠或否定此論。這是兩岸值得珍惜的一條思維路徑,期待能夠繼續拓寬夯實。

  亞中的智慧與實踐,兼有儒、釋、法、墨的風采。儒以天下為己任,釋為同體大悲,法主創規立制,墨是兼愛非攻、摩頂放踵。身軀魁梧的亞中,貌有達摩之智、鍾馗之威,常作兩岸獅子吼;爾今在菩提樹下其言諄諄,必也會令人見到他的觀音之慈。 

節錄自《台灣重量級專家共議520後兩岸關係》最後一段:
http://hk.crntt.com/crn-webapp/touch/detail.jsp?coluid=92&kindid=0&docid=104216017 

張亞中《菩提樹下談政治》
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71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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