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3/01/24 14:19:19瀏覽590|回應0|推薦9 | |
在美國工作幾年後,我愛上了旅行。 很快我就發現,旅行打包其實是大學問。很多時候,帶與不帶間,還相當難以取捨。 比如說吧,絕大部分時間,我的標準裝備是T恤、半長褲、球鞋、再配上霹靂腰包及運動背包。我簡直愛死了我那個在直營店換季打折時低價買來的Nike背包:好背耐用、配色不俗、美觀大方、最重要的是,正面還有一個放瓶裝水的小隔間,有個可調整的繫帶將水瓶頸部固定,即使背包倒翻過來水瓶也不會掉下來。 所以這個背包我旅行時是走到哪背到哪。慢慢地,問題來了。 有些時候,在某部分旅程中我必須長裙或洋套裝地穿得淑女一點兒,這時候Nike背包加上霹靂腰包就很不搭調;而有些景點,例如某些古蹟或文物館,則根本不讓你背運動背包進門。在行李箱內再塞一個淑女皮包嗎?可又重又佔空間又容易變形…… 2003年時我去洛杉磯玩耍,有天去某大華超市購物時,剛好看到同商場的服飾店展示著一個淑女包。尼龍布材質,所以帶起來背起來都很輕;料子極軟所以在行李箱內怎麼亂塞亂折騰都不用太擔心,到了目的地拿出來扯兩下照樣好用如新;堅韌耐重空格多所以手機錢包鑰匙照相機太陽眼鏡等全都一股腦兒丟進去也沒問題;設計簡單大方又是黑色各種衣服款式都極好搭配;可調整的長肩帶讓我過肩斜背後可以空出雙手做其他事……哎呀呀,Bingo!把我的所有問題所有需要都一次解決,簡直是愈看愈完美愈看愈滿意。所以雖然四十塊美金的價錢以我的標準來看是有點兒小貴,還是很甘心很快樂地買了下來1。 隔年回台灣。先是和一大群愛樂社老友們在餐廳吃飯,我身著長裙帶那個黑包包去了。後來當年社裡的死黨Candice私下再約我見面。那天白天我去故宮博物院參觀一整天,所以為方便當然又穿上球鞋背回了我的Nike背包。晚上在士林與她會合,一上她車她就忽然沒頭沒腦地天外飛來一句: 「看到妳換背這個Nike,我真是舒服多了。」 咦?這是打哪兒說起?妳什麼時候變成了Nike的堅定擁護者了? 「不是Nike,是妳之前那個包的問題。」 之前那個包怎麼了?我還十分喜歡十分滿意呢! 她的臉色有些欲言又止難以啟口的勉強。不過從以前到現在,我們之間的相處模式一向是有什麼說什麼,所以終究她還是直說了:「我看到別人拿名牌仿冒品心裡就很不舒服。這樣對原廠商很不公平妳知道嗎?」 我結結實實地嚇了一大跳:「什麼?那是名牌仿冒品?是仿冒哪個名牌?」 她也結結實實地嚇了一大跳,不敢置信地,像看著什麼外星怪物一様地盯著我瞧,彷彿我問的不是某服飾名牌,而是《Nessun dorma》出自哪齣歌劇2一樣:「什麼?妳不知道?!」 這反應、這問題,好像似曾相識…… 不過這麼一來,之後她的神色舒服多了,我們之間的氣氛也不再有隔閡了。我想,大概她覺得,就算是一個時尚白痴的朋友,也總比一個會做出買仿冒品這種低級行為的朋友好太多了吧? 冤枉啊,我真的、真的不是有意的。可憐我,連那個被仿冒到的名牌都不認識啊! 這件事以後,我很認真地思考了一下:身為基督徒,該對自己的德行有比世俗更高的標準。既然這個包是仿冒品,我該不該繼續用它? 想通了:買仿冒品的人,貪圖的是那個「不用付出名牌價錢,卻讓人以為自己在拿名牌」的滿足感。我買它的時候,看中的是它的材質功用;我付出的價錢,買的是它的材質功用,得到的也確實只是它的材質功用。我當初買時既沒有任何品牌考量,那麼這件事很簡單,我就是,花錢買了一個好用的包而已。 所以我也就繼續心安理得地,用到它壽終正寢。 下接:那不可少的(三):送我一個教練 〔注釋〕
留言前請先閱讀本版左側窄欄處的本齋簡介與齋規。為保持版面清淨,違規者將被刪文,不合尊意處請見諒。 |
|
(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