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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上井蛙渾人(2010-11-16)
2012/06/16 08:44:03瀏覽727|回應2|推薦10
引用文章從談台灣首代泡麵「生力麵」,談到台灣草莓族與台灣國民素養
引用文章這些人哄走就算了

〔序〕
CDL卜向化兄原文《這些人哄走就算了》是將《笑林廣記》裡某段笑話以現代筆調改寫,詼諧諷刺兼具。向來覺得人生一大無奈即是遇上井蛙渾人,當時閱罷卜兄文深有所感,作此回應。

近日見某小白以自身實在令人不敢恭維之英文程度,大剌剌地在一位以英文為專業的教授級網友格內班門弄斧起來。莞爾之餘,忽憶此舊文。雖於一年多前在別處為別事所寫,但此時此地竟也應景,故裱起留念。


〔註〕這是《笑林廣記》《腐流部》中的《證孔子》原文

兩道學先生議論不合﹐各自詫真道學而互詆為假﹐久之不決。乃請正于孔子﹐孔子下階﹐鞠躬致敬而言曰﹕「吾道甚大﹐何必相同。二位老先生皆真正道學﹐丘素所欽仰﹐豈有偽哉。」兩人各大喜而退。弟子曰「夫子何諛之甚也﹗」孔子曰﹕「此輩人哄得他動身就勾了﹐惹他怎麼﹖」


〔註〕這是卜向化兄版的改寫

標題:這些人哄走就算了
作者:CDL卜向化 2010/11/16

《笑林廣記》《腐流部》裏有這麼段叫《證孔子》的笑話。我覺得百看不厭。世上時時有照著劇本演這齣戲的。有時完全忠於劇本,有時略做修改,但是本質都一樣。顯然,愛好這劇本的人數甚多。老夫小弟我為造福讀者,怕新世代錯過這樣一齣好戲,特依卜氏歡譯大法改寫如下。並附原笑話於本文最後。

兩個傢伙吵架,都覺得自己才是真的學問淵博的大師,地球上的東西百分之百知道,地球外的東西百分之一千通曉,對方嘛,就是個造假、吹噓、空口說白話(假大空)的假學者。道德嘛,自己高尚優雅,對方行為不合祖宗家法,思想離經叛道,是個言行不一、說一套做一套的假貨。都堅持自己才是大師、才是真理。兩人吵得臉紅脖子粗,支持的粉絲也本著「偶像最重要、真理算啥鳥」的愛拼才會贏守則,拉開陣仗以口水聲浪經典古籍互轟。 

有旁人說:「那孔仲尼的名字常出現在媒體上,名氣既然比你二位大,學問道德想必也比二位稍微高點,何不去請他做裁判,看兩位到底誰真、誰高、誰正確?」眾人都在媒體上聽過仲尼孔的名字。知道是個名人,跟他相比馬上自覺矮了半截,就都同意。來到孔家豪宅門前仍然粗話不絕、挽袖子、捲褲管地吵吵鬧鬧。

孔仲尼剛剛和媒體人吃飯培養了感情回來,正在屋內數肉乾數得開心,聽到外面吵雜,出門來看熱鬧。眾人像還沒養出人脈的菜鳥新聞記者一樣,擠到孔仲尼面前拉拉扯扯。保鏢仲由推開眾人,幫他師父掙脫雙方人馬拉扯。孔大師打聽了事情原委,向兩個領銜吵架的主角鞠躬說:「哎呀,我們這行飯,包山包海吃遍天下,上矇天子下唬庶民,可謂至廣極大。何必一定都要學同文、行同軌呢?您兩位老先生都是學問道德高比天齊的人物,我向來都很敬仰,怎麼會有真有假呢。都是真的。都是真的。」

兩個大師和粉絲們,聽了名家大師說的一大堆話似懂非懂,不過最後那『都是真的』幾個字倒是明白,當場覺得任督二脈俱開、五臟六腑舒泰,沒有再上訴或訴諸網路鄉民的必要,領了自家人馬回家去互褒慶功。

靠孔仲尼名頭吃飯的那些學生有的看不過去,問:「老師,您仙福永享、道與天齊。這些人要是有權有錢也就罷了,怎麼去拍這種人的馬屁呢?」

仲尼啐了一口說:「那種人啊,特愛吵架,說了不中聽的話,大概要在這裏爭辯個沒完沒了。還是說兩句好聽話,騙他們走人才是王道啊。」

各食客恍然大悟點頭稱是,把此事記在未曾出版的《淪語,下集》中。

孔仲尼一轉頭看到大呆站在牆角目不轉睛地向他這兒瞪著看,想想剛剛說的話,心裏有點虛,大聲叱喝:「你那什麼人?有什麼好看的?對俺有什麼意見不妨站出來說話!」

一個美麗的女生剛從孔家旁邊開滿花兒的巷子裏走出來,被孔大師的大聲叱喝嚇得轉身逃進巷子。等了半天要偷窺美女容顏的大呆翻了翻白眼,搖搖頭,嘆口氣,轉身走了。


〔註〕這是我的回應

標題:
作者:即興 2010/11/16

神鵰俠侶結尾處,東邪西狂南僧北俠中頑童外加黃蓉小龍女等一群高手重上華山,碰上幾個三腳貓在那兒人五人六地「華山論劍」,不但佔著地面不肯讓開還大言不慚教訓了眾高手一頓。眾人好笑,楊過乾脆俐落長嘯一聲,將三腳貓一轟了事。

要是倒楣,遇上那種講不通說不清沒有自知之明偏又自我感覺良好的井蛙渾人,你能咋地?三言兩語能哄走是上策也算你幸運,不能哄或不耐煩哄的就轟吧。真要一時半會兒的哄不走也轟不走,寧可眼明腳快看准後方一條小路趕緊開溜,也不能繼續和渾人糾纏不清,浪費生命。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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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Impromptu&aid=6548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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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肉球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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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認同
2012/06/18 05:50

即興妹樓下所云, 都認同. 

明白了, 您是過來人, 並非執意曲高和寡, 而是曾經滄海, 唉, 確實不可理喻者不少, 實在浪費時間.

至於背景音樂, 嘻嘻, 起初太習慣它了, 很難 broke the habit, 是逐漸 weaned off it.


名偵探柯南名言:真相只有一個!
即興(Impromptu) 於 2012-06-18 13:48 回覆:

就知道一樣看遍網路種種怪現象的小肉球姐一定會明白的!愛你喲!


小肉球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上上下下...
2012/06/16 11:44

上上下下... 小肉球在右手邊的 scrolll 上上下下, 想回應, 但不知說什麼好.

放眼整個 udn, 睿智者就算妳了.  妳的言語, 均為珠璣, 小肉球都聽進去, 例如背景音樂, 妳講後, 小肉球一直檢視, 妳對.

如此精準, 如此犀利, 如此正確, 如此看到各事態的 nuances.

應該是從理性高度走下來溝通吧.  妳這文, 小肉球站在尋常網友的鞋子裡, 感覺要理解及同化資訊必須做出好幾個 "leaps". 

這是思維習慣問題 -- 小肉球感謝投入流浪狗, 所謂最低的最低, 才磨練出來滴.


名偵探柯南名言:真相只有一個!
即興(Impromptu) 於 2012-06-17 22:17 回覆:

交流對象為䁥名的網上平台,其實是個虚擬實境。不管繁華擾攘說親道熱多濃多久,最終剩下的只是自己、以及自己如何對自己的心交帳:花了這些時間如許精力,到底得到了什麼、成就了什麼、堅持了什麼、又改變了什麼?

是以我明瞭,如不能掌握自己,堅持原則,到頭來將什麼也不剩。先確定安頓自己身心,之外的一切良性際遇與互動,都是意外收獲,不可強求。

所以我上網心態是有堅持、不勉強:堅持自己初衷原則,但不勉強他人、更不受他人勉強。

背景音樂一事,其實我在開口前,已忍耐好長一段時間。但我一向認為,如何經營網誌,主人有絕對主權,旁人不得置喙。正如是否來訪、推薦、回應,訪客有絕對主權一般。是以小肉球姐之前每篇必備的背景音樂雖造成我極大不便(所用為高齡電腦,速度如龜),卻從來一言不發––誰教我即便如此,還是愛去您那兒呢?該!

之後是您主動開口歡迎大家討論,我才發言。也只說一次,之後絕口不再提。還是認為格主有絕對主權,訪客意見表達一次便夠,如何決定全在主人。

您的改變,我看在眼裡。但若再去您那兒為此絮叨,未免太像在居高臨下審查您有無遵從一般,大大不妥,是以依然一言不發。但心裡,其實對您很是贊歎––自省工夫至此者,幾希!

即興(Impromptu) 於 2012-06-17 22:19 回覆:

數年前初上網時,也曾「好傻好天真」地無論對象,逐篇一一認真誠懇溝通。付上許多代價之後,才學了乖。

有人是程度不到、偏愛發表,卻又無自知之明。你講到口乾舌燥,也如對牛彈琴;
有人上網目的乃為串門扯淡,你討論再怎麼認真,對方也只是敷衍忽悠;
有人是時間成本極低,你殫精竭慮花上數小時才寫完一篇,對方幾篇連貼渾不當回事;
有人根本就是寫手,懷抱某種目的上網,原就沒打算與你真誠論理;
更有人是雖有程度卻沒安好心,明知你認真誠懇,故意時不時以極少時間篇幅假似發個問討個論,再看著你為他去鑿壁偷光囊螢映雪好生忙活,拿你當猴耍著玩兒……

所以現在我改了。因為更忙了,也因為不再想浪費時間在不值得的人與事上。只有在已經證明十分確定對對方態度程度都無疑問時,我才會花時間好好溝通解釋。

因為,當時間精力都有限,面對各形各色不同程度目地的網友時,你溝通的了一時、溝通不了長期;解釋的了一個、解釋不了後面如江浪滾滾不絕而來的無數個。

那麼就隨緣吧。能讀的,願意花時間的,那是投了緣;不能不願的,則彼此都不用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