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文章 部落格,沒特色就是特色
「虛擬世界,反見真情。」這句話的意思,絕非勸人在網路世界談情說愛,此真情非彼真情也。當然,要談情說愛絕對是個人自由,若是涉及欺騙,和網路有何干連?騙人者,存在千年,受騙者,存在千年,在哪兒進行,不是重點。
部落格的確是人類歷史上的一大革命,它已經衝擊了許多既有的觀念和思維,也必將在未來的資訊和媒體世界中,掀起更大的震撼。雖然有人批評,部落格良莠不齊,文章水準參差,這些話語都像是一根根漂木,只能在這波洪流中載沉載浮,而後消失無蹤。
部落格的意義,在於個人情緒的抒發,在於個人意見與經驗的表述,在於無所限制(當然必須合法)的自由發表。過往,只有少數人可以發表文章,只有少數人可以發表意見。我們不能說媒體編輯具有偏見,但畢竟是一種管制和篩選,過程中,當然存在個人看法,展現出來的少數文章,果真是精英思想和最佳文學?恐怕未必。
抒發真情(真實的情感/情緒),在部落格中處處可見,個人以為,讀來更為感人。較之於詞藻華麗、結構嚴謹、引經據典、中規中矩的文章,為文水準可能不能比擬,但是未經修飾的內心傾訴,往往倍加引人共鳴。
大家都讀過世界名著,果真部部感動?不太可能;都看過知名雜誌、知名副刊許多文章,其中固然不乏驚世之作,然而不也經常充斥著知名人士的濫竽文章。你買了一份報紙,一本雜誌,其實你買的不是作家,而是編輯。在茫茫部落格海中,我們必須尋尋覓覓,但是令人雀躍的是,我們自己當編輯,「我的最愛」「我的訂閱」「我的好友」、、、,我們當然知道要的是什麼。
水準?我喜歡的就是我的水準,我的水準就是我的最愛。我不需要編輯來告訴我,該讀哪些文章,因為他們絕對不會比我還懂得我的需要,我的愛惡。我愛看文看文,我不愛看文看圖看相片,我愛怎樣就怎樣。好文就是好文,我不需要知道這人有不有名;好相片看了賞心悅目,我不需要非得自己拍。瞧!多麼自由,這就是部落格海的迷人之處。
我愛我的部落格,它屬於我,不屬於哪個媒體、哪個網站,它是我的王國、我的城邦。我們何曾擁有如此一個迷人世界?何曾?讓我們一起大喊:部落格萬歲!萬萬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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