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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審改司法後,洪家往何處去?
2013/08/07 01:34:26瀏覽11267|回應202|推薦71

從洪仲丘命案到國防部長高華柱下台,到洪家「追真相」,到「白衫軍」人民「自己照亮自己」(講到馬英九就變成「不點不亮」),到頒發又回收...噢不,「收回」旌忠狀,到甫繼任一週的新國防部長楊念祖下台,現在已經到軍審改司法三天火速修法通過。

臺灣人在幹嘛?演兒戲連續劇嗎?

沒關係,只要有人愛看就儘量演。

我只想做幾項預測,也歡迎大家來發表自己的高見。

一、洪案涉嫌人等將受輕判,屆時洪家會再度跳出來喊「司法不公」。

二、國軍會垮,洪家軍將起,由白衫軍領軍,1985 聯盟那幾個分任上中少將。到時那些涉案軍人又會改回軍法審判。

三、因為此時洪家軍已成國軍,所以不會再有「真相不明」的問題,洪家也不追了。

四、執政黨會垮,民進黨將取而代之。

五、馬英九會垮,蔡小英臨危受命...噢不,蘇貞昌臨危受命。

六、中華民國會垮,歹丸國將興。蘇(或蔡,這我不確定)大總統將在凱道上二十萬民眾簇擁下高呼:「濫歹丸郎...騎起來柳」!

真是「國之將亡必有妖孽」...噢不,是「國之將興必有聖賢」—— 濫歹丸國的諸多「頗有聖賢」。耶!(比ㄚ)

所以安啦,國軍可以換白衫軍當當看,總統可以換人做做看,國家也可以換個名字叫叫看,嚨嗎差不多。

而且這樣有變化比較不會膩。耶!(再比ㄚ)

以上是嘲謔沒錯。正經的感想如下:

我對洪家的印象從同情到不能再同情一週以來急轉直下,現在只剩憎恨


口口聲聲「沒有真相就沒有原諒」讓全臺百姓驚慌失措的,是誰?


只要找到的真相一律不算,只有自己想像中的才叫「真相」,藉此無休無止百般刁難軍檢調的,是誰?


政府低聲下氣好不容易辦出一個合理像樣的結果,這不依那不饒,把「真相不明」當涼水喝,對官方頤指氣使的,是誰?


對軍方為委屈求全而巴結討好的姿態倨傲應以「我們要的你們給不起」的,是誰?


全台灣沒有人不知洪家之痛,開口閉口「你們不知道我們的痛」的,是誰?


對國防部烏龍濫頒旌忠狀,說「先存放倉庫,以後送資源回收」的,是誰?


對代表全國人民親赴洪府弔唁洪仲丘的馬總統公然侮辱的,是誰?


視全國民眾的同情、愛心如糞土棄置腳下隨意踐踏的,是誰?


明明一件「合謀凌虐、意外致死」案無論如何非要搞成「集體謀殺」(對,是有稍微美化些說是「虐殺」)否則誓不甘休的,是誰?


讓來歷不明、財源不明、成員不明、動機不明、然對探究者當即張牙舞爪,眾諸媒體無不兢兢業業伴君如伴虎般奉待的 PTT,引導、帶領、主持 20 萬人大集會,沒有明確訴求,講不出真正目的,明知 PTT 來頭卻心甘情願敞開胸懷大力擁抱的,是誰?


明知 PTT 來路,毫不在意他們背後的指使集團,不在意金錢來由,不在乎是非曲直,不在乎他們的陰謀將為臺灣帶來何種毀滅性後果的,是誰?


洪家真是夠了。台灣人是善良、理盲的沒錯,可也沒盲到連心也盲的程度。我不願說洪家暗中與 PTT+DPP 「合謀」意圖搞垮政府、國家,雖然那本來就是民進黨的「終極目標」。可是洪家也未免太離譜,把原來眾志成城的舉國同情心和全臺大愛感糟踏到眾叛親離、親痛仇快的地步,始料未及乎?弄巧成拙乎?這問題只有洪家自己能回答。


我的逆耳忠言:除非你洪家原本就已如民進黨徒以叛國為職志,否則你們可得好好想想,是否真的心甘情願將來做一個葬送寶島的「第一臺奸之家」。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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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GolfNut&aid=8098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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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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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0 19:22

37樓 回的不完整

補充一下

依我的理解

你主張"惟有物理的真相可信,人言不可信"

有錯請不吝指教

你說"你只接受證據"

先不論"證人/證詞在法庭上具有效力"這回事

但是證據能導出來的結果可能不是唯一

例子:凶器上有甲的指紋(物證)

可能的結論 1.甲是兇手 2.凶器曾被甲碰過 3.凶器是屬於甲的

就你的主張 答案是2

但這樣不就永遠沒有結果嗎?

又一例

A.B兩人在一密室 A被刀砍死

全世界都知道當時他們就在一起

但沒有監視器

照你的主張

是沒有證據可以判B殺了A的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3-08-11 01:28 回覆:

「例子:凶器上有甲的指紋(物證)

可能的結論 1.甲是兇手 2.凶器曾被甲碰過 3.凶器是屬於甲的

就你的主張 答案是2

但這樣不就永遠沒有結果嗎?

這種情況還少了了?妳不是犯罪刑事學家就不要以為全世界都不是。對,物理上答案是 2,但這只是起點。2 並不排除 1 和 3, 當然也不保證 1 和 3。

從 2 出發佐以其他證據,若能證明甲曾行兇甲就是兇手,否則甲就不是。永遠沒有結果就永遠沒有結果,沒有一件案子可以保證絕對辦得出來。不然你要怎樣?冤枉人家嗎?

全世界都知道當時他們就在一起

但沒有監視器」

既然「知道」就表示有「當時他們就在一起」的證據,否則不叫「知道」。沒有監視器只是較不方便,但監視器也不是唯一可以為證據的東西。刑事學、犯罪學自有其他方法確認。他們不叫物理學自有原因。物理只是基礎。

小姐,我覺得妳真的應該重頭檢視自己邏輯觀念,這樣活著太辛苦了。


App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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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0 18:55

to 84樓的回覆

再一次的 嘴上說說誰不會

我試給你看

"我看格主可能不敢正面回應我了"

講這種話 有意義嗎?

來個會的吧~


App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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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0 18:53

to 74樓

少模糊焦點了~

還打一大串 有你的~


App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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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0 18:51

to 73樓的云芸

"原告意圖更改死亡證明以利自己官司"

嘴上說說誰不會?

我試給你看

"軍方介入驗屍結果,偽造死亡證明以掩蓋軍方過失"

當然我沒證據

我也不會要你證明你說的

請放心~


App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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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0 18:46

to 75樓的timothy

文長不回


App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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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0 18:42

to 小浪

關於舉手

你沒看過新聞嗎?

影片很清楚喔


App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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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0 18:39

to 小浪

你說民粹就民粹吧

個人主觀意見

我不會怎樣~

我不會叫你證明的 請放心~


App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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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0 18:38

關於"廣大興"

你懂不懂我所說的"輿論行動"是指什麼阿?

你通篇講的都對 十分合理

只是不適合拿來回我的文章內容 

我再強調一次

當菲方已在國際上扭曲事實

是民間團體自力救濟完成國際版事發地點領海圖,彈道示意圖

也就是說民間團體不過是指出國內已知事實然後轉成國際版轉發外媒

現在你是要承認  馬政府在菲方已在國際上扭曲事實

仍然無法就事實在國際上立即澄清嗎?

政府收集資料比民間慢?

換句話說馬政府不但比民間慢 還比菲方慢

此外

不要故意講成輿論就是名嘴在電視上亂噴的口水

當然一部份會是口水 但不要當作全都是口水

妳口中的邏輯呢?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3-08-11 01:08 回覆:

民間團體自力救濟完成國際版事發地點領海圖,彈道示意圖」

很好啊,這個若係事實當然非常好,所以就怎麼樣?整件事的全部功勞要總攬了嗎?海圖,彈道示意圖做出來,事件就圓滿結束了?

政府要做多少事?「民間」做這麼一件就不得了,要吃人了?

就算此事比官方快那也沒什麼。官方當時還有一百多件說不定比「海圖,彈道示意圖」更重要的事待做,只是妳不知道。


App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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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0 18:22

提醒! 關於"惡言"

看清楚文章時間!

71樓是1:13發

自然看不到你2:48分的回覆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3-08-11 01:09 回覆:
已經不知所云了。

Appler
等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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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0 18:20

你說"把鐵釘放馬路上,明知會刺破輪胎,所以算故意"

那麼請教一下

"讓一個胖子接受極大量的運動量,最後胖子負荷不了死亡",算是故意嗎?

剩下你舉的例不重要 就不回應了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3-08-11 00:57 回覆:

那要看妳的「極大」是多大了。據瞭解,與洪同被操的還有三四位,大家都沒事,好像也沒怎麼「極大」。

禁閉操不能像賣豬肉,照秤論價。

如過照體重來操那反而才是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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