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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14 00:11:47瀏覽87|回應0|推薦0 | |
教育部近日研擬幼照法第23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草案」,草案明訂,未來培育「教保員」的技專校院,只要獲得教育部審核通過,就可開設學分學程,除了幼保、幼教相關科系,其他科系學生也能以輔系方式研修,只要通過48學分、教師檢定通過,以及半年實習,就可成為「幼教師」。草案年底送立院,8月開始將舉辦三場北中南說明會,最快明年上路。幼教師反彈,認為降低學分將傷害幼教品質。
台北市立教育大學幼兒教育系副教授林佩蓉表示,世界各國都在研究,如何在學前階段提供大腦開發的專業教育課程,而不只是替代父母照顧小孩;教育部卻修法讓任何人只要通過極少學分就能任教,根本是把幼教師及教保員視為典型的勞工,認為照顧幼兒是以付出勞力為主,不太需用腦力。林佩蓉指出,國內每年僅需3萬名幼教師,現在卻有4萬多名,已供過於求,教育部修法沒有總量控管,未來開放後,更多幼教師投入,可能會讓幼教師長期低薪的情況更嚴峻。教育部國教署學前組組長許麗娟表示,現行幼教師資培育管道,多為師培體系大學經4年、128學分養成;修過幼兒心理學、健康、營養等課程。來自高中職及科大幼保系的「教保員」,則可透過在職進修方式,取得證照成為「幼教師」。
未來師資、設備等通過審核校系的技專幼教科及教保科,可開設學分學程,提供本系或他系生研修48學分,再經過教師檢定考、半年實習,就可成為正式幼教師。
資料來源:2014/8/11 聯合報 鄭語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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