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9/08/27 09:15:15瀏覽743|回應5|推薦36 | |
路友下班回到家﹐我習慣換了衣褲和鞋子﹐出去走十公里。因為出去的時間相當固定﹐所以在路上也常會碰見一些固定的面孔。因為常常遇到﹐久了多半會彼此揮手問好或是面露微笑的點點頭。 網上接觸的朋友叫做網友﹐所以路上健行遇見的這些陌生的朋友﹐也許就該稱他們為路友了。 這些路友真是形形色色﹐男女老少﹐黑白和東方人種都有。有的一路跑下去﹐有的悠閒漫步。有的單獨行動﹐有的結伴而行。有的夫妻搭檔﹐有的情人同往。有的母女為伴﹐有的父子同行。有的是幾個男人一組﹐有的女伴成群。有的牽狗慢跑急行﹐有的年輕媽媽推著嬰兒車﹐上坡下坡的一路跑下去(看她精力如此旺盛﹐最是讓我佩服)。 我雖然一路快走﹐腳步卻是穩定舒暢的。剛出門時﹐速度比較緩慢﹐讓坐了一整天辦公室(或是站在教室教了一整天課)的身體適應一下﹐漸漸的腳步就能邁大平穩。呼吸是深沉舒服的。汗水很快的就濕透了背後的衣服。因為腳步是從容不迫的﹐所以仍然能夠欣賞路旁的樹叢花卉。 時序漸漸有點秋意﹐傍晚的陽光雖然仍有熱力﹐但不會酷暑難熬。風總是清涼的拂到身上。因為空氣並不潮濕﹐讓人覺得乾爽﹐而不會有那種皮膚黏膩濕熱的不適。今年好像還沒有真正熱過。 我一直維持一個半小時(或一個小時二十五分鐘)走十公里的速度。走習慣了﹐覺得體力還滿充沛的﹐有時難免就在草地上慢跑幾步。 有一天﹐我在半路上又碰見那個理著光頭﹐全身結實沒有贅肉的路友。他個子不高﹐年紀看起來大概有四十來歲了吧?我幾乎每天都遇見這個白人。平時我們都是微笑點頭或是揮手﹐然後就各走各的方向。 這天我終於忍不住問他說:「你每天走幾英哩啊?」 他停下腳步說﹐走四英哩(六點四公里)。於是我也停下腳步﹐跟他寒喧起來。這位四十六歲的約翰﹐成長於美國中西部﹐從海軍陸戰隊退役﹐在這兒的榮民醫院上班的他﹐說在達拉斯住過幾年﹐很喜歡德州。我也在德州待過。所以兩人話匣子就打開來了。他感慨萬千的說﹐你看美國人越來越是超肥過重﹐卻仍整天在吃炸雞、薯條、漢堡﹐喝可樂﹐卻又不肯運動﹐我在榮民醫院裡看到形形色色﹐因為痴肥過胖所引起的種種病號﹐真是不知要說什麼才好! 政治、經濟、工作、健康、環境﹐我們隨便聊。不覺間﹐夕陽漸漸西沉﹐陽光已經有點黯淡起來了。 我看看錶﹐已經是七點半了。我笑說︰「哎﹐不能多談了﹐在天完全暗下來以前﹐我們還是趕路吧。」 我們揮手而別﹐各走各的方向。 昨天傍晚我們在路上又碰上了﹐彼此笑臉相迎﹐揮手而別。 我平時也會遇見一個短髮﹐身體極為健壯的年輕黑人。他總是打著赤膊慢跑﹐露出寬厚隆起﹐比女人還要碩大但是非常結實的胸脯。他結球粗大的手臂上有許多刺青。他看起來才像是個典型的海軍陸戰隊的隊員。在我淋成落湯雞的那天﹐我在路上看到他不是慢跑﹐而是騎著腳踏車衝過來跑過去。我不禁好奇的問說:「你今天不跑啦?」 他說:「跑過啦。不過﹐看起來要下雨呢。」 他騎腳踏車離去不久﹐雨開始掉落下來﹐而且越下越大。當我成為落湯雞的時候﹐我才想到﹐在下雨前他改騎腳踏車﹐真是個聰明的決定呢。 昨天傍晚我在走路時﹐在半途又迎面看到他﹐我們揮揮手。我走到社區的大門﹐掉頭往回走﹐在半途又遇見他(他也是往回走)。我們再揮揮手。他笑著說:「我做完今天的功課了。」 前兩天我走路快抵家時﹐遇見幾位大概六十幾歲的婦女﹐她們正在附近散步。其中一位笑著說:「哇﹐你走回來啦?」大概是看到我有點迷惑﹐她解釋說﹐她開車回來的途中﹐看到我在走路。「走那麼遠的距離呀?」我點點頭。 昨天傍晚快走到家時﹐看到她們和她們的先生走在路上﹐其中一個又友善的開玩笑說:「你再走下去就會太瘦了啦。」 我說﹐運動一下﹐無妨啦。 其實﹐我喜歡自己腹部平坦﹐身上沒有多餘肥肉的身體﹐因為我覺得很是輕鬆舒適。 除了運動之外﹐對於飲食﹐我也相當的留意。雖然我偶而也喜歡吃炸雞和炸蝦﹐但平日我是很有節制的。我總是留意吃進多少熱量﹐多少脂肪和碳水化合物。我吃許多蔬菜水果﹐減少肉類的食用。我對烹調既無天份也無興趣﹐還好我對飲食並不挑剔﹐簡簡單單就能對付過去。我除了喝水飲茶之外﹐不喝可樂、汽水和其他冷飲﹐也不喝果汁(這兒指的是商店裡賣的﹐加了許多糖的果汁)。平日我是喝了大量自己打的果菜汁(可說每天都喝三杯的果菜汁當早餐)。 注意飲食和運動帶給我的身體有什麼不同的感覺?除了覺得精力比較充沛之外﹐還有兩點是讓我覺得非常不同的地方。第一﹐自己口中的唾液生津﹐有一種特別乾淨清新的感覺。第二﹐不會便秘﹐身體的廢物按時排除乾淨﹐可以感覺身體特別的輕鬆舒暢。 我現在最壞的生活習慣就是熬夜。熬夜對身體的負面影響﹐我在報章雜誌和網路上讀了很多﹐可是我從小以來就是個夜貓子﹐習慣老是改不過來。也許我應該試著減少上網和寫心情日記的時間﹐為自己多留一點時間閱讀和過比較正常作息的生活呢。 (2009-08-26) |
|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