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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28 23:41:41瀏覽385|回應2|推薦3 | |
公民投票,不論結論是否續建核四,對台灣是正面的。公民投票的過程,題目的訂定,事後的檢討,是極佳的公民教育。 如果大家追求程序正義,台灣之福。 -- 公民投票需有人先提議。我國公民投票法規定,行政機關不能提案,所以一定要民間連署才行。 提案的人,自己應該要支持自己的主張。 如果提案是「停建核四」,那提案就該由反對續建核四的人提出。 題目就應該是「是否停建核四」。 如果提案是「續建核四」,那提案就該由支持續建核四的人提出。 題目才會是「是否續建核四」 -- 不過,題目的邏輯,也和現況也有關。 如果假設核四會續建,提案是「停建核四」才有意義。不然提案人的主張和現況相同,這個提案沒有意義。 如果假設核四會建不下去,但是提案的人認為應該建下去,提案「續建核四」才有意義。提案人的主張才會和現況不同。 -- 我認為現況其實是核四建不下去,原因是必須追加預算。 特別是核四是處在停工的階段。 如果不談公民投票,核四應該會無限期停工。 因為沒有預算,就沒有錢。 反核的人,應該繼續反對通過預算。 -- 這是檢驗公投審議委員會的時刻,如果公投審議委員會為政治服務,公投的結果就是撕裂台灣。 公投審議委員會應該先定出公投審議的原則,將公投審議原則形成慣例,最後成為規範。 -- 公民投票不能投預算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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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