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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0 10:09:38瀏覽674|回應5|推薦5 | |
報載: 為強化食安,台北市食安委員會預定2015年3月底成立,由市長柯文哲親自督軍,衛生局長黃世傑今宣布已擬妥「台北市食安自治條例」草案,有多項創新規定,包括
議會三讀後即可公告實施。 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長王明理說,自治條例納入市長要求的標準作業程序(SOP)概念,以自主通報下架為例,中央通常給業者3~5天時間,將來北市將縮短成2天,且包括網路賣家都要一併移除拍賣網頁,避免實體通路已下架,網頁繼續賣的情況,現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並沒有規範不鏽鋼食品容器應標示鋼材,自治條例創全國之先,要求業者強制標示,供民眾選購參考。 感想: 1. 中央有人還是這些黑心廠商的門神。繼續用《地方制度法》阻礙國家進步。 2. 由政府規定檢驗報告很有意義。 政府應該還要監察以及認證檢驗單位,建立一個體系。 另外柯P接受上下游訪問,也很精彩: 食安根本不該是問題,難道我們國家沒有法院嗎?依法行事怎麼會是問題呢?關鍵是執法不徹底。 假油事件我就在想到底怎麼一回事,為什麼可以拖一年,再變成一個更大的餿水油事件,如果假油事件解決掉,就不會有後面的餿水油事件,所以我要問一句話,味全跟大統買油買了六年,你買六年跟我說不知道那是有問題的油,真的還假的? 102年的假油事件當中,頂新也沒有受到處分,所以後來才會有餿水油事件,食安要防微杜漸,有問題的時候不處理,後來馬總統才跳出來說要滅頂,我心裡面在冷笑,這不是一年前就有了嗎?而且滅了老半天也沒滅掉,101還在,30億也沒繳多少,所以是執法不力。 感想: 搞得半天,應該還是門神在包庇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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