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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統台灣就是侵略
2022/04/07 22:48:45瀏覽556|回應2|推薦1

報載: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2022.4.6日表示,台灣不可忽略「侵略」和「統一」兩者的差別,並直言「反侵略」才是台灣真正該用的詞。

感想:

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是擁有獨立主權的國家,【台灣屬於中華民國】是無庸置疑的事

過去曾經「宣稱」要統一中國

過去曾經侵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國代表權

過去曾和中國大陸屬於一個大清國,但是大清國也包括外蒙

但如果追溯歷史,朝鮮和越南和歷史上的中國淵源更深

蕭美琴 Bi-khim Hsiao:「台灣在任何時候都不曾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 的一部分是鋼鐵般的事實,台灣未來必須以和平民主方式決定」

Whatever claims and threats the Chinese authorities make over Taiwan, the ironclad reality is that Taiwan has never been, at any point in time, a part of the PRC. The future of Taiwan must be determined peacefully and democratically.

 

我的看法,這些也是鋼鐵般的事實:

  • 台灣和外蒙在清朝時【曾經是中國的一部分】,
  • 台灣被大清國割讓日本,台灣作為殖民地也【曾經是日本的一部分】,
  • 1945年9月 麥克阿瑟要求日本向聯軍統帥蔣介石投降,當時中華民國正式「軍事佔領」台灣,但是當時【台灣地位未定】
  • 1945年12月 當時佔領台灣的陳儀政府公布「臺灣省各級機關成立方案」實行地方自治,1946年4月就層層向上選出30位省參議員
  • 台灣在二次世界大戰後,中國大陸獨立於中華民國之前,1946年10月由省參議員選出17名制憲國民大會代表(包括後來中華民國連續當選四屆台灣省議會議員的李萬居)參加中國共產黨不願參加的中華民國國民大會,但是當時【台灣地位未定】
  • 1952年《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和平條約》,日本正式移交
  • 在台灣的【中華民國獲得台灣主權】,從此台灣雖然不民主但是主權歸屬確立。
  • 1971年在聯合國2758號決議之後,【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中國】獲得普世的承認,但是中華民國並未消失,繼續享有台灣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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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關於《舊金山和約》的問題:

美國參戰後,用兩顆原子彈打日本,最後「聯軍」勝利,本來日本還只想向美國投降,因為在中國戰場,日本不覺得自己輸。

台灣就是美國打敗日本的戰利品。

美國也有人主張用「自決」的方式來處理台灣,或者用「託管」的方式。

美國不願殖民,寧願扶植一個親美政府來代管這個戰利品,這就是為什麼《舊金山和約》在美國召開,而且中國,不論是共產黨建立的新中國,還是領導抗戰的中華民國,都沒有參加的原因。因為在日本來台「交接」之前,【台灣的地位未定】

台灣的中華民國成為一個獨立於日本、美國、以及中國的國家的關鍵就是1952年。模糊的地方只有一個,蔣介石還是宣稱自己代表中國,而且美國因為當時「反共」而支持蔣介石的政權,儘管從來沒有真正同意過他的「宣稱」,所以李敖說蔣介石「意淫大陸、手淫台灣」。

如果蔣介石的國民政府繼續在中國執政,就會參加舊金山和約,交接就不會是在台北。

台灣因為毛澤東「將中國大陸獨立於中華民國之外」而形成了「中華民國台灣」一個擁有獨立自主主權,『主權及於台灣,不及於大陸』的國家。

 

( 時事評論國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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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魔師帆正東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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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14:00
李敖去世


引用我在 「趙少康的路線」的留言

美國MLB世界大賽,剛好是 亞特蘭大勇士隊 拿到冠軍。

NBA  的 金州勇士隊,開季以來也保持 第一名的 戰績。


吳敦義新書「堅毅之路」發表會 馬王同台祝賀

吳主席 都能受的選,是 民黨內的

最大公約數。

吳敦義主席 應該參選 黨主席 、參選總統 才是 啊!

要相信老母娘是唯一正法

newvview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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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8 23:12

    國軍應盟軍統帥麥克阿瑟之邀, 依據其所發佈的所謂麥帥第X號令, 對台島進行"軍事佔領", 此舉僅屬盟軍指揮系統裡頭, 對"交戰地區"所進行的"戰地處置措施", 不能據此作為國民政府合法接收台灣的依據. 這一點, 作者說對了.

    不過, 國民政府之接收台灣, 則另有所據!

    所據者, 日本降書也. 別忘了, 日本降書同樣是一份具備國際法效力的外交文件. 由日本首相重光葵, 以及同盟國代表從美國蘇聯中國以下十幾二十國共同簽字. OK, 日本在它的降書裡說甚麼?它說要按照波茲坦公告的內容, 確實履行. 而波茲坦公告的內容, 正正就是要求日本實現開羅宣言的條款. 那麼, 日本要把台灣還給中國的事, 不就早已板上釘釘了嗎?

    既然降書都承諾要歸還台灣了, 國民政府作為當時中國的合法代表, 出面接收, 不就天經地義了嗎?只因國軍執行麥帥軍令之事, 幾乎同時發生, 逐讓人產生國民政府假軍事佔領之名, 行事實接收之實, 而忘卻日本要歸還台灣予中國之事, 早己載入其降書矣.

    七年後1952年的舊金山和約, 對日本歸還台灣之事, 又有新的說法. 問題是第一, 兩岸兩個政府, 均未在舊金山和約上簽字, 此約對兩岸兩個政府, 均無約束力. 第二, 按照國際法原則, 後約不能推翻前約. 後約同前約抵觸的, 均告無效. 因此, 無論舊金山和約裡對台灣的地位如何重新定義, 均無法推翻日本降書中, 要把台灣歸還給中國的規定. 所以, 拿著舊金山和約說事, 是完全裝著看不見降書簽定在先的歷史事實.

    台灣地位沒有未定. 日本在它的降書上簽字那刻, 台灣這塊土地的"物權"重新歸屬中國, 已經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