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舔耳案始末:還涂醒哲一個公道
2007/04/25 15:17:46瀏覽789|回應1|推薦0

舔耳案始末:還涂醒哲一個公道

 在正義的一端,我不會撤退。

 李慶安利用拖延戰術讓民眾遺忘,我不會忘掉絕對告到底!

 舔耳案平均四個月才開一次庭,不公平太委屈!

    外界有一個誤解:以為我放過他了,以為事情已經和解落幕了,其實這是錯的,也有以為這是李慶安將屠豪麟誤以為是我,這也是有錯覺的。這是蓄意的烏龍案,蓄意抹黑案,也就是因為這樣子我才告他的。

    李慶安對這件事情做了很多奇奇怪怪的事情,八月七日鄭可榮被人家性騷擾,竟然拖到九月多才去蒐集證據,拖到了十月一日才去告,這樣真的很奇怪,如果你被性騷擾,你應該在第一時間就去處理了。但為何又要拖到十月一日才去告呢?因為十月一日剛好是我們的總預算審查日,他利用這個案子來掐住我及游院長的脖子,表示說如果總預算要過就要好好的聽他們的話。

    但是一個有證據的人,不會利用總預算的機會而拖延,老早就一槍斃命了,表示他們事前根本一點證據也沒有。李慶安她明明知道不是我,我以前做台北市衛生局長時,她是當時的台北市議員,我以前也曾上過她的節目,所以我們應該是算熟,她要拿到我的相片應該也很簡單,她竟然可以讓當事人認錯也是蠻奇怪的。

    再來,那個姓的發音跟我一樣的屠豪麟,他的身高比我高十幾公分,頭髮不到我的一半多,外型當然是明顯不一樣的,再加上他講的是流利的國語,我講的是鄉土味濃厚的台灣國語,這點也是完全不一樣的,而她竟然說在我旁邊看了整個晚上會看錯,這是不可能的事情。鄭可榮也聲稱自己在KTV沒有喝醉意識相當清醒,還說個人造業個人擔,這表示說他們本來就沒有弄錯的,是後來發現紙包不住火了,才推一個屠豪麟來頂替,所以他們自導自演設計的劇情是這樣的:萬一害我不成,頂多就犧牲屠豪麟。

    我也到過屠豪麟家中訪問過他,問他是否為共犯?他實口回答是受害者。我也曾在檢察官面前問過他們,當天在KTV是否有脫衣服、鋼管舞這些性party的情節?他說沒有這麼情色,裡面有女生,更何況有夫妻。顯然這個事情是要故意放大,目的就是要栽贓抹黑我。所以李慶安的所作所為都是故意來抹黑我的,如果真的有證據的話一槍就斃命了,根本就不需要演連續劇,當然我也知道後面有一個導演集團在做,除了劇情照常演出之外,還有人在陸續加碼。

    曾經有深喉嚨告訴我,他們本來還有另一個版本,想要爆料我在香港有婚外情,意思說我有包二奶,奇怪了,我也很少去香港,那我的二奶不早就餓死了嗎?還有一個版本是我在香港的捷運上性騷擾女乘客,害她鎖骨斷掉。再來,楊富美講的我利用假日加班時性侵害她,這也不是事實;有一個號稱我的學長的人徐勤英,竟然是在馬英九主管的台北市警察局宿舍裡,與幾位警察同仁一起陪著他接受台視的訪問,台北市政府與警察局的掛鉤是太明顯了,他們竟然一步一步羅織、炒作、加碼,放一些不實謠言,真的是太離譜了!

    整體看來,他們的確是蓄意在抹黑我的,萬一害我不成,頂多犧牲一個屠豪麟,也就是因為他們這樣惡劣的行為,我才告他的。這個案子也告很多年了但始終未結案,到目前共拖了四年還在繼續拖,我告她民事結果只判賠了六十萬,其實這也是他們的目的,拖到讓民眾忘記李慶安曾經的錯誤。他們也想要從各方面來和解,我都不想要和解,因為我不認為司法院原諒他們後就可以維護公道與正義,我也不能因為我個人的方便而就原諒他們,反正不管告到多少錢,我也都是全數捐做公益用途,他只判六十萬我就一直上訴,但是法院拖拖拉拉,跟火速解決李登輝總統被宋楚瑜告的案子相比、跟每週調吳淑珍夫人的案子相比,舔耳案平均四個月才開一次庭,法院審理的速度實在是差太多也太離譜了!

    李慶安想要用拖延戰術讓大家遺忘,但是我不但不會忘掉,我絕對要告到底!當然我也不是不可以和解,因為法官也叫我和解,但在正義的一端我不能因為李慶安的錯誤,又用李慶安開出的條件來和解,若是照我的條件那就可接受,這部分我是沒有辦法輕易撤退的。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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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瑤瑤
舔耳案是你家的事
2007/04/25 19:05

要還公道請先把民進黨這七年多來掏空國庫A走的錢還於民

舔耳案是你家的事  無關國家之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