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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30 14:01:12瀏覽2462|回應0|推薦2 | |
涂委員所提之「針扎事件通報率納入醫院評鑑」臨時提案已於928院會獲得通過。 案由: 本院委員涂醒哲等 人,針對醫護人員針扎事件頻傳,卻有近六成針扎案例未通報,為鼓勵醫護人員維護自身權益踴躍通報,落實扎傷通報系統,建請衛生署於實施每年醫院評鑑時,將針扎事件通報率及處置完善度列入評鑑基準。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醫療保健服務業因工作之特殊性,醫療照護人員於工作環境中暴露風險相對提供,產生職業傷害,包括了感染性物質之暴觸,而其中以針扎事件最為嚴重。針頭及其他尖銳物刺傷是醫療照護人員最常見之職業傷害之一,醫療上針扎之嚴重程度,比一般外傷之針扎嚴重,主要在於潛在感染性物質之傳遞,如B型肝炎、C型肝炎或是愛滋病之感染,所以雖未造成勞工之立即性失能,仍宜列入通報項目。 二、 現行衛生署建置強制通報事件系統(台灣病人安全通報系統)僅侷限在醫院病人所發生之不良反應事件,而醫護人員是被忽略的一群。因為醫護人員經常在不經意間受到小傷害,然而因其所接觸之物質通常是具有高傳染性或是遭病原體所污染之針具及物品,而忽略眼前的小傷害,可能會造成醫護人員未來永遠的傷害,如感染B型肝炎或C型肝炎,甚至愛滋病。在國內即有醫療照護人員因被刺傷太多次而忽略通報的重要性,之後引發猛爆性肝炎而過世的例子。 三、 台灣醫護人員發生針扎的比率是全球的前幾名,但這還是被低估的數字,根據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醫療院所職業衛生狀況調查」顯示,有高達78%的護理人員曾被針扎,但是根據EPINET針扎防護通報系統2004年起的統計結果,卻發現通報比率卻僅有18%。台灣針扎通報明顯有被隱匿的現象,這是因為醫護人員被針扎,就會有「不專業」的污名,因此少有人敢通報,但發生針扎事件,常是制度性及結構性的原因,而非醫護人員個人的問題。 四、 因為並未強制醫療院所及醫護人員就針扎事件為通報,使現行勞工委員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推動之EPINET國內醫療院所統一通報之針扎防護通報系統無法完全發揮其功用。提高針扎事件通報率,方能了解醫療人員之針扎與血液體液暴觸事件發生之反應機制和嚴重程度,作為日後發展防範措施之依據,亦能使所有受到針扎與血液體液暴觸之醫護人員向所屬機構報告而得到合宜的醫療處置及追蹤。因此應將針扎事件通報率列入衛生署每年醫院評鑑之評鑑基準中,以提高針扎事件通報率。 五、透過通報系統,能夠使醫療院所知悉其院內發生事件之獨特性而能即時採取適當之防範措施,中斷傳染病之蔓延或擴大。對於醫護人員而言,通報後方能確認自己是否有感染的危險性,進行預防性投藥或是必須之治療。若不幸因針扎事件而引起傳染性的疾病,如肝炎,甚至轉為慢性肝炎或猛爆性肝炎,理應屬於職業災害之範疇,須進行通報後才能監控及查證,更於將來成為判定職業病與否之依據。因此,衛生署應從實質面上主動鼓勵醫護人員維護自身權益踴躍通報,落實扎傷通報系統以及從程序面上實施每年醫院評鑑時,將針扎事件通報率及處置完善度列入評鑑基準,以提高針扎事件通報率,並即時採取適當之防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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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