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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精紀》卷四:論干神二(1~18)
2010/06/12 15:49:27瀏覽2026|回應0|推薦3

卷四 論干神二

1.十干合

甲己化土,乙庚化金,辛丙化水,丁壬化木,戊癸化火《三命纂集》

《天元變化書》云:
天干合,
陽得陰合、福慢,
陰得陽合、福緊,
故【甲】得【己】合為財,【己】得【甲】合為官。十干倣此。

《三命提要》云:
陽干遇陰干合,只得干合之福,
陰干遇陽干合,又得正官之輔,為兩重福。

十干者,五行之精紀,
甲陽木、乙陰木也,位旺東方,以比者為兄弟,則乙者甲之妹也。
丙陽火、丁陰火也,位旺南方,丁者丙之妹也。
戊陽土、己陰土也,位旺中央,己者戊之妹也。
庚陽金、辛陰金也,位旺西方,辛者庚之妹也。
壬陽水、癸陰水也,位旺北方,癸者壬之妹也。

以剋我者為妻財,
庚金以乙木為妻,故乙與庚合,
壬水以丁火為妻,故丁與壬合,
丙火以辛金為妻,故丙與辛合,
戊土以癸水為妻,故戊與癸合,
甲木以己土為妻,故甲與己合。

合者,常貴乎得中而不偏,否則亂。
常貴乎得中,是各有所合,乃為得中;
如兩戊得兩癸,是謂得中。
偏者,如一丁合三壬、或兩甲合一己是也。
陽者、夫也,陰者、婦也,婦多夫少,夫多婦少,皆亂之道也。《燭神經》

 

2.論隔六合

十干必隔六位一合,何也?
《希尹》曰:
天地之數,各不過五,
然上五位為生數,下五位為成數,
生數與成數相遇然後合。
天一生壬、地二生丁,
天三生甲、地四生辛,
天五生戊、地六成癸,
天七成丙、地八成乙,
天九成庚、地十成己。
天一數、見地二數,然後合,所以必隔六也。
故《易》曰: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

《玉門關集》云:
壬癸北方亥子,生數一、成數六,
丙丁南方巳午,生數二、成數七,
甲乙東方寅卯,生數三、成數八,
庚辛西方申酉,生數四、成數九,
戊己居中辰戌丑未,生數五、成數十。

《五行要論》云:
天一生水,其於物為精,精者、一之所生也;
地二生火,其於物為神,神者、二之所生也;
天三生木,其於物為魂,魂從神者也;
地四生金,其於物為魄,魄從精者也;
天五生土,其於物體,體者、精神魂魄具而後有者也,
自天一至天五,五行之生數,自地六至地十,五行之成數,
以奇生者、成而偶,以偶生者、成而奇,其成之者皆五,
五、天數之中,所以成於物也。
道立於一,成於三,變於五,而天地之數具矣,
其十也,偏之而已。

 

3.論合神化氣

何故甲與己合化土、乙與庚合化金、丙與辛合化水、丁與壬合化木,戊與癸合化火?
《希尹》曰:
此五行循環相生也。
甲與己既為夫婦,得土之氣矣;
土生金,故乙庚次之;
金生水,故丙辛次之;
水生木,故丁壬次之;
木生火,故戊癸次之;
火復生土,故曰「循環相生」也。

 

4.真五行例

【甲】於五行屬「木」,
若於四干中見【己】、則化為「土」,
雖不見【己】、而見【午】亦同,蓋己祿在【午】故也。

又不見【午】而見【未】與【寅、戌】,亦有五分之力,
六合三合,得有【己】之氣故也。

全不見【己】與【午未寅戌】,
而見【甲辰】【甲戌】,便以【甲】為「土」斷之。
蓋【甲辰】土位,木化而為「土」也,餘皆為「木」。

【乙】於五行屬「木」,
若於四干中見【庚】則化為「金」,
雖不見【庚】、而見【申】,亦同,【庚】祿在【申】故也。
又不見【申】、而見【巳】與【子、辰】,亦有五分之力,
六合三合得有庚之氣故也。
若全不見【庚】與【申巳子辰】,
而見【乙巳】【乙酉】【乙丑】,便以【乙】為「金」斷之,
蓋【乙】居金位,木化而為「金」也;餘皆為「木」。

他干皆如此取之,
惟【辛、壬、癸】三干,
不得如【甲】以【甲辰】【甲戌】、【乙】以【乙巳】【乙酉】【乙丑】取用,

【辛】見【辛亥】、則斷為「水」,
【壬】見【壬寅】、則斷為「木」,
【癸】見【癸巳】、則斷為「火」,
蓋各居臨官之地而化也。
若【己】自是土、【庚】自是金,更不必言也。《玉霄寶鑑》

 

5.真氣交互格

(亦錄於《三命通會》卷十{看命口訣}(10) )

【辛亥】金人得【丁巳】土,
有【丁壬】合、真木往來,
有【丙辛】合、真水往來。

【丁巳】土人得【癸亥】水,
有【戊癸】合、真火往來,
有【丁壬】合、真木往來。

【戊戌、癸亥、丁已、辛亥】交互真氣全,乃宰相命也。

【戊午】火得【壬子】木,中有【丁壬】真木,【戊癸】真火。
【丙申】火得【乙酉】水,中有【丙辛】真水,【乙庚】真金。
【庚寅】木得【己卯】土,中有【甲己】真土,【乙庚】真金。
【庚寅、己卯、庚寅、己卯】交互全,乃兩府命也。《天元變化書》

 

701a763-1
1958/12/6

701a763-2
1890/3/10

才日殺傷
辛丁癸戊
亥巳亥戌

印日印比
己庚己庚
卯寅卯寅

 

 

6.坐下有化

【壬午】丁祿在午、壬與丁合
【丁亥】壬祿在亥、丁與壬合
【戊子】癸祿在子、戊與癸合
【甲午】己祿在午、甲與己合
【辛巳】丙祿在巳、丙與辛合
【癸巳】戊祿在巳、癸與戊合

以上【壬午】【丁亥】最為福深幽,
【戊子】聰明,
【辛巳】權謀,
【甲午】在【寅午戌】月得地。
【癸巳】貴中有酒色之疾,損壽。
【甲午】亦主有小亨。

 

7.不化、妒合、受氣臨官

甲己化土,非【辰戌丑未】月不化,其次十月(亥月)(??)亦化。
四柱有甲己,其間有【乙】字者、不化,名曰「妒合」。
隨水為「受氣臨官」。又云【己亥】是也。
若論四季之月,各旺十八日,
即穀雨大暑、霜降大寒前五日,至四節前三日,
並可用甲己正化,餘不然。

乙庚化金,非【巳酉丑】月不化,其次七月(申月)亦化。
四柱有乙庚,其間帶【丙子】者(「丙子」疑為「甲字」之誤植)、不化,名曰「妒合」。
凡【巳酉丑】命人,四柱有【庚申】,名曰「受氣臨官」,
晚年不佳,有官奪官、有財乏財。

丙辛化水,在【申子辰】月、方化,其次十月(亥月)亦化。
四柱有丙辛,其間有【丁】字者、不化,名曰「妒合」。
凡【申子辰】生人,四柱有【癸亥】者、為「受氣臨官」,
主晚年不佳,有官奪官、有財乏財。

丁壬化木,非【亥卯未】月、不化,其次正月(寅月)亦化。
凡【亥卯未】生,四柱有【甲寅】者,為「受氣臨官」,
主晚年不佳,有官奪官、有財乏財。

戊癸化火,非【寅午戌】月、不化,其次四月(巳月)亦化。
凡四柱有戊癸,其間有【己】字者、不化,名曰「妒合」。
【寅午戌】生人,四柱有【丁巳】者、為「受氣臨官」,
主晚年不佳,有官奪官、有財乏財。
(《廣信集》)

 

8.受氣臨官訣

《神白經》有{受氣臨官訣}云:
受氣臨官莫同穴,一時兩犯禍難說,
官人到此應無祿,富澤殘年必貧缺,
縱然橫得些名利,鋒刃之中化為血,
後學消詳莫順情,此說陰陽幽微別。

假令【乙亥年、乙酉月、乙酉日、戊寅時】(#700057)
時上有〈年臨官〉(木局臨官處)
月日上有〈年受氣〉(木局胎處,亦謂「受氣」),餘同。
二氣在日時中亦然,
雖犯諸吉象,富貴須有,只恐失多,不然死疾也。

又論〈臨官〉云:
四卦臨官人不知,帶其類干日兼時,
重重相犯還有剋,退即生兮進即危。

亥卯未人甲寅,巳酉丑人庚申,
寅午戌人丁巳,申子辰人癸亥。

 

9.

甲己化土,生在季月中,其土成象,不可見火,
若見火則虛,逢火煉、不生物是,季月有甲乙日、怕丙丁時是。
《孫子才》云:甲己喜丙火大妙,怕木氣剋壞死絕,又木為官,寅亥卯為妙。

乙庚為金,生在申西月中,其金成象;
此月有乙庚日、怕子寅時,以示哀樂無寧之象。
《孫子才》云:乙庚喜戊土相生甲己為福,不喜死敗。

丙辛為水,生在亥子月中,其水成象;
此月有丙辛日、怕卯巳時,多衰蹇也。
《孫子才》云:丙辛愛庚子相生之氣,乙庚為福,怕壞氣。

丁壬為木,生在寅卯月中,其木成象;
此月有丁壬日、怕午申時,木為灰化之時也。
《孫子才》云:丁壬喜丙辛為福。

戊癸為火,生在巳午月中,其火成象,
致用日時犯戊己之土,是大火見土,即暗伏之際也。(《神白經》)
《孫子才》云:戊癸愛甲字相生,不喜卯酉無始終,丁壬為福。

甲己土切要木為官,故得寅卯亥丑為上、戊癸氣為福也。
乙庚金切要火為官,故喜寅辰巳午也、甲己氣為福。
丙辛水切要土為官,故喜子丑未申戌亥,甲己為官、乙庚為福。
丁壬切要庚辛為官,申酉亦同、丙辛為福。
戊癸火喜寅巳午,旺水為官、丁壬為福。
餘臨時消息。(《天元變化書》)

《鬼谷遺文》:丁壬喜遇丙辛,乙庚愛乎甲己,乃相生也。

 

10.五行真旺

甲己旺申子,乙庚旺巳酉,丙辛旺申子,丁壬旺亥卯,戊癸在寅午;
若人逢此旺地生者,十有九貴也。(《廣信集》)

 

11.福德格

春丁壬,夏戊癸,秋乙庚,冬丙辛,四季甲己,
真五行各旺其時也,
若帶祿馬貴食之神,乃有福德人,
無貴殺、虛祿人也。(《鬼谷命格》)

 

12.正化

丙寅辛卯、丙辰辛卯
庚申乙酉、庚戌乙酉
己亥甲子、己丑甲子
癸巳戊午、癸未戊午
戊子癸丑、戊寅癸丑
己酉甲戌、己亥甲戌
乙巳庚辰、乙卯庚辰
壬午丁未、壬申丁未
以上正化,更合月令。(以上亦曰日時)

 

13.轉角進化

干合中見支辰相順連

甲辰己巳。丙寅辛卯。
戊戌癸亥。庚申乙酉。
丁丑壬寅。癸巳戊午。
己亥甲子。辛未丙申。

以上須得日時遇之,成立功名,不至艱難,更合月令尤妙。

假令【丁巳年、癸丑月、戊戌日、癸亥時】(#700059)
早年及第,官至太卿監,壽至八十九,尚康裕王徽獻倌命。

 

14.轉角退化

干合中見支辰相返連

甲午己巳。乙巳庚辰。
丁卯壬寅。戊子癸亥。
壬申丁未。辛酉丙申。
己亥甲戌。戊寅癸丑。

以上須得日時遇之,主功名差晚到,好處有退減,
歲運逢之,亦歇滅。
月令得地,亦作貴人。

假令【丙子年、戊戌月、辛酉日、丙申時】(#700059)
五十二歲作殿科,五十九歲入參政,董德元命。
(《廣信集》)

 

15.天元喜納音為財

甲己喜水,
乙庚喜木,
丙辛喜火,
丁壬喜土,
戊癸喜金。

 

16.天元喜納音四時生旺

甲己喜土四季生,
乙庚喜金秋生,
丙辛喜水冬生,
丁壬喜木春生,
戊癸喜火夏生。
(《神白經》)

 

17.類破殺

甲己人見乙,
乙庚人見丙,
丙辛人見丁,
丁壬人見戊,
戊癸人見己。
以上又名「妒合殺」,謂合中見剋也,
主好事被人破害。
(《廣信集》)

 

18.真鬼刑疾

甲己人忌見丁壬日時,
乙庚人忌見戊癸日時,
丙辛人忌見甲己日時(官鬼有氣得地者富)
丁壬人忌見乙庚日時,
戊癸人忌見丙辛日時(十分福失地無氣災也)
(《神白經》)

《玉霄寶鑑》云:
假令甲己人不見丁壬全,
而見【壬寅】或【丁亥】【丁卯】【丁未】者,亦是〈真鬼〉,
若於福繁之地、及貴人祿馬上見者,謂之{變官為鬼},反為福,
主凶中有吉。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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