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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精紀》卷32:雜論
2010/02/21 00:23:36瀏覽1745|回應0|推薦3

卷卅二

雜論

1. 珞珞子、壺中子散篇

崇為寶也、奇為貴也,
將星扶德、天乙加臨,
本主休囚、行藏汨没。

王氏注云:
年月日時四柱有五行上生下日「崇」也。
或更帶〈官印〉〈祿馬〉〈學堂〉〈詞館〉〈天德〉〈生氣〉〈貴神〉符合,
必為間世之寶。

「奇」者,「乙丙丁、甲戊庚」是也。
四柱五行得之生旺,更於〈祿馬〉中帶〈三奇〉〈印綬〉〈天德貴神〉,
必致身於貴顯。

「將星扶德、天乙加臨」者,
〈驛馬〉後二辰,謂之〈將星〉,
其上更加〈天乙〉〈天德〉,兼遇〈崇〉〈奇〉〈祿馬〉,則出將入相之格矣。

「主本休囚」者,
年為本、日為主,蓋遁月從年、而為本,遁時從日、為主,
主本在五行生旺之處,加以貴神從之,則富貴可知。
或五行休囚死絕、又背祿馬貴神,
徒有崇寶之貴、將星扶德、天乙加臨,亦不免行藏汩没。

譬之【甲子年、乙亥月、戊子日、庚申時】#700436
【甲子】自死之金(海中金),當生受【乙亥】絕火(山頭火)之制,
加以【戊子】(霹靂火)為本命之鬼,金火主本皆至亥子而休囚,
【庚申】時(石榴木自絕)又逢祿絕天鬼,
雖有甲戊庚三奇,以其主本休囚,縱有小官、不免一生汩没,
故知命以五行為先、神殺則從而論之矣。

瑩和尚注云:
崇為寶、奇為貴,若更將星扶德、天乙加臨,
所謂吉將交互、而福臻成慶也。
舉將星、天乙,則諸宮吉殺可知。

 

無合有合、後學難知,
得一分三、前賢不載。

瑩和尚注云:
且如{寅與亥合、而不見亥,但得壬}者、是也;
緣{亥上有壬、壬祿在亥}故也。
又如{甲與己合、而不見己,但得午}是也;
緣{午上有己、己祿在午}故也。
又如{寅午戌,而不見寅,但得甲}者、是也;
緣{寅中有甲、甲祿在寅}也。

大抵合中帶吉、其福可知,合處相傷、卻成無補,
舉一隅以三隅反,所謂「得一分三、前賢不載」也。

兼須詳其操執,觀以秉持,
厚薄論其骨狀,成敗藉以心源。

瑩和尚注云:
秉持操執,觀人所為也。以五行論命,亦須藉其德行。
故術云:「有心無相、相遂心生,有相無心、心隨相滅。」

王氏注云:
形神吉善,命必向祿迎財,
風貌稍低,定犯三刑五鬼,
有命必有相、有相必有命,所謂「心源」者,亦由心而見命也。
蓋心正則吉,心曲則凶。(並《珞琭子》)

(以上《珞琭子三命消息賦》散句)

 

六虛臨於乙亥,孟浩然徒有文章;
三才會於壬辰,后季倫恣堆金玉。

【乙亥】乃文星也,〈六虛〉乃謾語神,
文星附謾語神,則其人止有虛學、終不遇。

【壬辰】乃水之庫也,「三才」乃祿命身也,
庫中三才,則其人雖無清譽,而享萬鍾之祿。

有文無印,賈誼屈於長沙,
有印無文,李斯專於上蔡。

文為文星、天才、詞館、學堂之類,
印謂正印、印綬之類,
有印無文者、雖不才而權重,
有文無印者,雖懷才而位卑。

互祿、互馬,誰羨黑頭相公?
帶刑、帶破,終為白面書生。

得互換之祿、又得互換之馬,少年宰相也。
遇三刑之刑、遇衝破之破,末品書生也。

若有天元羸弱,命不再甦;
忽值本主休囚,貧寒無地。

太歲之干、曰「天元」,
生年、生日,曰「本主」,
天元所屬之五行,己下支干刑剋之,則曰「天元羸弱」,其人夭。
本主所屬之五行,於月與時上衰絕歇滅之甚,則曰「主本休囚」,其人窘甚。

(並《壺中子》)

 

2.{五行妙旨}

自甲至癸、十干為天,自子至亥、十二支為地,以天合支、然後為人,
凡命須要求之以天地,而斷之以人。
如甲用辛為官、乃看辛下得何支?寅為祿、乃看寅上得何干?
遂合支干、名為納音,定其五行之或死或生、或旺或衰,吉凶自見;
〈貴人〉〈驛馬〉準此。
又以年為主、以日為本,蓋遁月從年、遁時從日,
以主推之,五行衰死、未必凶為凶,以本推之、則生旺類,但發遲耳。
常以主配父母、本配已身,
本吉主凶、當由自立,
主勝於本、多出資蔭,
主本皆強、此名最上。
人命「年月日時胎」五位,宜有情,又不可專執祿馬為貴、刑殺為賤,
全要圓機,探其妙旨。(《李虛中書》)

馬無害、祿無鬼、食無亡,支合無元、干合無厄。

如【甲子】得【丙寅】為〈馬〉,見【壬子】及水在【丙寅】六合刑破之上,是有害也。
如【甲子】得【丙寅】為〈祿〉,不見正氣、卻看祿上得何干?其祿干亦要無鬼也。
〈倒食〉〈順食〉皆要無〈空亡〉〈亡神〉,
{支合}要無〈元辰〉,
{干合}要無〈六厄〉。

旺無喪、衰無吊、妻無刃、財無飛、孟無孤、季無寡。

如【癸丑】木命、不要【卯】,此則{旺無喪}。
如【壬午】木命、不要【辰】,此則{衰無吊}。
陽制陰為妻,不可在〈羊刃〉上,故妻欲無刃。
命後四辰曰〈飛廉〉,我剋者為財、不可犯〈飛廉〉。
四孟之人不得〈孤辰〉在命。
四季之人不得〈寡宿〉之命。

體重須鬼、祿重須官,夫須尠、妻須倍,吉須顯然、凶須沈昧。

五行體重、須鬼損裁;
祿輕須官,如甲祿在寅、須辛而貴也。
「夫須尠」者,{己不可見甲眾}也。
「妻須倍」者,{甲見己多在旺地}是也。
五行在吉神方須顯然,見其清氣;
凶位見五行,須得凶殺沈昧、斯能無害。

支干太和而塞,夫婦失時而凶。

五行支干納音位位相和,則蹇剝,
假如【甲子】(海中金)生,逢【己巳】(大林木)、在秋生,又見【甲午】(沙中金)衝命,
兩金剋【己巳】木,故凶。

四柱主本祿馬往來,須分建破、天乙扶持、將德是衝,
更辨尊卑。

謂當用處,有建不可破,已破卻不可建,吉神在四柱中、各用干為貴。

有根而無苗實,貧而尚可甘食,
本氣絕而花繁,縱子成而味拙。

根基本主有氣,雖運不扶合,亦可作平生自足之命。
三元四柱本無旺氣,得到福祿之運,亦不可以久榮。

至若貴神當位、諸殺伏藏,三元旺相、豈專神殺?

言天乙貴神論於干,看四時五行之氣、及晝夜之干而定。
若有氣天元當位,則殺自藏矣。
五行三元為本,若在旺相之地、不背剋正氣,不論神殺也。

(並《鬼谷遺文》)

 

3.

命中用殺,以五行為本。
如五行得地,無貴殺而亦貴、雖有惡殺無害於事。
若五行不得地,縱有吉殺、亦發不久,如冬月中花耳。(《五行要論》)

《天元變化書》云:
看命不許苦使神殺,但宮辰中得一二殺,可表吉凶之理,
雖神殺百餘,坐當者十餘。

凡官祿併馬在旺庫鄉最為相應,
只如甲乙祿屬木、生於亥、旺於卯、庫於未,
庚子正月生人,得木馬未時、為馬庫,此命發祿在初限,
若見亥、是馬長生,到晚年才發,
或官在長生亦遲,縱得早官、往遠方也。(《金書命訣》)

 

4.{太過相忤}

祿多則貧,
馬多則病,
印多則孤,
庫多則虛。

生旺多、無歸宿;
死絕多、無激揚。

五行不可大相傷,
五行不可太純粹。

貴人馬多升躍,
常人馬多奔馳。

破要傷禍,
空要空盡。

所愛者不可毁,
所畏者不可旺,

先畏後愛、為福,
先愛後畏、為禍。

合多不發、而媚。
(《寸珠尺璧》云「合多人滯」)
學堂多,則無成、少可。
貴人多,則巽懦而無志。
祿馬太顯,不可以貴人論。
貴人表裡足,不可以常人論。
四柱俱陽,口惡心善。
四柱俱陰,狠戾沈毒之人。
拱要拱馬、拱祿、拱福神、拱貴,
不要拱刑、拱禍、拱歲、拱時。

陰陽貴在均協。

凡命【丙】【辛】【壬】【癸】見【戊戌】,則戊土當途,刃傷折挫。
【壬子】【丙午】、【丙午】【壬子】,水木精要,陰陽純粹,餘位無助,亦非常器。
加以季秀之氣,則曠世無忌,大德有容,富貴不能淫、威武不能屈也。

如金水清白,當為穎麗之格,特不可見土,見土則水混、水混則金暗,令人福淺。

卯酉日出入之地,子午陰陽二路,遇之者,令人往來不定,歲運亦然。

巳亥為兩極之地、天地斡旋,寅申為三停之方、郵遞往來,如人遇之,多不執一。

丑未遲遲,辰戌速速,遇之令人執方、性不變通,
辰戌有氣,卻能建立大事。

【丙子】人四柱有【壬寅】,是{壬入丙家}、就破不美。

【庚子】見【庚午】,是{五鬼臨門}。

【戊寅】見【甲寅】,甲剋其戊,【戊寅】隨勢剋【甲寅】,
是支干納音,上下不和,除別有福神、方為福力。

【癸酉】見【戊寅】,戊土剋癸木,
又金氣向絕鄉、〈劫殺〉〈元辰〉居中,除得月令中秀氣,方可為用,亦久而不可。

【庚午】【丁酉】互旺互破,乃旺中破也,不好全為福力。

【己未】【辛酉】,雖得食卻歸死地,終久不佳。

【乙丑】【乙未】【庚辰】【庚戌】見【戊寅】,大好,
【戊寅】見之亦好,大運亦然。

經曰:如得剛金濟戊寅,欲絕不絕成福力。
【乙卯】見【戊寅】,【戊寅】見【乙卯】,是丹陽大好。

 

5.三奇三合

命書云:三奇之際、尚有虛聲,死絕之中、尤存生旺。
此語近理,蓋三合三奇,不合月份、則不貴。
如【甲戊庚】,有【子午】時方貴。
【乙丙丁】,有【寅卯】時方貴。
《天元變化書》云:【乙丙丁】正愛【酉亥】,更者、納音有無交涉。
餘則主義居假合,庶出、過房、贅婿之事。

又云:
凡三奇三合,帶月令中秀氣入貴格者,不免有庶出、過房、作贅之事。 

凡命見三合三奇、而本年不帶,在四孟生而得四仲,
四季月日時、四仲四季同論,
及胎月日時互換干合、或六合,而本命不帶者,
皆名「掉太歲」,多主離祖、孤立,為人不得力、少救助,
卻宜義居假合而立也。
貴命則多倚伏而升進。

凡四柱而帶三奇三合者,
本身若不是過房庶出,將來子孫中、必有過房庶出、隨母之子,或自身作贅。
命宮三合,亦用之。

古詩云:
三合與三奇,清秀更饒肥,不為過房子、便為隨母兒。
又云:
時日犯三丫,降生須異詑,不是偏室生,即多星月下。
此無他異,三合也。

 

6.直道歌

財帛之宮怕空絕,衣衫常破裂,
若得吉神助,此宮終是衣祿豐。

兄弟宮中有貴人,急難得相親,
若見六害并劫殺,孤棲守殘月,
更看刑墓入空亡,夭死主殘傷。

長生三元守田宅,家業榮顯赫,
父母高年主壽延,
常臨此宮父母享終年。

只愛三元守男女,必定招文武;
若逢孤寡入刑衝,子息一時空。

奴僕宮中怕刑殺,姦詐奴婢絕。

對面元來妻妾宮,吉宿保昌隆,
怕逢孤寡與空亡,琴瑟不久長。

疾厄元來居第八,不可入刑殺,
若見衝破及三關,疾病主連連。

遷移宮有長生,貴不求、財自至,
百事榮達又相當,多致外州主。

官祿宮中有吉神,官職日遷榮,
若見沐浴及暴敗,日日招災害。

福祿相貌二宮詳,形貌好兒郎,
學堂文章臨此位,終身得高貴。

命宮帝座詳在前,禍福總自然。

(《直道歌》)

《靈臺經》云:
有婦人配宮法:
一命宮、二容質、三姊妹、四舅姑、五男女、六婢妾、
七夫婿、八疾厄、九嫁高、十邑號、十一福德、十二相貌。
云出四經。

 

7.宅墓

凡{命前五辰}為〈宅舍〉,
若遇有氣之鄉、及有吉神臨之,

主有好宅舍、門閥崇峻、宗族貴盛、子孫華顯。
假令【甲申】生人,宅舍在【丑】,
十二月(丁丑月)生、得〈天乙〉臨〈宅舍〉;餘準此。

若居無氣之鄉、及有凶神臨之,
主其宅多虛耗、財帛不聚、舍宇不完,或無祖父資產。

假令【庚午】生人,宅舍在【亥】,
甲子旬中、【亥】落〈空亡〉,又遇〈劫殺〉臨之;餘皆準此。

若在〈破宅殺〉中,亦主不好,命後一辰是也。

又看「宅納音」與「本名納音」,相生即吉,
{宅剋身}得好宅、{身剋宅}必破散也。

凡祿命雖有休旺,更論其宅,以辨吉凶。
假令【甲申】水人、以【己丑】火為宅,
正月(丙寅月)生、雖在建祿,宅旺中生,以{身剋宅}、後當破落。

假令【戊午】火人、以【癸亥】水為宅,
九月生(壬戌月)、宅冠帶,
十月生(癸亥月)、宅建祿
十一月生(甲子月)、宅旺,
又值{宅剋身},必得好宅。

若【甲子】金人、以【己巳】木為宅,
二月生(丁卯月)雖逢宅旺,合有好宅、後亦破散,以{身剋宅}也。

若宅{鬼旺中生}者,有官則吉、無官則凶。
假令【甲子】金命人,八月(癸酉月)名為〈宅鬼〉,旺中生木,
宅以金為鬼,金至酉上旺,餘準此。

〈破宅殺〉者,取命後一辰(干支恰沖宅干支)是也,主無祖父產業、或客死他鄉。

 

日時破宅宅須破,太歲衝年亦深禍。

〈宅〉者,{太歲前五辰,干合者}是也。
且如【甲子】人以【己巳】是宅,其人如犯亥、其宅受破,命元稍薄,
太歲衝年亦須破也,須是為長方可斷,
且如【丙子】人、得【辛巳】金宅,遇【乙亥】年(60歲??)之類是也。
(沈芝《源髓》)

凡{命後五辰}為〈田園〉,(亦為干合)
若居有氣之鄉、福神臨之,主其人田園盈野、倉庫充實,
假令【甲子】生人,田園在【己未】,
六月(辛未月)生、季夏土乘旺氣,又逢天乙貴人臨之;餘準此。

若遇無氣之鄉、或凶神臨之,則主田園瘠薄、倉禀空虛;
假令【戊子】人,田園在【癸未】,
六月(己未月)生,甲申旬中、未落空亡,餘準此例。
(《三命鈐》)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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