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或若
生逢休敗之地,早歲孤窮;
老遇建旺之鄉,臨年偃蹇。
若乃
初凶後吉,以源濁而流清;
始吉終凶,類根甘而裔苦。
解:
身雖逐運,必假運以資身,勢須及時,亦假時而乘勢。
生逢壯歲,運宜處於旺鄉;晚遇衰年,運恰宜於困地。
是乃隨宜消息,休旺自如。
初生歇滅,而晚歲興隆者,源濁流清之謂也。
幼年建旺,而臨老伶仃者,裔苦報甘之謂也。
若乃較量運氣,窮究根源,先察根基厚薄,兼明運限始終。
雖未百發百中,亦可希其八九。
大抵人命,立年為尊,其胎、月、日、時,資以次之。
故曰,作四柱之君父,為吉凶之主宰,而立其年也。
明運氣之本,推虛實之基,而取其月。
觀安危之兆,察苦樂之原,而取其日。
定貴賤之本,決生死之期,而取其時。
辨幼蔭之始,究未立之前,而取其胎。
月管初主,日管中主,時管末主,年則總統之。
須要終始兼濟,前後相應,則富貴兩全,財祿雙顯。
無初吉終凶、始凶終吉之異矣,然而不易得也。
或只中末興隆,亦可為成實之命。
19.
觀乎萌兆,察以其原,
根在苗先,實從花後。
解:
談命之說,以胎為根,以月為苗,以日為花,以時為實。
窮根可以知苗,見花然後知實,
是以聖人觀乎先兆,見乎未萌,即察其根源,則知其苗裔也。
徐曰:欲知運內吉凶,先看根元勝負。
根元有貴,則運臨貴而必貴;
根元有財,則運臨財而發財;
根元有災,則運臨災而生災。
其說亦通。
20.
胎生元命,三獸定其門宗;
律呂宮商,五虎論其成敗。
解:
禽分三十六位,支列一十二辰。
次而布之,一辰三獸。
子人鼠蝠鶯,丑人牛蟹鼉,寅人虎狸豹,卯人兔狐貉,辰人龍蛟魚,巳人蛇鱔蚓,
午人馬鹿麋,未人羊鷹雁,申人猴猿猱,酉人雞烏雉,戌人狗狼豺,亥人豬豕羭。
《凝神子》云:
象神者即天錄,主大富貴;不象神者,天云不祿。具以形神、性氣斷之。
胎生元命,只如甲子生人,生月癸酉,胎進甲子,元命是同。
又如乙丑金人,月居己卯,胎逢庚午,以土生金。
二說並詳,其意不遠。
或曰:
以年取月,以月取胎,觀三處承屬,謂之三獸。
有無吞啖傷形,則可以定宗門之出處。
陽六為律,陰六為呂,五音總於律呂。
律呂相合,分支定干,五行合為五音,
是故
甲己宮土遁起丙寅,
乙庚商金遁起戊寅,
丙辛羽水遁起庚寅,
丁壬角木遁起壬寅,
壬癸徵火遁起甲寅。
五音自寅起,寅為十二月之初,二六時之首也。
人之成敗吉凶,由此而始。
21.
無合有合,後學難知。
得一分三,前賢不載。
解:
道立於兩,成於三,變於五,而天地之數,具其十也,耦之而已。
無合有合,如甲與己合,柱不見己而得午,緣午中有己祿。
寅與亥合,柱不見亥而得壬,緣亥上有壬祿。
又如:
寅午戌合,柱不見寅而得甲,緣寅中有甲祿。
得一分三,如甲得己為一合,得午為二合,得亥為三合,此乃得一祿而分三祿。
與前見不見之形,抽不抽之緒,理相貫穿。
《李虛中》論支干合全格:
年、月、日、時、胎五位,能合干支全,
言子則丑在,言寅則亥在,言甲則己在,言乙則庚在。
祿干五位,如帶甲乙丙丁戊,自然合起己庚辛壬癸。
十二支如帶寅卯辰巳午,自然合起未申酉戌亥,
或於子丑位有祿馬加之,則十干十二支皆合全矣。
徐曰:
無合有合即{刑合}{丑子遙巳}等格,
得一者,既見有寅刑巳、丑破巳,而丙戊被刑破而出,
則便分三而行,是三合巳酉丑也。
古歌云:『虎生奔巳豬猴走,羊擊豬蛇自然榮。』此解亦通。
22.
年雖逢於冠帶,尚有餘災;
運初至於衰鄉,猶披鮮福。
解:
年,太歲也。運,大運也。
年雖逢於冠帶,猶被暴敗之餘災;
運雖至於衰鄉,猶帶旺官之鮮福。
此行運所以有前後五年之說,二句互文見義。
23.
大凡
天元贏弱,宮吉不及以為榮,
中下興隆,卦凶不能成其咎。
解:
天元,十干也。
干以生旺為榮,若衰病死墓絕,則天干贏弱,
雖所臨宮分之吉、如得財官、將星、天乙之類,亦不及以為榮。
中,地支也。
下,納音也。
中下俱臨五行興旺之地,雖八卦定分為凶,亦不能致災。
徐曰:
凡命,天元臨財官之地,而生不得時,本氣贏弱,上下五行,休旺又不相輔,雖宮遇祿馬之吉,亦不及以為榮。
如庚辛生於春月,別位有火克金,
金見寅卯甲乙為財,緣木中旺火害金,而金又不得其令,雖宮屬財吉,而反發凶禍之例是也。
中者,人元。下者,支元。
如丁以壬為官印,中下祿馬建旺成慶,雖火臨絕地,卻乘中下之貴。
《成鑒》曰:『祿雖絕而建貴。』
《陶朱》云:『絕祿亡財,不為凶兆。』是也。
或以一吉三生屬九宮,五鬼絕命屬八卦。亦通。
24.
若遇
尊凶卑吉,救療無功;
尊吉卑凶,逢災自愈。
祿有三會,災有五期。
解:
立年為尊,其胎、月、日、時資以次之。
大運為尊,其太歲、小運資以次之。
若遇本命與大運、德合於建旺之鄉,其歲運、日、時凶而不能為咎。
大運與本命、爭戰於死囚之地,其歲運日時,吉而未足為救。故曰云云。
「祿有三會」者,長生、帝旺、庫也,其為至吉之地。
「災有五期」者,衰、病、死、敗、絕,其為至凶之地。
蓋祿對災言,非干祿之祿,當以活看。
今之學者,但舉三合,而以金逢巳酉丑,木居亥卯未,火得寅午戌,水遇申子辰,便是祿有三會,非也。
徐言:
以八字中內外三元,有最得力者為尊,即用神也。
用神不可損傷,若有損傷,則雖別位之吉,不能救。
若年、月、日、時內外三元雖有克戰,但不損於尊者,即逢災自愈也。
更切消息所損之神,主何吉凶,害命則身災,害妻則妻災,害官則官失。
其說有理,但尊卑字欠通。
25.
凶多吉少,類大過之初爻;
福淺禍深,喻同人之九五。
解:
凶多吉少之命,以其休囚無氣,故不宜於進用。
有類大過初爻,其爻辭云,初六,藉用白茅,無咎。
六陰柔,無過人之才,初在下,非有為之時,可以遁世而避位,戒人以慎之道也。
夫子曰:慎斯術也,以往,其無所失矣。正此意也。
福淺禍深之命,以其五行相克而無氣,亦非謀望進用之宜,
喻如同人卦中九五爻辭云:同人先咷號,而後笑,大師克相遇。
《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可見直道難行,戒人以自克之意也。
26.
聞喜不喜,是六甲之虧盈;
當憂不憂,賴五行之救助。
解:
聞喜,以盈為言。盈者,益也。
不喜,以虧為言。虧者,損也。
損益之道,由六甲而推之,或以空亡為天地虛脫之辰。
六陽命畏於陽宮,六陰命畏於陰位,歲運行年遇祿馬貴人,而在空亡,五行之虧盈相制,是聞喜不喜也。
當憂不憂,是五行休廢之處逢生,如木得甲申癸巳之例。
假如戊申人得丁酉,暴敗破碎自刑。
丁酉死火,巳化為土,子傳母道,
甲寅人運至申上,沖刑反吟,祿馬俱絕,為旺金所制,遁見壬申是干救。
《神術》云:『絕處逢父母,變災為福。』是也。
余見六甲五行,其說圓活,或元命八字,有虧、有盈、有救、有助,
或行運流年有虧,有盈、有救、有助,不可執定。
虧盈者、或吉或凶之謂也,救助者、制凶扶吉之謂也。
27.
八孤臨於五墓,戌未東行;
六虛下於空亡,自乾南首。
解:
甲子旬中,戌亥為空亡,對沖為六虛,乃辰巳也。
戌亥是乾金之位,在西極之北隅迤邐,甲戌甲申,自乾南首,
故寅申巳亥四孤之地,辰戌丑未五墓之鄉,向戌未而東行,順空亡而逆轉。
或以八孤者,除辰戌丑未乃五行之墓,其餘八音,孤虛之辰,孤臨於墓。
如申酉人,孤辰在亥,而寡宿居未。
五行之墓,寄於四氣之中,其氣皆隨月建而來,
行東之戌與未、乃火木之墓,木自亥生,火從寅起,火木之氣,皆自寅首之東行,而鍾藏於戌未之墓。
如乙丑生人,以亥為六陰正空亡,亥沖巳為六虛,亥為乾天,巳為巽地。
巳乃南方之首神,故云六虛下於空亡。
孤既東行,虛則西迴,二者嘗相對。
此總論十二支中神煞之名,順道迴圈,孤虛空亡五墓,為人命之最要者歟。
28.
天元一氣,定侯伯之遷榮;
支作人元,運商徒而得失。
解:
以干為祿,故天元清秀,吉將加臨,人得之而貴也。
以支為命,故支元純粹,四柱比和,人得之而富也。
此天地之分,干支之別也。
天元一氣,不是一樣,如今談命者所指,以其象天,故云一氣。
天祿之所司也。須祿帶天德官印貴食,五行四柱中,兼得生旺氣者至貴。
商賈之徒,詳以人元。定財物之得失,須觀有氣、無氣,當究進神、退神,
故下文云:財命有氣,財絕命衰,
運對定而言,定則決定、運則流轉,義各有所取也。
29.
但看財命有氣,逢背祿而不貧;
若也財絕命衰,縱建祿而不富。
解:
人生以財命為主,五行所克者,謂之財。
有氣,謂財與命皆得寓於五行生旺之地,雖四柱背祿,使之無官,亦不至貧賤。
若命與財俱無氣,雖得月建坐祿,使有小官,亦不能致富貴。
假如庚寅木剋丙戌土為財,土旺在戌,
身命二木至東南,戌雖背申之庚祿,以其財命有氣,故不貧。
又如甲辰生人,得丙寅火,以金為財,絕在寅,
辰土至寅為命鬼,兼通空亡、財絕命衰,雖月建坐祿,以財命無氣,故不富。
前云以干為祿,向背定其貧富,蓋指財命兩宮,各宜旺地。
不但八字,行運皆然。
徐說,以
財命有氣、如甲乙見巳午等月,
建祿不富、如甲乙生寅卯等月;當並詳之。
30.
若乃
身旺鬼絕,雖破命而長年;
鬼旺身衰,逢建命而夭壽。
解:
破命長年,以其本命旺宮逢絕鬼者是也。
如火在巳宮值水,木居寅地逢金,土向申鄉遇木,金歸亥中逢火。
逢建命而夭壽,以其本命衰鄉逢旺鬼是也。
以土到寅中見木,火歸亥地逢水,金在巳鄉得火,火居申位逢金,俱以納音取之。
五行之理受制則夭,制物則壽。
舊云:建命主壽長,破命主夭殤。
故《竹輪經》云:建命未必延長,破命未必夭壽。
此珞琭子所以消息也。
天元論貴,人元論富,財命論貧富,身鬼論壽夭,各指其重者言之也。
31.
背祿逐馬,守窮途而悽惶;
祿馬同鄉,不三台而八座。
解:
祿者,爵祿之謂也。
馬者,車馬之謂也。
人命重祿馬,故先言之,祿馬皆可以致富貴。
若祿背之而去,馬逐之而散,二者俱失,所以守窮途而悽惶。
背,如陰陽之相背,非所謂向也。
逐,如逐散之逐,非所謂追也。
如癸亥人得正月甲寅,癸祿在子,寅以背之;祿馬在巳,寅以刑之;
前因刑而逐去其馬,後因背而不能及祿,馬在面前,祿在背後,
向前趁馬,祿又不來,向後待祿,馬又漸遠,此正與捍祿攔馬相反同鄉。
用日干遁祿,時干遁馬,五子元求之,則可知。
假令庚午人,得壬辰日,丁未時,
便以丁壬庚子遁至戊申,緣庚祿午馬同在申上,與本命相得尤佳。
又如【甲申人,丁丑月,己亥日,丙寅時】,(#701807,2005/1/15同八字)
其生時於帝座上,會同祿馬,兼甲申、己亥、丙寅皆稟五行清旺生氣,
故應晚年有非常之遇,所以位至三公,壽逾七十。
徐說,
以「祿」為「官」、「馬」為「財」,
見「傷官」為「背祿」、見「比劫」為「逐馬」。
如甲人生三春、九夏,天元更帶丙丁、甲乙,或亥卯未之例,
同鄉,乃壬午、癸巳等日,柱有丁己丙戊歸祿午巳之例,
並當詳之。
32.
官崇位顯,定知夾祿之鄉。
小盈大虧,恐是劫財之地。
解:
夾祿、即拱祿,如癸丑得癸亥之例。
劫,劫煞,如丁丑得丙寅歲,水以克火為財,丙寅乃自生之火,可謂小盈。
丑人以孤劫在寅,丑土受寅木之制,為財化鬼,斯所謂大虧也。
三命以財旺為佳,人以有財為福。若值劫地,縱祿命有一、二吉處,亦不免大過。
徐論,夾祿,如【癸丑】日【癸亥】時,
不可本祿上為歲首合化相害,更不可剋壞天干,衝動地支,夾貴不住,走了貴氣,
所以福聚之地,不可有傷;禍聚之地,不可無敗。
五陽干見五陰為劫財,五陰干見五陽為敗財。劫凶於敗,其解尤善。
33.
生月帶祿,入世居赫奕之尊;
重犯奇儀,蘊藉抱出群之器。
解:
《王廷光》解:
生月帶祿,以生月為運元,帶天祿生旺之氣,順行運者,主平生溫厚,為福最多。
舉生月而生日、生時可知矣,四柱五行互相帶祿,兼乘生旺之氣為貴。
《瑩和尚》解:
本命祿元與生月同用日子求之。
如庚子人,甲申月,但得乙庚日,便用丙丁拒之甲申是也。
《徐子平》解:
甲乙人,秋生;丙丁人,冬生;即正氣官星,生月帶之,則父子之氣近為祿貴,
需更生日支內,天元自旺,生時不居休廢,行年復在祿鄉,為生月帶祿。
愚見:
以戊日逢乙巳月,壬日遇己亥月,癸日逢戊子月,干支帶官祿,(干遇正官、支逢干祿)
或年日時所坐之支,得坐月干,以壬寅日得甲辰月,辛酉日得辛巳月之例,
入仕定居赫奕之尊。
重犯奇儀,
《王廷光》解:
乙丙丁為三奇,戊己庚辛壬癸為六儀,十干用九,而遁去其甲者之謂儀。
如乙巳人,得辛巳月、日,辛為儀,乙為奇。
乙以辛巳為生成官,又坐官祿、長生,學堂,二巳乃重犯奇儀。
奇儀者,天地陰陽耦合、英秀之氣也。
《瑩和尚》則以甲戌庚乙丙丁,法天地二儀。
《李仝》則以子加寅,順數到年月見本命。
余觀遁甲論三奇六儀,王廷光之解為是。
此以上,論貴命根基;
此以後,說運中會遇。故下文云云。
34.
陰男陽女,時觀出入之年;
陰女陽男,更看元辰之歲。
解:
男女之別,男尊女卑。陽位本男,陰位本女,
今言陰男陽女,失其序矣。既失其序,則運有逆順,大運出入之年,應招不測之咎。
陽男陰女,各得其宜。大運遷變之年,更看元辰等煞,是故吉凶悔吝,生乎動者也。
行運為三命之最要,
徐子平解此最詳:「元辰,是當生元有害官印之辰。」
前云出入之年,此論元辰之歲,其理無二。
至於論節氣之淺深,財官之向背,皆前人所未發也。
《三命通會》卷11:4. 珞琭子《消息賦》( 1~17)
↑↓
《三命通會》卷11:4. 珞琭子《消息賦》(35~49)
《三命通會》卷11:4. 珞琭子《消息賦》(50~62)
《三命通會》卷11:4. 珞琭子《消息賦》(63~77)
《珞琭子消息賦》(《淵海子平》卷五: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