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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墮落的中央社
2010/11/22 20:47:49瀏覽272|回應0|推薦0

1113日的自由時報在一則「自由之家︰台灣媒體獨立性仍受威脅」的新聞中引述「自由之家」的報告即已指出「中央社和公視都受到政府介入的影響」。中央社,「質變」的事實,也更讓人喟嘆這一「公器」竟墮落到如此地步!

 

媒體評論

 

〔摘要11.22.2010自由 方齋〕美國「自由之家」研究部主任華克1114日應美國福爾摩莎基金會之邀,在洛杉磯向華文媒體簡報「自由之家」所做的「2010年世界自由報告」。

這場記者會之後,中央社發出一則標題為「扁案定讞 自由之家讚體制強化」的新聞稿,撰稿的記者是江今葉小姐。

新聞的導言是這樣寫的︰「前總統陳水扁因為貪污案三審定讞,美國自由之家研究部主任華克認為,這是艱難的一步,但能將貪污政權送進大牢,對體制改革、走向更為健全的民主體制有益。」

筆者從事媒體工作近30年,採訪與編輯的經驗不算少,當天也是在場的記者之一。前後仔細讀這則中央社的新聞,我懷疑,該則新聞的標題與導言應該不是撰稿記者的原文,而是台北中央社編輯所加。

然而中央社發出這則「加工」的新聞之後,台灣的藍色媒體立刻廣為刊登,確實達到「搶先扭曲」的功效。

當天在記者會上除了媒體記者之外,也有在南加州執業的律師、在大學任教的教授、以及航太、工程博士以及福爾摩莎基金會執行長Terri Giles等人在場。

筆者當天為了慎重,也特地將華克先生記者會全程錄影並上載到YouTube (http://www.youtube.com/view_play_list?p=DEB69357920F8D46)。會後們問了多位與會的人士,沒有一個人聽到華克說出那樣的話!

(註︰華克先生也發現自己的說法遭到扭曲1118日英文台北時報就有他自己的抱怨與澄清:http://www.taipeitimes.com/News/taiwan/archives/2010/11/18/2003488812

相反的,華克說,亞洲國家的民主程度低於全球的平均,雖然他們是朝著民主的方向前進,但很多國家面對公平執法與言論自由的質疑,而且只有5%的亞洲人民享有自由媒體,有的國家在過去幾年經濟成長,但政治還是不民主,即使是民主國家,如台灣、南韓、印度。在人民的自由權上還是面對挑戰。

華克指出,台灣人民的政治權雖有提昇,但公民自由權卻退步,這是因為司法上對被告權利的保護有瑕疵。陳水扁的「貪污案」也讓人民注意到政府處理此案與他案的差異。

他還特別提到孔傑榮對扁案司法程序的質疑。在總結時,華克特別指出,雖然國民黨改善與中國的關係,但卻引起人民言論自由與學術自由的關切與憂慮。

其實,1113日的自由時報在一則「自由之家︰台灣媒體獨立性仍受威脅」的新聞中引述「自由之家」的報告即已指出「中央社和公視都受到政府介入的影響」。中央社,「質變」的事實,也更讓人喟嘆這一「公器」竟墮落到如此地步!(作者為海外媒體工作者)

參考資料:

扁減薪捐獻數億 法官漠視

台簽人權公約 中跟進?

司法是進行中的在製品!

 

金溥聰居然做過新聞教授?〔摘要11.22.2010自由 曹長青〕民視頭家來開講節目中,有來賓指國民黨干預司法一事,國民黨秘書長金溥聰以「捍衛國民黨的名譽」之名,威脅要提告。在媒體一片抨擊聲中,金改口說,「不是針對媒體,而是針對上政論節目的來賓。」

作為總統兼國民黨主席的馬英九,在陳水扁龍潭案三審前兩天,宴請司法院長、法務部長等司法界高層,難道沒有明顯的介入、干涉司法之嫌嗎?這種事情在美國簡直不可想像!

在法院要宣判政敵之際,總統公然和司法界做如此親密的往來。馬英九在哈佛,居然連最基本的司法獨立的概念都沒學到。

馬英九說,「尊重司法不等於漠視人民,對於部分法官做出不符人民合理期待判決(指周占春的判決)的失望與憤怒,這些聲音我都聽見了,也很放在心上,我雖然不能干預個案,但是我保證我會竭盡我所能,推動司法改革。」

什麼叫「不符合人民期待的判決」?十五年前,美國對美式足球明星辛普森的無罪判案,和絕大多數民眾的想像相反。但怎麼可以想像,總統出來表態,不能「漠視」人民的情感?那還只是一個球星,而陳水扁是馬英九的政敵!

怎麼不漠視法?請司法界頭頭來吃飯,難道不是清晰的事先警告、暗示嗎?法律可以由「情感」來決定嗎?要由哪些「人民」來解決司法案?馬英九這個學法律,當過司法部長的人,竟全然沒有司法常識。這到底是令人吃驚,還是令人恐怖?

金溥聰說要「捍衛黨的聲譽」,更是荒唐。政黨只有用政績贏得民心,根本不存在捍衛聲譽的問題。政黨本來就是該被罵的。罵的對,你得聽著,要改;罵的不對,你也得受著!

別說一個政黨,就僅僅是一個從政的人,一個公眾人物,就得做好被罵,甚至被誹謗的準備。怕挨罵,想潔身自好,玩政治幹嘛?除非他滿腦子獨裁政治思維。西人早有言:怕油煙就別進廚房。言論自由,就是給批評的自由,給罵人的自由!讚美還需要自由嗎?

金溥聰說,頭家來開講節目「對國民黨形象造成傷害」,所以要提告。這句話實在可笑透頂:其一,國民黨獨裁了半個多世紀的惡劣形象,還需要別人傷害嗎?「法院是國民黨開的」是國民黨大佬說的。

其二,還有什麼比它今天的第一夫人、秘書長動不動就要告媒體、告政治評論員更傷害國民黨的形象呢?

《紐約時報》專欄作家沙費爾(William Safire)曾在專欄中寫道,當年的第一夫人希拉蕊是「天生的撒謊者(congenial liar)」。希拉蕊憤怒地說,這等於侮辱她的父母,說她是從他們哪兒遺傳來的撒謊;當時的柯林頓總統也說氣話,他要不是總統,就會打斷沙費爾的鼻樑。

但是他們連想都不會想到去提告一個專欄作家。就是發一頓牢騷。別說他們絕無告贏的可能,「提告」本身,就會比「天生的撒謊者」更名譽掃地。

哪裡會像台灣的第一夫人那樣,居然膽敢告專欄作家!只有在一個前提下可能,那就是她把自己當成獨裁總統的蔣夫人。

金溥聰如果只是一個早已習慣獨裁思維、對西方新聞自由如天方夜譚般茫然的國民黨小官僚出身,也多少可理解。但查查簡歷,金溥聰居然在美國念過新聞,在台灣做過新聞系教授。

許多人曾問我,為什麼那麼多中國人在西方留學,卻完全沒有學到自由民主的精神?我們看看今天台灣最頭面的、留學美國的總統和國民黨秘書長,至今仍滿腦子獨裁思維後遺症,也難怪那些中國人了。

( 時事評論媒體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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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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