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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9 00:23:16瀏覽257|回應0|推薦2 | |
前天政大新聞系林主任砲轟政府買新聞做置入性行銷,用了「下三濫」的重話批評。 媒體評論
〔摘要12.28.2010自由◎黃培維〕前天政大新聞系林主任砲轟政府買新聞做置入性行銷,用了「下三濫」的重話批評。 政府花人民的納稅錢做「置入性行銷」,宣傳政令或是活動,如果預算控制適宜,其實不會引起這麼大的反彈,但為什麼林主任要出此重話? 第一,政府買新聞的做法會傷害新聞自由。如果政府只是單純做政令宣導,對新聞自由的傷害還不至於那麼嚴重,但就怕幫政府不良的政策或行為塗脂抹粉,把壞的政策硬說成好的,或是對一些新聞事件做出偏頗報導,誤導人民的認知,做出顛倒是非的新聞。 這樣的行為跟極權國家的新聞報導,如中國官方媒體,有何不同?政府用金錢控制媒體,只允許他們報導好的部分,禁止不好的批評,那麼新聞的言論自由何在? 第二,政府對媒體進行整肅,讓媒體監督能力喪失。馬政府雖然聲稱NCC是獨立機構,對於他們撤照年代綜合台的事不予評論,但很明顯可以看出NCC處置的雙重標準。 政府花大錢買新聞置入性行銷不處理,反而找其他小地方重罰,這麼明顯殺雞儆猴的動作,誰看不出來NCC是為誰辦事?這種作法就是要讓媒體失去監督的能力,第一步用金錢收買,再來就用「號稱」獨立的機關來檢視你,若敢違抗政府,就要給你難看。 台灣新聞自由度在自由之家的評比去年已經產生倒退,今年的新聞自由度一定會再度倒退。(作者為政治大學政治研究所碩士生) 置入風暴 應理性共解 〔張景為 中國時報2010.12.28摘要〕「置入性行銷」是個廣義的形容,但最具體的就是所謂的業配新聞,也就是「用新聞的形式,包裝廣告或行銷,而讓人誤以為這是個純粹的新聞」。 由此觀之,業配新聞當然是違反新聞專業而且是錯誤的做法。但並非將政府在媒體上刊播的包括廣告、文宣等形式一概打翻。 業配新聞的病態分成兩部分,一是來源端(政府與企業)的供應與要求,其中尤以政府必須先停止政治性的業配新聞;二是承受端媒體的自律與把持。 但爭議是,業配新聞即使不是假新聞,終究還是一種收了錢的「有費新聞」,是一種違反專業分際、混淆閱聽人認知的不當作為。政府部門必須有所警惕,體認如果繼續依恃預算壓迫媒體,只有導致雙輸。 想起大埔阿嬤 〔摘要12.28.2010自由◎ 郭明裕〕這星期日,在山上為原住民義診時,氣溫只有攝氏三度,且下大雨,簡陋的教會裡擠滿了上百位原住民在慶祝聖誕節。 一位來看病的原住民阿公,竟然失智到沒有飯菜可吃,同行去山上幫忙的兩位醫師太太與一位董事長夫人拿麵包給他吃,他狼吞虎嚥。 這段插曲,如果我是記者,可以只寫「山上聖誕節一片歡樂」嗎?可以不報導失智原住民阿公的悲慘故事給讀者知道嗎?記者寫新聞不同於政府寫新聞的地方,就在於真相面的呈現比較接近真實。 回想竹南大埔自救會72歲婦人喝農藥自殺,記者寫的新聞是「農地要被徵收、房子要被拆,沒辦法再種菜,才會自殺」。 但政府卻把新聞寫成「婦人喝農藥自殺,是因為她有憂鬱症,與農地要被徵收、房子要被拆、沒辦法再種菜無關」。 如果記者都是順著當政者的意思寫新聞,而不探訪民瘼,那跟中國人民日報何異?(作者為小兒科醫師) 分析評論: 1. 廣告或新聞報導,都應該力求真實,避免誇大,否則就是一種詐騙的行為。 2. 新聞媒體是民主社會當中的「第四權」,負責監督所有的公權力,包括「行政、立法、司法」三權;新聞媒體,也可以說是代替百姓直接監督政府的最重要工具。 3. 新聞媒體如果接受政府機關的收買,刻意報導不真實或誇大的資訊,就是違反新聞專業,幾乎等於犯了新聞工作者的天條,罪該萬死。 4. 2100等不少新聞談話性節目,在媒體上公審阻擋救護車的汽車駕駛,這是違反新聞專業。1.該駕駛有沒有罪要經過司法審判,現在應該要無罪推定。2.新聞媒體一定要遵守無罪推定原則。3.新聞媒體沒有資格「公審」平民百姓,只能「公審」政治權貴階級。 5. 新聞媒體批判權貴,要依據「權力大小的比例原則」,權力愈大的人應該接受愈嚴格的監督,所以新聞媒體不分黨派,都應該要把比較多的時間監督當朝總統或行政院長的權責。 6. 新聞媒體批判NCC主委蘇蘅,就犯了不符比例原則的毛病。因為蘇蘅的長官是吳敦義、金溥聰、馬英九,NCC的政策方向也要配合金溥聰、馬英九的心意,所以媒體要批判政府箝制言論自由,批判馬英九的比例要高於蘇蘅,才符合比例原則。 7. 新聞記者寫的資訊,應該就代表一段歷史;新聞,就是歷史;新聞記者就是歷史學者;新聞資料庫,就是「資治通鑑」。 8. 新聞媒體如果接受政客的收買,誇大政客的政績,這就是違反新聞專業;如果刻意掩蓋政客的敗德劣跡,也是違反新聞專業;誇大、抹黑、歧視政敵,當然也是一種「政治置入性行銷」。 9. 政治置入性行銷,就是把政客的「廣告宣傳品」,包裝成「新聞資訊」來詐騙社會大眾,讓人民以為政客不實的廣告宣傳是確實的新聞。因此,新聞工作者就變成馬政府的詐騙共犯,中國時報的記者都不會否認! 10. 事實上,中國時報的老闆也收了中國權貴階級不少好處,中國時報也可以說是中國共產黨的一種「黨報」,杜念中應該不敢否認!但是,中國共產黨為什麼花錢美化馬政府呢?共產黨跟國民黨彼此應該有暗盤交易。 11. 新聞媒體如果刻意隱藏政治權貴階級的「財產來源」,應該也是被政治權貴「收買」的現象;新聞媒體對特定政黨有偏愛或歧視,這顯然也是一種新聞不專業,或被政黨權貴「包養」。 12. 許多電視或廣播政論節目,製作群與主持人都是被國民黨或民進黨包養。當然,因為國民黨的「黨產」超過六千億,所以包養的數目應該是民進黨的十倍以上。 13. 新聞媒體如果沒有要求政治權貴的行政效率要通過國際ISO認證,就等於放任軍公教貪腐、擺爛、霸凌百姓,這就是媒體被政治權貴「包養」的最具體證據。 14. 許多電視名嘴或報紙的主筆,都沒有要求政客的行政效率要通過國際ISO認證,那不管他的立場如何,他一定有被「包養」。 15. 人民是國家的主人,政府機關與公務人員是人民的服務生,所以人民繳稅給政府,就是希望政府機關能夠為百姓謀福利,要「選賢與能」,如果行政院各部會首長的學識不是全台第一,或能力沒有超越新加坡政府,這就表示馬總統故意選爛人來當官,浪費百姓的錢。 16. 對於這種事實,新聞媒體如果沒有清楚地告知社會大眾,表示新聞媒體確實被包養,聯合政客一起詐騙社會大眾的納稅錢。 17. 上樑不正下樑歪,新聞媒體主管的素質一定跟他的大學教授有關係,也跟報老闆的品德有密切的關係;品德是家庭教育養成的,新聞主管沒有品德,也一定是因為家教不好。 18. 政大新聞系林主任砲轟政府買新聞做置入性行銷,是「下三濫」。誰是下三濫?新聞報導如果沒有清楚地點名是誰,就是故意模糊焦點,維護權貴利益,一定有接受政黨的好處或被包養。 19. 學者專家要指責政府施政錯誤,一定要清楚地點名誰該負責,負什麼責任,如果沒有講清楚、模糊了焦點,也顯示這個學者很可能被包養,只是作秀一場,根本無法當學生的典範,也無法正常教學。 20. 真正學有專精的學者,不但會清楚地釐清政客的責任,明白地說出下三濫是誰?該負什麼責任?然後寫進教科書或國際學術期刊論文,讓未來所有的學生、學者,都可以清楚地分辨社會真實。 參考資料:論語述而1 述而不作 誨人不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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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媒體出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