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用2000億元消滅農業
2009/03/28 08:46:08瀏覽156|回應0|推薦0

九年前的錯誤政策,農地只要0.25公頃就可蓋農舍,造成今日台灣許多農地的破碎,現今農地的消逝速度,是以每年9000公頃的速度不斷流失。但在所謂農村「再生」的條例裡,卻看不到任何「產業活化」的策略,看不到任何能讓農村人口回流的措施,只看到想蓋房子的企圖。現今全台灣餘屋、空屋率如此之高,僅在農村蓋很多房子,沒有人住的農村難道就會「再生」?

其次,這個條例是以「集村」的方式「建設」,與現行「都市更新」模式相去不遠,由一定範圍的地區選一個「社區代表」來提計劃。然而,「都市更新」模式是否適合「鄉下」?祖產、祖厝、祖地對鄉下在地人而言,具有更濃厚的情感,強迫他們離開從小生長的「根」,勢必引發比「都市更新」更大的爭議。

現在都市更新已有很多問題,鉅額的權益糾葛、金錢算計,個案中往往黑影幢幢,前陣子還發生正義國宅更新的槍殺疑案,難保不會更容易在警力相對不足的鄉間上演。《都市更新條例》訂得還算比較詳細,《農村再生條例》根本可以說是個「空白」法律,將許多要講清楚的全授權給農委會自行訂定。實證經驗告訴我們這很危險,行政機關關起門來做,最後往往只有利益團體想要的結果,而沒有多元的聲音

該條例唯一明確的是2000億元預算大餅。2000億元要怎麼用?說實在,這個條例在上個會期引發很大的爭議,包括許多學者及農民都群起反對,難道就不能花些時間認真重新討論、研擬?有必要這麼急就章嗎?

現行的《都市計劃法》、《區域計劃法》,都是經過充分討論研究才制訂的。不過,這次看到條文中的三個關鍵:一、2000億元的預算;二、每個地方都要選社區代表;三、龐大的建築商機選舉快要到了,各位應該可以預期條例通過後會怎麼樣運用了。 【律師、環境法律人協會發起人之一 蔡志揚 蘋果3.27.2009摘要】


參考資料:

違憲叛國37

農村再生?四去一沒有!

農村再生條例 學者批滅農

開發不是硬道理

律師公會要求撤《農村再生條例》

( 休閒生活網路生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arkKnight&aid=2790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