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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警三重分局警備隊黃姓警員,4月25日與友人前往高雄市一家酒店喝花酒狂歡,遇高雄警方臨檢,黃員仗著酒意不滿興致被打擾,竟怒嗆「我是三重警備隊!」三重分局獲報後立即將他記過2次。新北市長侯友宜昨表示,「該怎麼辦,就嚴格辦理」。
Sir John Barbirolli - Bruckner Symphony No.8 in C minor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B2EN83nuN8
【摘要2021.5.1.中時】新北市警三重分局警備隊黃姓警員,4月25日與友人前往高雄市一家酒店喝花酒狂歡,遇高雄警方臨檢,黃員仗著酒意不滿興致被打擾,竟怒嗆「我是三重警備隊!」三重分局獲報後立即將他記過2次。新北市長侯友宜昨表示,「該怎麼辦,就嚴格辦理」。 三重分局獲報隨即召開考績會,以黃員違反「非因公不得涉及不妥當場所」規定,從嚴究責記過2次處分,並追究相關人員考監責任;後續也擬將他提報為建議汰除名單。與黃員喝花酒的友人,經查有多項前科,黃員是否違反「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也將深入追查。 據悉,黃員在三重分局備受爭議,雖曾獲「5月線上查獲績效警備隊組第3名」殊榮,卻也曾在分局後門值班時對著圍牆小便,遭民眾檢舉,累計上百支申誡。 黃員父親是曾任彰化縣2屆議員的前彰化縣線西鄉長黃漢鉛,也是已故十大槍擊要犯「黑牛」黃鴻寓的叔叔,政商關係良好。黃父因涉暴力介入鄉長補選與多起槍擊案,曾被警方提報為治平對象。 侯友宜昨提及近期警紀頻頻出包說,掩蓋事實、重創警察的士氣以及影響警察執法的威信,所有的首長、尤其警察首長們沒有逃避責任的空間,要負起完全的責任。
侯友宜培養黑道 天道盟角頭插旗台北港土方 得罪四海幫丟命【摘要2021.5.1.自由】綽號「八哥」、「阿八仔」的六十歲天道盟濟公會角頭林文章,遭槍手蔡易昇殺害案,專案小組查出林文章近年因台北港周遭數十億利益,與外省掛多所衝突,近來更掌握槍手蔡易昇疑為四海幫外圍份子,勾勒出其幕後藏鏡人,案情近日可望有重大突破。 林文章四月十二日下午二時在新北市八里區華峰一街自家開發公司車庫前,遭從事水電工的四十二歲槍手蔡易昇伏擊,中兩槍傷重不治,蔡犯案後不到十分鐘投案,外界認為手法與館長案如出一轍。 道上份子透露,近年台北港填海造陸標案及台北港到港砂石運輸,牽扯數十億利益,引發各方勢力競逐,看似外省掛在填海造陸這塊大餅上佔上風,以天道盟濟公會林文章為首的本土掛角頭,近年也亟欲分一杯羹,形成台北港內由外省掛把持、港外運輸由本省掛處理局面,但林文章疑為強行介入港內插旗,疑因此引發殺機。 據了解,由於槍手蔡易昇有水電工身分掩護,加上僅有公共危險、傷害前科,背景看似乾淨,但專案小組從蔡易昇交往對象、居住地淡水地緣關係及案發前出入位置,掌握他與淡水接壤的台北市一名四海幫核心份子,曾在案發前三天碰面,警方據此再追查,掌握蔡嫌與該幫派份子案發前兩週曾多次聯繫,疑為犯案前最後確認。 專案小組也掌握情資,案發後,傳出外省掛一名會長在國外爆發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加劇之際仍出國,疑為唆使行凶後避風頭,警方緝凶之際,也要約制天道盟濟公會幫眾尋仇,並趕在黑道大火併前緝獲幕後份子。
警署欲拔北投分局長 柯悍拒【摘要2021.5.1.中時】警政署最近對台北市警局接連出招,針對「松山黑衣人案」連發新聞稿譴責,還破天荒要求北市警局長陳嘉昌交手機查通聯;加上槍擊犯向北投分局投案時,竟由13名小弟招搖護送,又讓警政署再度震怒要分局長陳炯志下台負責,但此一人事案遭台北市長柯文哲悍然拒絕。柯認為,懲處實在太過嚴重,且槍擊案畢竟有偵破,這道人事命令不合理。 上月29日涉及媽祖文化協會槍擊案的北聯幫分子,招搖向北投警方投案,警政署當天下午就以嚴重影響警察形象為由,決定要將北投分局長拔官,但在與市府溝通時,卻遭柯文哲斷然拒絕,柯認為沒有正當理由,懲處過重,因為柯文哲的態度相對強硬,警政署最後只能收回人令。 警政署長陳家欽說,黃珊珊後來打電話給他,要求等全案調查清楚後再做出懲處,對近來警紀接連出包,他哽咽地說不能讓整個警界賠進去,要盡速查明真相。 市議員簡舒培指出,不清楚北投分局長遭拔官一事,但分局長任命權由警政署主責,向來不是市府權利,柯文哲過往多次因警政人事與中央互槓,動不動就要拔分局長官,如今又拿警政署人事調動來做文章,看似很挺警察,實質上是在做「政治消費」。 松山分局滅證案震驚社會,小至所長、大至分局長都被拔官,柯文哲稱,「別因政治壓力就隨便將人免職」,遭民進黨立委鄭運鵬酸,「柯對北市府政風問題,就一副暖男大家長的樣子」。
感想:顯然,台北市政府底下的警局長,過失都是柯文哲培養的。台北市的警察問題,國民黨與民眾黨分工合作。
重點是警察執法適當性【摘要2021.5.1.蘋果 謝榮堂】近日台北市松山分局、北投分局及桃園市中壢分局盤查等治安事件,引發各界對警察執法適當性與角色認知議論,事關國家公權力行使的正確性,與民眾對人民保母的形象與信賴感,值得進一步探討。 首先應釐清,警察教官下班後,深夜看到有人吵鬧而罵人,此時其身分只是一般人民,不是執勤員警。再說,下班後喝酒並非違紀行為,只是事件報導開始,就將其身分鎖定為員警,這是角色認知錯誤。 身分上,軍公教雖然是國家公務員,而下班後私人行為,不能都與上班時間的公務身分混為一談,因為適用法律關係與嚴謹程度各自有別。所以,先弄清楚事發時當事人身分,才能正確判斷應該適用什麼規範與責任歸屬。松山分局事件一開始,就是一般人民酒後鬧事,無關黑道或白道,更與警察執行職務無關。 至於事後松山分局時任分局長林志誠,對於吵架的另一方衝進派出所,與該名教官發生衝突部分的處理,這就是屬於公署與公權力範圍,不容許任何挑戰與質疑。 其事後處理態度,主要錯誤是未完全釐清事發經過,前後說詞不一,甚至時任中崙派出所所長許書桓不管是否操作不當,或因傳說因外部壓力而刪除影片,監視影像屬於治安重要證據來源,豈容因為操作不當而刪除,身為主管實在難辭督導不周之咎。 再者,開記者會說明,不但未能釋疑,反而加深外界對其說謊質疑,擴大對警察形象與信賴的損害。 雖然當過地方警政首長者都深知,必須調和各種地方勢力,否則政令推行阻力就多,此即所謂人和政通,其用心可以理解,然而方式不當。尤其,比較難以讓大眾釋懷的是,雙方吵架吵進派出所,還毀損公物,為何不以現行犯逮捕?對比中壢,站在路邊喝奶茶的女藝術家,認為盤查無理而拒絕,卻遭管區員警大外割、上手銬,帶回警局長達數小時,原因只是「我沒看過你」,警察執法寬鬆程度與對法的認知落差巨大,形成嚴重執法差別待遇,在在影響人民對於警察的信任與好感。 更加離譜的是,2018年間,士林地檢署交查恐嚇取財與妨害自由案件,當事人趙介佑與洪男,為案件相關人,北投分局發出通知書,要求趙男到偵察隊說明案情,同案洪男因毒品案件正在發監執行中。令人無法理解,為何北投警方竟然藉由借提洪男到案製作筆錄機會,不當讓2人見面,趙男還拍照上傳臉書,炫耀其疑似與借提人犯碰面,甚至可能有串證疑慮,難怪警方會遭質疑為特定權貴,提供違反《刑事訴訟法》的不當特殊服務。 以上3個不同地方案例,警政高層長官原本應該態度一致嚴加督導,要求全國各地方警察局加強員警,對於主管法令與程序規範的正確適用及執法技巧,合法善待本來就應該被保護的人民行動自由,以及免於國家公權力不當介入的恐懼與不安;同時應進一步要求員警,注意執行職務的態度與比例原則。這對一般人民而言,這才是最切身相關,也最在意的部分! 然而,事情發展竟然是警政署長陳家欽,就松山分局案嚴厲地要求台北市警察局長陳嘉昌交手機,比對通聯紀錄及測謊,而對於執法明顯不當的中壢管區事件,卻又嘉勉支持。高層長官義正詞嚴,一副鐵面無私絕不寬待的宣示,聽起來很重視,其實外界看起來會認為諉過推責設立防火牆意圖明顯。 人民不是笨蛋,警政署與台北市警察局的員警都是警察,重點應該是維護治安、提升警察執法嚴謹度與適當性的具體改善;雖然到底有沒有人說謊及誰說謊,必須有個交代,但卻要局長交手機測謊的作法有待商榷。最後,本案已經進入司法程序,高層長官應該尊重偵查不公開,建議別再繼續放話,自損警察形象。
槍手入獄獲12次特見關照【摘要2021.5.1.蘋果】「館長」陳之漢槍擊案,讓涉案的寶和會聲名狼藉,《蘋果》又接獲爆料,寶和會另一名槍手陶彥誠在服刑期間,竟獲台北監獄12次「特別事由接見」關照,前往探視的包括館長案槍手劉丞浩,獄方回應此事依法行事,且檢警已在追查,不便說明。 館長得知後痛斥「台灣司法跟正義在哪裡?」館長委任律師、前立委黃國昌也抨擊獄方作法離譜,籲監察院及法務部徹查。 《蘋果》日前接獲爆料,一名鍾姓股市炒手在前年7月至去年9月,請託時任台北監獄典獄長的謝琨琦,讓寶和會槍手陶彥誠獲得12次「特別事由接見」(簡稱特見)、4次「增加接見」。爆料人指控,過去特見多由立委安排,不是所有受刑人都能享有這樣待遇,陶彥誠只是寶和會槍手,卻讓股市炒手開金口、典獄長給面子,不禁讓人懷疑其中是否有特權或弊端。 《蘋果》追查,鍾姓股市炒手2012年利用人頭炒作股票,因違反《證交法》被判刑,鍾男2017年持假護照從松山機場出境赴中國時遭逮入獄,2018年1月獲准假釋,謝琨琦正好在同月從宜蘭監獄調任台北監獄,兩人是否因此結識,不得而知。鍾男假釋出獄後,因另涉其他炒股案被限制出境,須每周3天到轄區派出所報到,記者到派出所想查證此事,但未能取得其回應。 寶和會槍手陶彥誠的黑歷史一籮筐,2016年當街打傷曾任法官的名律師葉建廷、2017年擔任詐騙集團車手、2019年犯下內湖建商槍擊案,多起案子背在身上,共要服刑13年,他與館長案槍手劉丞浩曾同住,2人關係匪淺。 對此,台北監獄副典獄長李金德昨表示,監獄基於管理、戒護、教化、輔導或受刑人有其他重大事故,或監獄認為有必要時都會核准特見。陶姓受刑人12次特見程序完備,沒有限制探訪對象,獄方也不會追究探訪者身分。李金德說,陶姓受刑人特見的申請原因,地檢署和矯正署均來詢問,獄方依《監獄行刑法》第70條規定辦理,並無不法,由於此事已進入司法調查,不便說明,也不便告知是哪位立委請託。 前立委黃國昌昨在臉書質疑,有力人士打電話給典獄長就立即放行,算是哪門子程序完備?且剛入獄的重大暴力犯罪份子,讓非家屬的幫派份子接見,這不是違法,什麼才是違法?至於接見有助教化,是要讓幫派老大到監獄管教手下嗎?台北監獄的說詞根本是「滿口胡話、離譜至極!」 館長也在臉書痛斥,一個犯案累累的黑幫,「司法機關居然可以這樣做?台灣司法跟正義在哪裡?」希望政府能給社會交代。 寶和會槍手入獄服刑,獲准特見同幫派成員十多次,引發爭議。事實上台北監獄濫權核准有背景的受刑人特見,早有前例,經監察院彈劾,矯正署亡羊補牢修改法條,將「特別接見」改為「特別事由接見」,且明定須符合5項事由,才可核准特見,沒想到還是爆出黑幫特權接見疑雲。 原先的《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監獄行刑法》將收容人分成4級,各有不同的接見次數規定,但2014年爆發東森集團前總裁王令麟獄政弊案,因王令麟服刑短短1年期間,竟獲典獄長核准親友特見167次,引發各界譁然。 監察院著手調查後發現,不只王令麟浮濫獲准特見,台糖前董事長吳乃仁因背信罪遭判刑9月在宜蘭監獄服刑時,也有68筆特別接見紀錄,頻率過高,顯示宜監也沒按照規範辦理。監察院於2015年火速彈劾矯正署、台北監獄和宜蘭監獄,直指這3個單位特見規範不明確,導致弊端叢生。 為避免特見遭濫用,矯正署將「特別接見」改為「特別事由接見」,也明定申請「特別事由接見」須符合5大事由,包括1.收容人家中變故或有其他特殊情事、2.申請人身心障礙、3.罹病或行動不便、4.收容人因語言溝通有翻譯必要、5.矯正機關因管教收容人需要須請申請人協助、6.其他經矯正機關首長認為有助穩定收容人身心適應等情形。 矯正署官員當初宣稱,修改後可應可避免再傳類似爭議,如今卻再爆黑幫利用特權接見,詳情有待相關單位進一步釐清。
撿屍性侵又下藥 遊艇達人判9年【摘要2021.5.1.蘋果】有性侵前科的遊艇公司老闆張志傑,4年前撿屍女同志後矇面性侵得逞,還拍成影片珍藏,1個月後又趁機在1名妙齡女子的奶茶滲入FM2(俗稱強姦藥丸)意圖不軌,所幸第2名被害人機警求援才逃過魔掌。台北地院認定張男涉犯乘機性交、毒品罪,日前一審判他應執行9年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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