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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規範
2009/03/20 03:05:11瀏覽283|回應0|推薦2

立法院昨天初審通過《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草案,算是做了件好事。這在其他民主國家老早是常識的東西,台灣現在才通過,令人唏噓。但遲來總比沒有好。

 

社會正義25

立法院昨天初審通過《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草案,算是做了件好事。這在其他民主國家老早是常識的東西,台灣現在才通過,令人唏噓。但遲來總比沒有好。

很多民主國家並沒有這款法條,因為文官體系早已存在了行政中立的文化,並內化為公務員的行為準則;台灣民主化才10多年,公務員(包括教員)很多還活在黨國體制的時代,行政上經常厚彼薄此大小眼

像是前不久,老師、教官、警察處罰政治意見不同的學生,引起很大的反感,就是完全沒有行政中立的修養;郭冠英事件,更是造成集體憤怒,成為催生《公務員中立法》最強勁的力量。

文官中立,對民主政治的發展極其重要。如果公務員不中立,甲黨執政,支持乙黨的公務員就在工作上杯葛、搗蛋、扯後腿、洩密、怠惰、亂搞鬼,受害的是人民和國家。軍人尤其嚴重,異黨執政,甚至可以武裝政變

所以,沒有公務員中立的修養,新執政黨就算換了政務官,但事務官消極抵制不作為,或誤導主官,比沒換黨執政更糟。相信民進黨執政時的政務官們,因公務員不中立,而吃的暗虧,一定點滴在心頭。

五千年的政治傳統,是反官員中立的。我們既然沒那麼先進的文化,就只好立法來強制規範了。【蘋果3.19.2009摘要】


【陳隆志 自由3.19.2009摘要】聯合國憲章強調,每一個人有平等、不受歧視的基本人權。聯合國大會於一九六五年通過《消除種族歧視國際公約》,呼籲所有會員國儘速簽署,並批准或加入《消除種族歧視國際公約》,建立毫無任何形式之種族隔離與種族歧視的國際社會。

聯合國將每年的三月廿一日訂為「國際消除種族歧視日」並舉辦紀念活動,其用意是提醒各國政府採取一切必要措施,與國際非政府組織合作,共同致力於消除種族歧視的運動。另一方面,也在強化人權保護組織及增進人權救濟機制的效能;進一步,要透過人權教育與族群平等的文化宣導,改正種族優越偏見的思想,拆除種族歧視的高牆,促進國際社會的和諧與進步。

種族歧視,是落實基本人權的一大阻礙。在一個國家之內,種族歧視會引起族群的對立與衝突,不只如此,種族歧視也會引起國家與國家之間,緊張的外交關係,對國際合作與世界和平都有不利的影響。

在國際社會極力促成《消除種族歧視國際公約》落實的同時,台灣社會竟然有人在網路部落格以「高級外省人」的姿態,撰文發表辱罵台灣人是「台巴子」、「倭寇」的文章,以「鬼島」、「瘋子之島」羞辱醜化台灣,這些非理性的文字背後,充滿歧視貶抑的負面意涵。

世界人權宣言強調「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與權利上一律平等」的原則。台灣是一個民主多元的社會,重視每一個人的言論自由與基本人權,但絕不容許有心人士濫用言論自由,繼續散佈這種強烈種族歧視的言論。

假使馬政府一再漠視台灣人的感受,縱容這種反民主、反人權的言行,無異助長其囂張的行徑,傷害族群的和諧,嚴重侵蝕社會互信的基礎。種族歧視的背後,所代表的是人的無知與偏見,不妥善處理當前種族歧視的問題,台灣社會日後恐將為此付出高昂的代價。(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 休閒生活網路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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