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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執行預算未依政府採購法
2009/03/17 23:56:35瀏覽354|回應0|推薦0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李俊毅今天質疑,政府未依政府採購法執行預算,行政院帶頭違法、利益輸送,檢察官應主動偵辦

 

(中央社 曾依璇16日摘要)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李俊毅今天質疑,政府未依政府採購法執行預算,行政院帶頭違法、利益輸送,檢察官應主動偵辦

李俊毅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今年政府有近新台幣6000億元預算要執行,但執行率不佳,一次招標不成、流標後,現在要用限制性招標,即議價方式指定廠商進行工程施作,破壞政府採購法規定

他說,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條例明文規定,執行機關辦理擴大公建投資計畫,應依政府採購法辦理,現在行政院帶頭違法、利益輸送,檢察官應主動偵辦,否則絕對杯葛45000億元擴大公建特別預算案到底。

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林淑芬表示,一次公開招標若無廠商投標,可不另公開招標,改用限制性招標,即公開採購變成私下議價,沒照法律走。政府招標應規範限制性招標金額,且盡量採公開招標方式。

( 休閒生活網路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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