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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0 14:41:15瀏覽1702|回應0|推薦35 | |
新聞學研究:http://www.jour.nccu.edu.tw/mcr/(92期/賴祥蔚 )
大眾傳播的興起,給人類社會帶來許多改變與衝擊,伴隨著新科技的發展,讓人們無時無刻都處在媒體的氛圍下,充斥在媒介的場域中,進行溝通、互動和傳播,媒介滲透的力量遠超過我們所能想像。然而,近幾年來,由於全球化風潮所開啟一場-「世界是平的」,全世界共同角力競爭追求最大利益的,形成惡性的商業競爭,透過傳播媒體的管道與平台,造成無遠弗屆的巨大影響。
因此,筆者擬從最初的傳播功能談到現今整體傳播生態的框架,並在新聞學的歷史脈絡中,從過往的自由主義影響現在的言論自由這條路上,所衍生出來的隱憂,像是言論過度自由或是誹謗等問題,希望藉由社會責任論的精神和理念,呼籲媒體能夠做到自律,進而動員社會大眾發揮他律的責任,最後在不危害新聞自由的前提下,制定相關法律政策,對媒體的言論和其相關活動有一定限制的規約,已達到媒體素養和識讀的最終理想目標。
傳播學者McQuail在其著作<大眾傳播理論>中指出,傳播的功能,就社會、個人、特殊團體和文化等四個不同情境,應分為守望、聯繫、教育及娛樂四個面向討論之,然而,對照現今媒體在上述四種場域裡,應扮演的四個功能加以比較後,我們發現媒體所扮演的角色,往往是娛樂大於教育;媒體所報導的新聞,也常常是守望大於聯繫。整個傳播生態已經逐漸演變成資本主義或是自由主義市場,將媒介視為商品,閱聽人視為消費者的商業競爭與惡性爭奪的大戰,當我們開始重視新科技對舊媒體造成的衝擊時,更應該著重整體傳播生態在表面為「自由」的美名背後,所暗藏的種種危機與隱憂。
早期開自由主義之先河的代表學者源自於十七世紀英國文學家兼哲學家John Milton,他在其著名之<Areopagitica>(新聞自由請願書)中主張言論自由,反對當時政府的審查制度和特許證等相關政策,他認為保障言論自由,可以幫助人們發現真理、增長知識;另一位學者Mill在其著作<論自由>中也提倡經由言論自由的開放,可以從真理與謬論邪說中發現真理,上述兩位學者在言論自由的理論基礎下,可說是集自由主義的積極與消極面,站在「追求真理說」的名義之上,強調新聞從業人員之自由。因著前者在言論自由的根基上奠定了好的開始,後面也開始演變出其他流派,諸如「健全民主」和「表現自我」等學說,分別提出保護閱聽人或是將個人言論充分表現等不同方向的認知與行動。
直到西元1776年由經濟學家Adam Smith提出的<國富論>,強調政府應採取放任原則,發展自由市場經濟以實現理念市場的遠景,讓企業自由運作,毫無官方干涉,為言論自由等學說理論,另闢一條強力且具有厚實力量的蹊徑,一直到1833年的黃色新聞戰(yellow journalism),可以說是自由主義和言論自由最鼎盛的時期,當時煽、色、腥類性的新聞充斥在各媒體間,讓人們開始不得不正視,過度自由的言論和媒體,是否應該有相當程度的管制與約束?在1920年代開始,美國已經有力斥自由主義,並對媒體有相關規範的的呼聲出現,接著1930年開始,也逐漸重視新聞工作的專業化,提出「新聞意理」、「新聞專業」及「新聞道德」等觀念,直到1945年提出「社會責任論」,倡導媒體對社會應接受或是領型某些義務,像是客觀、公正、平衡的報導;並力求避免犯罪、暴力等負面新聞與消息;去多元化地反映社會不同層面,令閱聽人可以接觸多種觀點,有回饋反應答覆的機會等理念;最後社會及大眾有權要求媒體有高水準的服務,且具備專業的知識技能水準對社會負起責任。
然而,社會責任論的精神與理念,在大多新聞媒體沒有誠意解決的情況下,終告失敗,一直到現在,媒體對社會造成的廣大負面影響,依舊充斥在我們的生活週遭,所以除了要求媒體本身要做到自律,並且一再強調專業意理等觀念,更重要的是,我們社會需要用外在他律的力量去監督媒體是否有發揮其功能和效力,新聞評議委員會的成立,便是希望動員大眾來監督抗衡,而非由少數充滿理想之人孤軍奮戰,最後,在不違背且不傷害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的原則下,訂定相關法令政策以充分落實媒體素養的內涵。
近幾年來,世界各國開始在教育上著手,並提出「媒體識讀」、「媒體素養」等觀念,並開始在各層級的教育機構裡訂定課程,希望所有人都可以在積極自由的理念上,去選擇好的媒體,主動發揮大眾的力量,取代被動消極地要求媒體自覺,此篇文章就是在講台灣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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