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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文明不是決定中國文化特性的主要部分
2016/06/28 15:59:58瀏覽115|回應0|推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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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思想宣傳中,眾口一律地把中國文化,定義為一種農業文明。這其實是完全錯誤的。我不知道在中華民國的知識教育中,是不是也是這樣。這並不是因為認識這個問題有多麼困難,而是完全出於有意誤導。

為什麼談中國文明的時候,知道用農業文明與之對應。明明要談的是文化的問題,卻放著現成的文化概念不用,非要和文明混用?此中的良苦用心,恐怕倒可以證明中國文化或者說中國文明的博大精深。

狹義的文化定義只是指一個國家、或者一個族群所普遍體現出的思想觀念和思維方式,或者說意識形態。

廣義的文化定義纔把文化分成思想文化、制度文化和物質文化這三個層次的內容。在這裡可以把文化改稱文明,但意思是一樣的。

所以有什麼樣的農業文化或者稱農業文明,和有什麼樣的工業文化、牧業文化和漁業文化一樣,是屬於物質文化的范疇,是文化中最次要的部分。

任何人都可以明顯地看出,如果說中國文化與美國文化有所不同,並不是兩國的農業文化不同所決定的。

如果說中國文化和北韓文化有所相同,也不是由於兩國的農業文化相同決定的。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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