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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思議的事
2013/09/30 11:01:32瀏覽2886|回應3|推薦62

引用文章立法院的「違憲」

議長關說不下台,還拿他沒辦法;關說始作俑者的綠委毫無羞恥,還反咬別人違法,這就是台灣政治的「不可思議」。真是印證了民間論及此事的一句結論:「國民黨一群笨蛋,民進黨一群王八蛋!」

立法院新會期開始,至今仍是一片混亂、一事無成,有沒有王金平這個議長,其實並無多大差別,他佔著茅坑不拉屎的意思也很清楚,但是行政院長先道歉的話,不僅立法院從此最大,議長更是兼任總統算了。

先不談會造成什麼憲法危機,今天立法院去干預司法,這麼嚴重的主題竟然被擱置一旁,反而被犯法的人咬住監聽大作文章,還被扭曲成美國水門事件,刻意忽略監聽是因為柯建銘犯罪在先,跟尼克森監聽選舉對手完全不同,倒跟陳水扁競選連任監聽連戰、宋楚瑜如出一轍。

最可笑的是,民進黨開除黨員黨籍有多例在先,黨員提告均被駁回,因為法院判決是「黨政內務」,不料國民黨要開除王金平黨籍,民進黨竟能置喙干預,甚至威脅抗議,判案法官也突然生出不同標準,難道現在都是違法亂紀的民進黨說了算?

國民黨在立法院佔多數,如今證明議長是藍皮綠骨,藍委們也還被議長牽著鼻子走,任由綠委們在立法院胡鬧亂搞,難怪蘇貞昌得意的說「明年翻盤很有希望」。事實上,藍委們不但不支持黃世銘辦王柯,竟想綁下黃世銘向民進黨求和,明年選舉也不必想爭取藍民的支持。

民進黨能顛倒黑白、氣燄囂張,還是拜媒體哄抬之賜,就從王柯關說案之始,民進黨一逕本末倒置、混淆視聽,就有三立、自由這些綠媒推波助瀾,結果沒有反思能力的媒體都被民進黨牽著鼻子跑,名嘴也照著民進黨的導向罵,想來都跟天下雜誌會封賴清德五星市長的原因差不多。

想起李登輝在1990年就利用媒體力量達成李元簇提名案的「票選流產政變」,鞏固了他在國民黨內接班的局勢;陳水扁則在2005年為了推動三項軍購案過關,向各媒體老闆施壓,包括對聯合報發行人王效蘭公然威脅說「你要了解聯合報大樓,你們家住的地方,沒有辦法保護到的喔!」

要說笨,是馬總統相信法理,就像我們相信「邪不勝正」,結果世道似乎不是如此。孔子都曾「不可不誅」少正卯,國民黨不能用正途對付民進黨,對付沒有原則、見機行事的王八蛋,最好的辦法就是針對其利主攻其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而且絕對不能手軟!

 

※為什麼沒有「廢除立法院」「罷免關說立委」的公民聯盟?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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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酷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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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聽」成議題 馬凱:事件重點是「關說」
2013/09/30 23:48

社會公約基金會董事長馬凱昨指出,「監聽」議題被廣泛討論,原本要透過監聽找出不當關說,但社會氛圍好像對關說「不以為意」,這個態度一定要修正,因為「事件重點是在關說」。

馬凱說,監聽案導致社會大眾對政府施政缺乏信任,台灣政風敗壞不是一、兩天,「一點點監聽、一點點關說,民眾早已司空見慣。」

馬凱表示,事件重點是「關說」,關說是違法的事,合法的監聽是糾出不法的手段與程序,「現在民眾卻對關說不以為意,監聽反變成是大家質疑的事。」

馬凱說,要導正這個氛圍,政府應該依法揪出不當監聽當作懲罰。

教育部教育委員郭麗安表示,「關說」是一種不當的外力介入,從小到大的教育環境都存在「關說」;以校園為例,家長希望指定老師教學,就是一種關說,不知不覺變成大家習慣的社會現象,這是需要重整的道德價值,應該從家庭教育開始導正。【2013/09/30 聯合報】


123酷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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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案真的「不可思議」!!
2013/09/30 12:56

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指出,立法院長王金平若喪失黨員及立委資格,所受的損害將無法回復,因此維持准許假處分的裁定。

王金平被控涉關說遭國民黨撤銷黨籍,台北地方法院13日裁准王金平以新台幣938萬1210元為相對人(國民黨)供擔保後,在確認黨員資格存在訴訟判決確定前,得繼續行使國民黨黨員權利;國民黨委任律師團提起抗告。

高院指出,關於王金平國民黨黨員資格爭議的本案訴訟,無法預知何時能判決確定,縱使最後是王金平勝訴確定,可能會因未定假處分,導致他不得繼續行使黨員權利,使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資格因而喪失,王金平所受的損害恐將無法回復。

高院說,若國民黨在此爭執的法律關係判決確定前,容忍王金平繼續行使黨員權利,國民黨在立法院的立法委員總席次也不受影響。

高院認為,關於國民黨的黨紀、黨譽、社會評價,因王金平的關說疑雲受有損害,但等到本案訴訟判決確定後,有關黨籍爭議的法律關係也確定,國民黨再做出合 法、合理、合情,符合公平正義、民主法治程序、抗告人黨員及全國人民期待的適當處分,以昭公信,國民黨的黨紀與黨譽、社會評價尚非不可回復。

高院認為王金平的利益應優先於國民黨而受保護,駁回國民黨的抗告。【2013/09/30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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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彰駁回,王金平過關
2013/09/30 11:04

二 ○○二年,邱彰在立院正副院長選舉中未依民進黨中央指示亮票,隨即被民進黨開除黨籍,並喪失不分區立委資格。當時邱彰不服,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假處分,三 天就被駁回,理由是「法院不干預政治」,開除黨籍是政黨內部事務。然而,王金平的假處分案,台北地院不僅受理,還裁定成立。法院面對政治,果有雙重標準?

在邱彰的案例中,如果「法院不干預政治」的原則是正確無誤的話,為何到了王金平案卻又顛覆?這是因為兩人政黨不同,標準就隨之變更?或者是因為當事人的職位和政治角色不同,司法就改變了標尺?

最近國民黨就王金平撤銷黨籍案向高等法院提出抗告,引用了民進黨的邱彰和台聯的林世嘉被開除黨籍致喪失不分區立委資格的案例,作為抗告理由。國民黨委託律 師顯然不夠用功,竟在理由狀中說邱彰、林世嘉兩人喪失資格後均「未循司法途徑」尋求救濟,這顯不符事實。邱彰因此跳出來大表不滿,說她確實曾尋求過司法救 濟,結果碰了一鼻子灰;她還指責藍軍立委當時說要幫她尋求「釋憲」,卻無疾而終。

要論「違反黨紀」的嚴重程度,邱彰只不過是不肯遵守民進黨不合理的「亮票」內規,並非她踩到什麼道德或法律紅線;而王金平是利用立法院長職權,向法務部長 及高檢署檢察長進行「司法關說」,嚴重妨害司法。然而,兩人受到的,卻是司法雙重標準的待遇;民進黨在兩案暴露的道德矛盾,也是顛三倒四。

十一年前後,司法從「法院不干預政治」到變成「法院干預政治」,這是進步,還是退步?又要如何自圓其說?【2013/09/25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