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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萬的0800-066666
2013/05/09 00:15:58瀏覽1069|回應7|推薦37

引用文章這些人與那些事,你相信誰?

墾丁悠活違法營業案遭到媒體報導後,外界才赫然發現南灣街上每35步就有一家的民宿,其實有90%都不合法。業者表示要把國家公園土地變更為商業用地,法令太過嚴格,「宜蘭可以就地合法,為什麼恆春不能就地合法?」

看到非法業者這樣嗆聲,實在讓人不禁搖頭。世界上所有國家公園的劃定,都是為了保護自然生態,不受人類的發展和污染。能在國家公園裡畸形營聚商圈和夜市,垢因只要看看非法業者的心態便可得知。

其實這些非法業者能夠在墾丁附著蔓延,地方公權力的怠惰和瀆職也要負起責任。同樣在全台民宿集中的熱門風景區,相信也是非法多過合法,甚囂塵上的趨勢已讓守法的商家難以忍受下去。

宜蘭縣旅館商業同業公會08/06於「與縣長有約」工商座談會提案,請縣府提撥檢舉非法民宿、日租型套房獎金給檢舉者,以減少縣府稽查人力之不足,並將檢舉處分開罰之罰金提撥10%作為宜蘭縣旅館商業同業公會輔導獎勵之用。

沒錯,正當墾丁非法業者舉出宜蘭為例,宜蘭合法業者卻跳出來痛貶非法業者的投機行徑,不僅嚴重影響宜蘭縣觀光品質,連帶牽連合法業者經營,最後還導致公庫稅收減少,這種不公不義,讓合法業者很難平衡。

非法業者或鑽法令漏洞,或走偏鋒營運,都是抱著吃定執法單位的消極,等待最後以非法脅迫合法的解決辦法─「就地合法」。 看在守法合法的業者眼中,這才叫做政府執法有兩套標準,以後誰還要當傻瓜?

合法業者的反撲,累積的不是一年兩年的怨懟,就像悠活案揭發以來,不斷有人檢舉其他非法業者,連賽車場也成了投訴目標。老實說,如果不是悠活集團太過招搖,違法經營十四年的不法利得超過兩億,恐怕還在繼續坐大。問題是,曾忠信等股東為什麼敢這麼搞?

宜蘭縣旅館商業同業公會的建議主張,也替縣府人力有限而很難稽查非法的問題解套,其實根本不需要由縣府僱員或由該公會僱員專司檢舉,只要設立獎金開放給全民檢舉,效率會比專員更高,還可以杜絕貪瀆舞弊。

屏東縣府和墾管處也可以如法炮製,不必再拿人力不足當做掩飾失職失能的藉口。至於環保署雖然提供檢舉獎金總額有一百萬元(電話:0800-066666),仍要廣泛宣傳鼓勵才能收效,但畢竟踏出了強硬掃蕩的一大步,值得喝采,成果也將反映是否能遏阻非法企圖的猖獗。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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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oolMa&aid=7599194
 引用者清單(1)  
2013/06/15 13:18 【123酷媽這樣玩】 還有多少「未爆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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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酷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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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環評先營運 環保署查出9家「悠活翻版」
2013/06/01 12:37
墾 丁悠活麗緻渡假村未環評先營運,外界關注是否仍有「未爆彈」。環保署全面清查兩千三百六十四家民宿、飯店及旅館業者,初步研判全台有九家是「悠活翻版」。 環保署長沈世宏說,將比照悠活案,要求停止營業、撤照,並依環評法開罰卅萬至一百五十萬元,必要時追繳不當利得;至於是哪九家,沈世宏不願透露。

目前已有十九個縣市回報清查結果,但新北市、台南市、南投縣等到下周一才能回報查緝進度;由這些縣市都是觀光大縣(市),未環評先營運的家數有可能再攀升。

五月初爆發悠活案後,環保署五月八日發函給各縣市政府,要求全面清查轄區內的「類悠活案」。依目前調查結果顯示,全台兩千三百多家旅館業者中,有八百零五 家合法、一千五百五十家無法判定。沈世宏說,這一千五百多家因判斷資料不足無法判定,環保署督察總隊近日將會同縣市代表研商「統一的判斷標準」。至於九家 未環評先營運的業者,將由地方主管機關執行開罰。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主任蔡中岳表示,萬一沒悠活案,這九家就不會被查出來,可見全台還有更多未爆彈,正在興建的旅館、飯店,也要實地現勘「查到底」。他說,環保署這次的積極作為值得肯定,但就擔心環保署把開罰權交給地方主管機關後,會變得像悠活案一樣不了了之。

蔡中岳表示,要營運的旅館都需要辦建照、使用執照,超過一公頃以上者,要發證照前都一定要先實施環評,能夠沒環評就發照,「中間肯定有公務員失職、私相授受」,政府應嚴懲失職的公務員,要讓公務員知道不能再冒包庇的風險。【2013/06/0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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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站/依法不同 悠活案歹戲拖棚
2013/05/09 06:32

悠活渡假村是否應全區停業?各單位執法步調不一致。內政部長李鴻源、環保署長沈世宏、屏東縣副縣長鍾佳濱,唯一口徑一致的是「依法行政」,問題是各單位依的「法」不同,各有主張,悠活案才會「歹戲拖棚」。

李鴻源依據「國家公園法」相關法令,指悠活一、二區經行政院會同意變更為旅館,如果斷水斷電,打起國賠,政府會輸得很慘。屏東縣政府則依「發展觀光條例」,只罰悠活十二萬元。

但環保署請出「尚方寶劍」,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第十四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環境影響說明書未經完成審查或評估書未經認可前,不得為開發行為之許可;經許可者,無效」。

依此認定,悠活一、二區的變更許可無效。所以李鴻源不必擔心國賠輸很慘,鍾佳濱也可以放心「取締非法」。

且環評法的「尚方寶劍」還不只一把。依環評法第廿二條,主管機關(環保署)可轉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墾管處或屏東縣政府),命其停止實施開發行為;必要時,主管機關得逕命其停止實施開發行為。

也就是說,環保署可自己要業者停業;不遵行的企業負責人,最重還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環保署過去請出「尚方寶劍」的機會不多,難得揮動寶劍,希望可揮出點架式,別辱了當初立法諸公執意授予寶劍的厚意。【2013/05/09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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墾丁悠活案 屏縣長曹啟鴻護航:當年居民生計需顧
2013/05/09 00:49

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未環評先營業14年風波,面對外界質疑中央及屏東縣政府多年來放任不管爭議,屏東縣長曹啟鴻8日表示,墾丁與雪霸國家公園狀況不同,墾丁部落無處可遷,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當年才會一再通融居民生計。

環保署3日請內政部墾管處,令業者停止營業渡假村的3到6區。曹啟鴻8日表示,悠活案應從歷史角度看,在國家公園尚未成立前,墾丁被設為風景區,當年以觀光角度出發,如墾丁凱撒飯店、墾丁福華飯店和歐克飯店(現今為福容飯店)都為國有地的釋出。

民國73年成立墾丁國家公園後,必須兼顧生態保育。曹啟鴻說,只是墾丁不能跟雪霸國家公園比,雪霸離部落較遠,但墾丁的部落就在國家公園裡面,根本無處可搬,為居民生計,同時要面對環境,因此一再地通融。

曹啟鴻說,保育可化為「環境財」,自然資源與觀光可同時並存,縣府的立場是「保障合法,取締非法。」希望政府、環境及居民能有「三贏策略」。此外,目前旅館的稽查人力只有1人,未來會針對稽查人力問題,擬定策略,並加強與其他單位的橫向聯繫。(Etoday2013年05月9日)


123酷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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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多少悠活? 環署鼓勵自首
2013/05/09 00:34

全台到底還有多少類似悠活的違規經營旅館、民宿?環保署長沈世宏表示,將發文給各縣市政府,請他們清查轄內的旅館、民宿,是否都依法進行環評。環保署還請民眾踴躍檢舉,重大案件的檢舉獎金總額有一百萬元。

沈世宏表示,環保署內部已進行檢討,未來凡是各單位來函詢問某開發案是否應做環評,如為應環評案,就要做後續追蹤,不能只書面答覆。

為避免地方政府未確實清查轄內旅館、民宿,環保署也決定由直屬的督察大隊,針對熱門風景區的「可疑」旅館、民宿進行抽查,並針對縣市政府查報的結果再複查。此外,環保署也鼓勵民眾提出檢舉,檢舉電話是○八○○—○六六六六六。【2013/05/0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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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團批合法掩護非法 悠活付83萬 占國家公園賺2億
2013/05/09 00:31
悠活麗緻渡假村位在墾丁國家公園內,違法經營十四年不法利得逾兩億。但依《墾丁國家公園一般管制區鄉村建築用地容許設置旅館審核原則》,悠活九十五 年送審一、二區經營旅館,僅須繳納八十三萬回饋金,付出與所得不成比例。環團痛批墾管處「讓悠活以合法掩護非法,八十三萬元就賣了國家公園!」

     悠活渡假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共有六區,基地面積約一.五七公頃,住宿房間四一○間、可容納一千一百人。但因業者僅申請一、二區旅館執照,面積約○.四公頃,未達一公頃門檻,不但躲過環評,且僅須繳交回饋金八十三萬元,即取得使用權。

     「財團用回饋金買下國家公園,已成國家亂象。」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學會祕書長表示,回饋金補償順勢讓財團進駐,是「擺明是政府為財團開後門,以部分合法掩護更大的非法。」

     屏東環保聯盟理事長洪輝祥直呼,「悠活先違法施作,再強暴法律!」以回饋金當遮羞費,買到旅館執照掛在門口,誰會知道後面四區是破壞生態的違法建築,房客更成為無辜幫凶,「這是人謀不贓!」

     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處長陳貞蓉回應,回饋金按公式收取,但實際收了多少,因時間久遠,目前無法證實。且墾管處沒有作業基金,經費來源多為公務預算,這筆回饋金如何運用,是用於補償生態,或最終仍須繳回國庫?陳貞蓉表示不便回應。

     陳貞蓉說,目前資料顯示,九十五年悠活申請旅館執照時只送審一、二區,確實資料還要等今天公文調出來才能得知。外界質疑墾管處掩護悠活「切割」一、二區以規避環評審查,墾管處初步了解,悠活第三到六區當時尚有糾紛未解決,因此未提出申請。

     墾丁國家公園民國七十一年設立,悠活這塊地被畫設為「一般管制區鄉村建築用地」,可興建住宅,但不得興建旅館。悠活在七十八至八十五年取 得當地三十多筆土地,向屏東縣府取得建照後興建,八十八年蓋完後,在屏東縣長蘇嘉全任內取得住宅使用執照,但申請旅館執照時踢到鐵板。

     悠活當時以法令未正面表列「禁止」興建旅館為由,經營旅館長達六年,九十三年內政部長余政憲任內,規畫墾丁國家公園內違法旅館就地合法,九十四年蘇嘉全任內執行。悠活在九十五年向屏縣府取得一、二區旅館使用執照,未獲執照的三至六區也持續經營。(中時201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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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任悠活 12高官是共犯
2013/05/09 00:27
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未經環評違法營業案,雖然環保署等單位已決議業 者應停業,但屏東縣府仍拒絕立即勒令停業,環保團體昨痛批跟此案有關係的歷任環保署長、屏東縣長和墾管處長共12人,長期放任悠活違法營運。學者廖本全批:「到這時還在幫業者找下台階,相關首長根本是財團的共犯結構。」

悠活渡假村從1995年取得首批集合住宅建照,至違法經營旅館14年之久,檢視業者開發過程的6個關鍵點,有責任的包括張隆盛、蔡勳雄、張國龍及沈世宏等4位環保署長,伍澤元、蘇嘉全、曹啟鴻3位屏東縣長,以及張和平、李武雄、李養盛、施錦芳及陳貞蓉5位墾管處長。

遲不查處涉嫌瀆職

他們之中部分人已退休,《蘋果》昨無法取得張隆盛及蔡勳雄說法,而張國龍、陳重信受訪則都說對此案沒印象;縣長部分除伍澤元已過世,蘇嘉全、曹啟鴻都堅稱依法行事;而營建署認為5位墾管處長都沒有積極作為,造成今天局面。被點名的歷任墾管處長未對此事回應。

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系副教授廖本全抨擊,屏東縣府、墾管處長期未積極查處悠活違法行為,已涉嫌瀆職,若屏東縣府遲遲不作為,環保署應該依法直接收回權力開罰、要求業者立即停業。


「尚方寶劍當掃把」

屏東環保聯盟理事長洪輝祥則批評,悠活未環評先營運是事實,屏東縣府「不要把政府給的尚方寶劍拿來當掃把!」若放任悠活違法營運,不排除發動抗爭。

綠色陣線協會執行長吳東傑表示,環保署基於保護環境的職責,應該要求地方政府配合辦理及處分,不應讓違法的事情繼續拖延下去。

但屏東縣府昨仍堅持暫時不撤銷悠活渡假村1、2區的旅館營業許可。屏東副縣長鍾佳濱表示,旅館主管機關為交通部觀光局,將行文交通部確認法令解釋無誤後再執行。

屏東縣府昨已針對悠活3至6區違法擴大營業開罰12萬元。但環保署長沈世宏昨強調,悠活違法事證明確,屏東縣府不需要請示觀光局,否則環保署可透過《地方制度法》以其他方式裁處。沈世宏還提醒屏東縣府「當心環團可能從凱道遊行到屏東抗議」。(蘋果2013年05月08日)


123酷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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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家非法民宿 盼就地合法
2013/05/09 00:23

墾丁悠活渡假村違法營業14年,相關單位亡羊補牢的動作引發墾丁地 區50多家非法民宿業者緊張,昨在墾丁社區發展協會號召下,與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會商,要求就地合法,墾管處雖表示願輔導改善,但強調一切依法辦理,若經 勸導沒有改善,將依法取締,引起業者不滿,表示不排除北上抗爭以爭取權益。

墾管處展開清查

墾丁地區的民宿業者有400多家,其中僅約50家合法,許多民宿建築在1984年墾丁國家公園還沒成立前就已存在,部分還是承租國有地,根本沒有使用執照,之後改建做民宿,也無法通過消防安全檢查取得營業登記證,成為非法民宿。

業者為爭取輔導合法化,50多家非法民宿業者昨午與墾管處官員座談,因適逢悠活渡假村爭議,也是從事民宿的墾丁里長張昌益說:「希望藉此讓政府相關單位關切這個地方觀光發展的大問題,讓業者就地合法。」

與會的墾管處副處長李登志表示,會將業者心聲向上反映,設法輔導業者改善,近日將展開清查並開出勸導單。

與會業者認為要輔導走向合法化,墾管處該放寬申請條件,否則不排除到台北抗爭以爭取權益。(蘋果2013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