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高雄市議員伊斯坦大貝亞夫正福辦公室的統計,災後重建用於桃源區簡易自來水重建工程的費用,合計至少上億元,其中包括執行莫拉克颱風復建工程 (高雄縣府時期/鄉公所發包)、99年9月凡那比颱風復建工程(高雄市政府時期/原民會發包)、100年度災害緊急搶修開口合約等等。
理論上,投注了這麼多經費,各里應當都已經用水無虞。但實際上,各部落用水工程從設計到工程施作都出現大問題;高中、桃源、勤和、復興、梅山各里都 發生驗收完後卻不來水、大雨後水質渾濁、水源頭被土石流淹埋等問題。去年3月17日復興里召開里民大會就已經提案,「簡易自來水施作後沒有水,需要更多經費重新拉管到六公里外的水源頭。」
去年 (民國100年)9月份,針對水源頭設計不良的問題,復興里里長高華德先生就曾經預言:「復興自來水工程,五月枯水期就沒有水了」。該預言提早定讞,4月初,復興已經在限水。
當初民國99年前任村長任內在討論水源地時,老村長曾經極力主張應當取用復興溫泉上頭原水源頭,但是當時的謝垂耀鄉長任內鄉公所一意孤行,堅持取復興一鄰籃球場上方方向的水源,理由是「專家說」。族人都知道,那邊的水源到了枯水期絕對不足以供應部落用水,但是卻被鄉長以「專業」之名決定,注定了復興簡易自來水工程1280萬完工後部落仍缺水的命運。
相似的情節,發生在梅山簡易自來水工程3450萬的復建案上;從設計圖出來,部落的人就發覺不對勁,為什麼把水源頭放在土石流區?為什麼管線都走河床,僅僅簡單地釘子固定在大石頭上?孩子都知道,一旦水大,則水源頭覆滅、管線拉斷,何況莫拉克風災豪大雨威力記憶猶新、土石尚未穩定的災區?
更糟糕的是,從高中到梅山,以及寶山簡水工程,不論屬於鄉公所時期發包的莫拉克災後復建工程,還是屬於市政府原民處執行的99年9月凡那比颱風災後復建工程,都看到類似的問題;復興高華德里長直言:「綁工程、綁材料、如果壞了我們沒有融接管子的機器,放pu管黏不上去,一壞掉只能找單一廠商才能 修。」勤和里長也表示:「勤和自來水工程:一完工就爆掉,管子是特殊硬管,它需要用一種特殊機器加以熔接,同時推管子進去。已經爆掉兩次了,承包廠商推說 是”設計錯誤”。出問題都是依靠保固期內找廠商維修,廠商還來不及修的時候就把水管改接到舊的管線上撐著用。」
東西剛完工就壞掉,至少還在保固期吧?公所說過保固期三年,至少可以找包商修復。但是包商的回覆是:「落石頭、土石流都屬於天災,不在保固範圍;水源頭只要下雨就需要有人去清石頭,如果管委會成立,就要負責清疏換修」。根據契約,「自然損壞是包商保固範圍,所謂自然損壞,指的是『正常使用下自己壞 掉』,代表材質不好,歸屬於包商責任」所以,取水口塞住當然也不在保固範圍。
去年一月份,桃源剛上任不久的顏國昌區長很高興地告知記者,「告知包括勤和、寶山(含寶山與二集團)等已經有經費要做簡易自來水,社區應自力準備巡員保養水源地。」當時所指的是99年9月凡那比颱風災後重建工程,由高雄市政府原民會為執行單位,跳過區公所直接發包,就是要避開之前工程施作後沒有供水功能的問題;與之同期發包的工程還有拉芙蘭里簡易自來水復建工程。結果去年一整年桃源壟罩在簡水工程人謀不臧部落缺水的夢魘驗中。
目前地方傳言,前前後後標到簡水工程的公司總計五家,「事實上是同一個老闆。」盛傳這是有計畫的「綁標、綁工程、綁材料」,而且是縣市合併後包商的黑手順勢循線已經由桃源鄉地方伸到了高雄市原民會中央。
地方盛傳,「官商勾結、官官相護」是唯一的解釋,不然大家難以理解,這麼多的錢做這些無效工程,為何總能順利驗收?為何已經縣市合併之後仍是同一批不良包商在包裹地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