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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模七.六 蘇門答臘強震 數千人活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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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01 11:16 |
印尼蘇門答臘島南方海域九月卅日下午五時十六分發生芮氏規模七.六的強烈地震,造成西蘇門答臘省首府巴東嚴重災情,印尼副總統卡拉表示,這起強震至少已造成七十五人死亡,另有數千人被活埋在瓦礫堆中生死不明,而死者人數料將持續增加。
古城首府巴東災情慘重
印尼政府正火速展開救援工作。巴東當地有數百棟房屋倒塌,多座旅館被夷為平地,幾條橋樑斷裂,全市電力中斷,強震甚至引發山崩。倖存者生恐海嘯來襲,紛紛逃往地勢較高處避難。巴東機場航站大廈屋頂塌陷,機場目前暫時關閉。
根據美國地質調查所(USGS)的觀測資料,這起強震震央在巴東西北西方四十五公里處,震源深度八十公里。這次強震震央正好位於二○○四年印度洋地震的斷層,當年那起海底地震曾引發大規模海嘯,造成印度洋沿岸國家逾廿三萬人死亡。
巴東幅員廣大,面積約七百平方公里,人口多達九十萬人,是西蘇門答臘省第一大城。此外巴東也是一座歷史古城,自十六世紀以來就貿易興盛,近年來則大力發展濱海觀光事業。不過巴東也與地震、海嘯特別「有緣」,一七九七年與一八三三年兩度遭強震引發的海嘯淹沒。
新加坡也感受強震威力
卅日這起強震讓遠在震央幾百公里外的印尼首都雅加達、馬來西亞及新加坡都感受到強震威力。地震發生後,太平洋海嘯預警中心曾發布海嘯警報,民眾也爭相逃往高處避難,不過,地震發生後一小時,當地已解除海嘯警報。(中時2009-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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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摩亞強震已有34死 首波震波將抵日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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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30 11:52 |
今天凌晨發生在南太平洋「薩摩亞群島」的地震,由於規模太大,目前全球各測報中心所測得的規模,從7.9到8.3不等;至於地震的震央,據美聯社報導,是在距離「美屬薩摩亞」190公里的海域,深度是海床之下三十二公里的地方。
目前已知至少有三次芮氏規模5.6以上的餘震。
這次地震也引發了海嘯,據目擊者指出,海嘯大浪一度高達九公尺。目前因為地震海嘯已經造成三十四人死亡,數十人失蹤。
日本氣象廳今天也發布海嘯警告。日本氣象廳在網站上警告說,沿海地區可能出現50公分的浪高,各地都需加強提防。
日本氣象局表示,地震波預計將在中午抵達日本本島的海岸,第一波將在上午11點襲擊東京南方1000公里的小笠原群島。不過中央氣象局表示,由於太平洋海嘯警報中心發布的警戒範圍沒有包括台灣,而海嘯警報也已經解除,因此台灣沿海並沒有引發海嘯之虞。(中廣"2009/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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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文水庫浮魚多 居民憂心大地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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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3 21:01 |
曾文水庫最近出現大量魚群浮出水面的怪現象,由於類似情況在十年前,九二一大地震發生前也曾出現過一次,因而引發當地居民擔心,是否又會有大地震。
專家則說,這些浮出水面的魚,大都是棲息在水庫底層的(鯁魚),這可能跟日前88水災流入大量垃圾雜物,造成水質優氧化有關,但確實原因還要進一步瞭解。
曾文水庫旁居民說,這幾天水庫水面突然出現大量(鯁魚),一般來說鯁魚活動和棲息範圍都是在水庫底層,很少出現在水面,情況相當特殊,紛紛前往撈捕,雖然魚獲豐碩,但大家也頗為擔心,因為,類似的情況在十年前,也就是九二一大地震前也曾經出現過一次,是否又是大地震前兆,令人憂心。
但國立嘉義大學水生生物科學系教授郭世榮初步瞭解,認為可能是水庫水質優氧化所造成。
南區水資局曾管中心主任邱啟芳也說,水庫水質混濁,就常會出現鯁魚浮出水面呼吸的情況,只是這次數量比以往更多,但水質應該沒有問題,確實原因已經請專家調查。(中廣 2009.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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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調所預測 下次大地震在西南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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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3 09:20 |
在極端氣候下,台灣連年都會遭受颱風、豪雨與地震侵害,昨天經濟部中央地調所指出,由於東部常釋放出能量,過去地震較少的西南部,將會是下一波大地震的「焦點」。
由於台灣建築物耐震設計,相當脆弱,僅能承受不到四、五級規模,地調所所長林朝宗說,他將建議內政部提高耐震強度,並修改建築法,才能確實逃過「地牛翻身」噩運。
適逢九二一地震十週年,地調所昨發布台灣活動斷層調查十周年進展,林朝宗指出,由於地震時常伴隨斷層活動,所以陸地上的斷層活動,幾乎是地震災害元兇。
林朝宗指出,東部海岸山脈與西南部,都是台灣地殼變形最活躍地區,但過去絕大多數地震都發生在東部海域,在能量「定期釋出」下,反而不會有太大的地震規模。反觀西南部則因能量不常釋出,下一次大地震最有可能發生點,就是西南部。
林朝宗說,地調所利用槽溝開挖進行古地震事件研究,判斷古地震事件的間距約是兩百年至七百年,因而下次車籠埔發生地震的時間,可能為西元二二四五至二四三五年,這樣的數據與時間雖然相當「離譜」,但地震本來就相當難預測,仍要有更多的累積資料來進行。(中國時報 2009.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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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刑加10年?機密外交案收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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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2 20:40 |
特偵組偵辦扁案,查出前總統陳水扁利用出訪友邦國的機會,侵占機密外交預算,不法金額高達1000萬元以上,特偵組下一案將優先將陳水扁涉及的機密外交弊案依侵占公有財物罪偵結,若成罪,扁將再面臨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特偵組檢察官稍早多次傳訊前外交部長黃志芳、前外交部政務次長高英茂等官員作證後,部分官員指述對扁不利。
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在特偵組的指揮下,今年3月23日到台北看守所就訊扁,扁不合作,辯稱機密外交款的支用是總統專屬職權,且法無明確規範等,不過,有事證顯示扁涉貪,檢察官目前正在進行結案前最後收網動作。
特偵組開會決定,近日單獨針對扁涉機密外交案進行一波偵結、起訴,此外,扁家在「二次金改」案中是否涉嫌向金控業者索賄,以及「319」槍擊案等,留待後續偵辦。
陳水扁2004年競選連任成功,展開中美洲友邦國的外交之旅,驚爆「迷航之旅」,特偵組查出,至去年520他卸任為止,共計出訪友邦11次,每次出訪前,扁都以機密外交名義向外交部請領10萬美元的現鈔或旅行支票。
特偵組調查,陳水扁在外交官見證下,將部分款項贈予友邦國領袖,但回程卻暗槓部分美金現鈔,未繳國庫,侵占機密外交款項達30萬美元以上,折算新台幣1000多萬元,涉犯侵占貪汙公有財物罪。 【2009/09/12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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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新聞/扁5.7億匯海外 還說沒錢助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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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2 20:38 |
前總統陳水扁供稱,各界募來的選舉款已因資助民進黨員選舉花光,所以去年無力資助「謝姓候選人(指謝長廷)」。特偵組卻查出他九十六年初將五億七千萬元要兒子陳致中匯往國外洗錢,如有心資助謝長廷,其實是可將錢匯回來的;特偵組本周將傳喚陳致中夫婦調查。
特偵組去年八月十五日偵訊陳水扁、吳淑珍時,兩人供稱放在國泰世華銀行保險室的七億四千萬元是九十三年選舉結餘款。當時向各界募款、支付選舉開銷,錢進錢出十分頻繁,而將錢從交通銀行保管箱改放國泰世華銀行保險室,方便提存。
陳水扁供稱,民進黨沒有黨產、黨營事業,因為他是總統有募款能力,後來用結餘款資助歷次大小選舉的民進黨候選人,錢都花光了,以致無力資助去年總統大選「謝姓候選人」。
去年十二月廿九日,台北地院開第三次聲押庭,陳水扁持同樣說法,並質疑檢方「一直指五億七千萬元流向不明」的動機。稍後,他在法庭上卻又自爆,陳致中、黃睿靚向檢方遞狀願意說明五億七千萬元流向,等於承認有五億七千萬元匯往海外,自打嘴巴,成為被法院裁定聲押理由之一。
特偵組調查時有證人指證,原來放在國泰世華銀行保險室的錢近八億元,九十二年下半年至九十三年三月,陳水扁競選連任花掉六千萬元。檢方正在查證是否屬實。
檢方查出,九十五年間施明德發動「反貪腐倒扁」活動,同年六月十八日吳淑珍找杜麗萍、吳文清、吳景茂夫婦將國泰世華銀行保險室剩下的七億四千萬元搬到元大馬家「元大花園廣場」豪宅的保險室藏放。
同年十二月,調查局前局長葉盛茂向陳水扁洩漏艾格蒙組織扁家洗錢情報,陳致中、黃睿靚即接手後段洗錢,將其中的五億七千萬元匯往歐洲、美國、日本購買債券、股票投資理財。
檢方明白表示,陳水扁說的「謝姓候選人」就是指謝長廷,事後證明陳水扁無力贊助謝長廷、蘇貞昌競選總統、副總統,根本是連篇謊話。【2009/09/12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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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珍洗錢 為何沒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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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2 20:35 |
合議庭認定:扁珍洗錢行為已被貪污吸收所以不另成罪
扁家海外密帳會層層轉匯,除了紅衫軍倒扁外,主要的原因之一,是吳淑珍擔心借用哥哥吳景茂開立的海外帳戶,如果吳景茂不幸身故,將無法移轉扁家資產。
扁珍共犯貪汙,昨雙雙被判無期徒刑,但扁的六罪名和珍的七名罪名,就是不見特偵組起訴的洗錢罪,外界對此出現不同解讀,事實上,合議庭是認定扁珍的洗錢行為,被貪汙犯行所吸收,因此不另成罪。
合議庭在認定扁珍犯罪事實時,法官就指扁珍共同為掩飾、隱匿犯罪不法所得,與吳景茂夫婦、蔡美利家族等人,有共同洗錢的犯意聯絡和行為分擔。
陳水扁在扁案言論辯論庭的最後陳述,曾脫口說出「我叫他們按兵不動,暫時不要把錢再匯出去」,顯然扁知情家人進行洗錢,也戳破扁推說是珍瞞著他匯款的切割說法。
吳景茂夫婦,是出借帳戶供扁家海外洗錢的最早親友,吳景茂因此還在偵查期間,被特偵組收押偵辦,昨天判決結果出爐,吳景茂夫婦均獲得五年緩刑宣告,在感謝法官給他們機會之餘,也不諒解吳淑珍,指妹妹對不起他。
判決書指出,吳淑珍擔心所借用哥哥吳景茂,在荷蘭銀行新加坡分行的帳戶,如果吳景茂不幸身故,將無法順利移轉帳戶內的資產,因此著手海外轉匯,吳景茂隨即依妹妹的指示,以設立於英屬維京群島的AWENTO紙上公司作為信託的控股公司,再將信託契約的第一受益人登記為吳淑珍,第二受益人為陳致中與陳幸妤,吳景茂與吳淑珍則為該公司銀行的有權簽章者。
由於吳淑珍擔心在哥哥名下帳戶的資產,如果因生不幸無法移轉,經過上述的轉匯操作,順利將資產的所有權人與受益人分離,目的在控管吳淑珍借用吳景茂名義開設海外帳戶的風險。 【2009/09/12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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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宣判未放人 扁非首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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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2 20:32 |
前總統陳水扁遭台北地院重判,民進黨以聲援扁「司法人權」為由,要求一審判決後,應立即釋放扁。但根據法院前例,涉及貪汙重罪,一審判決後沒被立即釋放者,扁並非首例。
一般而言,法官如果考慮要釋放在押被告,釋放的時間點,通常是選在案件辯論終結之後,承審扁案的合議庭,沒有在辯論終結,案件調查完成之際釋放扁,無異已宣告宣判日不可能放人,並把羈押的決定交由二審裁定。
挺扁人士批評合議庭在一審判決後不釋放扁,已侵犯扁的「司法人權」。但事實上,多年來,像扁一樣涉及貪汙重罪,在一、二審審理期間羈押多年的被告,大有人在,包括周人蔘案、台北大學土地徵收弊案等重大貪汙案,都是前例。
舉例而言,涉及台北大學弊案的前台北縣地政局長莊育焜,自八十六年十一月間弊案爆發,即遭檢察官羈押禁見,直至九十三年九月高院審理始准其交保,莊育焜被羈押將近七年才獲釋。
莊育焜被控收賄洗錢二億餘元,在案件確定前就被羈押長達七年,扁雖被羈押迄今一年多,但扁家被查出在海外洗錢資產至少十餘億,而且扁家迄今拒不交代其餘龐大海外資產流向,兩案相較之下,看不出扁必須立即釋放的合理性。
扁在擔任總統期間,就一直以總統職權,阻撓合議庭審理國務機要費案,卸任之後還頻頻南下「取暖」,挾政治及群眾力量威脅合議庭,致合議庭形成「扁害怕被重判坐牢,才動作頻頻」的心證,認定扁涉及貪汙重罪,有逃亡之虞,基於重罪羈押原則一再延押扁,依法論法,合議庭並無不當。
法界人士認為,扁若堅持清白,就應在法庭上辯明,讓法院查明事實真相,而非藉由挺扁人士的政治操作,影響到扁日後在高院的訴訟。(中國時報 200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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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扁社團聚眾干擾蔡守訓住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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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2 20:30 |
前總統陳水扁昨天因案被判處無期徒刑後,今天他在台北看守所作息正常,台北看守所外也平靜如常。但挺扁的本土社團如北社、南社、客社則在昨夜緊急串聯發動群眾,約百來人在今天下午四時前往蔡守訓位於台北縣板橋市的家抗議。抗議群眾及高喊口號干擾附近住戶,一名大樓住民大聲反嗆,情勢一度劍拔弩張,其他住戶趕忙將該住民拉回大樓,平息可能的衝突。
發動群眾的南社社長鄭正煜、台灣客社社長張葉森等人串連本土社團成員,決定將不定期前往蔡守訓住家抗議及在9月19日舉辦嗆馬活動。而北院獲知有挺扁人士要至蔡守訓家中抗議,已請警方保護。
扁案審理期間內,3位承審法官都承受極大壓力,其中法官蔡守訓為了偵辦這個案件,幾乎變成宅男足不出戶,就算出門也要經過變裝;法官徐千惠跟吳定亞,也都為了扁案幾乎犧牲了自己的家庭生活。 (中時200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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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斥扁 一人貪戾一國作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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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2 08:24 |
承審扁家弊案的合議庭,在判決中重話責扁為一己之私,縱容家人與身旁親信,以權生錢;且高舉改革大旗,私下行貪腐事實。斥珍藉權勢地位,獲取鉅額私利,公款私用,與民間企業主往來,失所分際,將陳水扁的總統職位,限縮於為財團豪閥服務。
扁案判決書包含判決本文、附表及相關錢流程圖,總共厚達一五二三頁。雖然還未正式印刷製作判決正本,但合議庭仍用了一頁多的篇幅,重話斥責扁珍的貪腐行徑。
背棄人民託付期待 難為表率
判決理由指出,陳水扁曾任律師、立委,受外界譽為正義象徵、形象良好,有幸獲取人民信賴,榮登元首之位,擔任我國第十、十一任總統,現仍享有卸任總統禮遇條例的各項尊崇,本應將「作之君、作之師」銘刻於心,秉持總統高度,為民表率,殫心竭慮,以福國淑世為己任。
陳水扁卻為一己之私,縱容家人與身旁親信,以權生錢,致未能秉持廉潔自守、忠誠國家之初衷,將總統有權動支,須用於國家政經建設訪視、軍事訪視、犒賞及獎助、賓客接待與禮品致贈等的國務費,任意挪取、占用,甚至以不法方式詐領,致立意良善的國務費,竟淪為總統之家族零用金。
陳水扁身為一國元首,當知「一家仁,一國興仁;一家讓,一國興讓;一人貪戾,一國作亂」、「風行草偃、上行下效」不變之理,卻公開高舉改革大旗,私下行貪腐之實,濫用總統職權,上從假借國家經濟科技發展政策,下至公股投資職位,都能以金錢交易牟利私囊;陳水扁此舉,公私不分、知法犯法,不但有違法律人的良知,且已背棄人民託付與期待,難為表率。
親信權貴有樣學樣 官箴敗壞
親信權貴有樣學樣,官箴日漸敗壞,主管機關配合浪費公款僅為解決私人財務,財政部長必須戒慎恐懼安排私人職位;內政部長配合提供標案資料,可見一斑。又知法犯法,以空前繁複手段,將不法所得洗至國外。
吳淑珍身為陳水扁之妻,因意外受身體上殘疾,固甚可憫,但她曾任立委,當知國家公帑分毫,均源自人民血汗,卻在陳水扁獲選擔任總統後,以總統夫人之尊,不但不能力持清廉,反每每藉權勢地位,獲取鉅額私利,公款私用,又與民間企業主往來,失所分際,將陳水扁的總統職位限縮於財團豪閥之服務,身為台灣三大家的鹿港辜家,尚需以賄賂維繫家業,其餘企業更不必書,已然反背人民的殷殷期盼。
二人且在九十五年間國務費案爆發爭議後,不知以民意為圭臬,反省自躬,反而窮盡總統的權力,以可操縱的國家行政及黨政之力,大肆進行全面性的滅證、偽證、串供。陳水扁明知己咎,卻以前朝不法在先,發動轉型正義攻勢,企圖合理化自己惡行,藉以逃避司法的偵查及訴訟進行,即便卸任之後,仍以過往豐厚人脈及殘存權力繼續為之,從不間斷。
陳水扁秉其權勢,視社會基柱的法律為無物,再肆意冠以政治干預,不願循正當訴訟程序,每每以政治干擾司法,不論法律、證據,不提自家異於正常收支之鉅額資產,言卻必稱司法迫害云云,顯然對犯罪明確已然自知,僅僥倖圖政治勢力介入解決而已,身為法律人,卻視司法為玩物,甚屬不該。(中國時報 200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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