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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5 10:44:18瀏覽6334|回應51|推薦54 | |
馬英九的苦心有沒有必要是另一回事,不過姓洪的這一家子顯然絕不領情.洪家的仇恨、憤怒,正在淡化社會對洪仲丘的同情. 只是這家人所表現出來的教養、家風,還是使人不禁聯想到洪仲丘下士生前對於軍中各級長官的態度. 如果也是這樣一脈相傳,並且在軍中一再形諸於實際的言語行動,不是如果,事實上正是如此,只能說洪仲丘咎由自取,難脫自己惹禍上身之嫌. 相對於處在第一線的國防部從頭到尾所表現的荒腔走板不搭調,行政院的作為可以說是標本兼顧劍及履及. 行政院長江宜樺宣布立即成立「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受命主導其事的行政院不管部部長、政務委員羅瑩雪表示,委員會定位為「以行政系統的資源和力量,為家屬提供法律協助」,檢視案件有沒有提出再審或非常上訴的可能?未來規劃將採「家屬申請」和「主動整理」雙軌進行. 洪仲丘案所引發的軍中歷年來所累積冤、假、錯案,將可獲得清理.所謂軍中黑幕,也勢將被揭開. 行政院長江宜樺同一時間表示,將全力推動軍事審判法修法,優先把觸犯長官凌虐部屬罪、違法處罰罪、違法阻擾陳情申訴罪、殺人、傷害、妨害性自主等罪嫌案件,修法交普通法院偵審.第二階段再將軍事審判制度區分為平時、與戰時兩種,平時回歸司法一元,交由司法審判. 洪案估計很快將會轉移司法管轄,軍事檢察單位先期蓄意的不作為,以及後期犯了眾怒以後的濫訴,應該將會獲得糾正,串供、滅證,在有經驗的檢查人員的運作之下不乏破解之道.真相可望大白,只是未必會盡如洪家期待.法律懲罰不法毋枉毋縱,但是不會成為當事人的報復工具. 軍法機構從來不受信任,這一回更是信用破產.國防部付出無比高昂的代價,被迫換取司法一元化,讓軍事案件在非戰時回歸司法系統管轄,軍中人權無疑將可大幅提升.國防部等於被繳械,以後也就少了一個可能作惡的手段. 凱道上「白衫軍」所表現高度精湛的組織、與紀律,充沛的人力、與財力的展示,在在顯示這次活動並不單純只是通過網路號召的一次即興演出.大批年輕人的參與,當然代表對威權的反動,或許,還在表達對於兩黨惡鬥、以及長年凡事泛政治化的厭煩? 「白衫軍」簡潔的訴求「真相」,所以在極短時間內動員了最大的社會能量.但是畫蛇添足的多打了一個「冤」字,東施效顰模仿當年紅衫軍的「恥」字,卻是大幅折損了這次活動的正當性,同時也侮辱了參與這項活動的年輕人的智慧.如果沉冤莫白,應該改成黑衫軍. 軍檢拙劣,可以由司法機關收拾善後.軍中黑幕,期待新任文人國防部長有所更張.只是國防部的表現,卻仍然有不能已於言者. 洪案發生,肇因基層腐朽,洪案後繼處理,卻很可怕的一再暴露了高層的昏庸. 洪仲丘這種不名譽的死法,追贈中士,針對個人,姑且不予計較.最、最莫名其妙的,是頒「旌忠狀」!一個太熱、太胖,被操死的下士,頒「旌忠狀」? 「旌忠狀」是如果1.作戰或因公死亡者,由國防部後備指揮部主動頒給. 2.因病或意外死亡生前曾受政府頒給勳章、獎章者.或者3.除役或預備役死亡之志願役軍人,生前曾受政府頒給勳章、獎章者.可以申請頒發. 洪仲丘這張「旌忠狀」顯然是國防部主動頒給,那麼洪仲丘的死因國防部定調為 「作戰或因公死亡」? 更加荒謬絕倫的是,一不做二不休再頒一個「陸光獎章」! Google了一下,陸光獎章是頒發給「凡指揮作戰得宜,主動支援友軍,敵情研判迅確,敵前搶救傷患等,有特殊表現,足資矜式者」. 軍階私相授受,也就罷了.國家名器居然也被國防部拿來以補前衍,簡直荒天下之大唐.洪仲丘如果地下有知,恐怕也只能受之有愧! 馬英九代人受過,以總統之尊幾次三番上門「負荊請罪」,看在如此國防部的份上,實在「情有可原」.借用零度~長相思http://blog.udn.com/cky1234/8083354,作為本文結束: 未旌忠,使旌忠。名器羞藏烈士窮,冤魂義膽同。 理成空,法成空。個案昭然干涉中,矯言全破功。
2013/08/06 13:54
Dear 灣 叔(Chiwanese):
特前來恭喜您所發表「真相,存在於「適可而止」!」一文,已經登上聯合新聞網首頁,意見評論|部落客開講,歡迎有空前往觀看。^_^ 非常謝謝您的好文分享,此推薦是利用轉址的方式連結到您的文章。如此文有原因不希望被推薦,請到電小二訪客簿留言,會盡快協助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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