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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9 08:11:59瀏覽1772|回應7|推薦20 | |
根據內政部105(2016)年第4週統計通報,前(2015)年國人結婚對數共計15萬4,346對.所謂「對」字,應該是指一「對」夫妻,也就是說結婚本來應該是是一男一女的事. 儘管如此,高雄市政政府卻已經在2015年5月20日起首開風氣之先,受理同志伴侶在戶政資訊系統註記,號稱「陽光註記」,隨後還有其他縣市像跟風一樣不敢後人陸續跟進: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桃園市、新北市、嘉義市、彰化縣、新竹縣、宜蘭縣、嘉義縣. 「陽光註記」不具婚姻登記法律效力,而且由於缺乏一個如蔡英文之類的明星級的同性戀大人物現身說法登高一呼,到目前為止並沒有蔚為風氣,「很多」男男、女女的同志們還是選擇不要站到陽光底下,所以同志們的陣容究竟如何浩大,灣叔我找不到數字依據. 灣叔我倒是注意到「陽光註記」附有年齡限制,即須年滿二十.這項規定真是阿彌陀佛善哉善哉,將來應該適用到同志婚姻所可能收養的小孩的身上. 小孩也有人權,應該予以保留自主選擇家庭模式的權利.換句話說,男男、女女不妨成家,但是孩子不是自己生的不得代為作主.退一萬步來說,選擇同性婚姻等於放棄生育權利,預知自己養不出孩子,應該是同性婚姻的標記. 看到一個參考數字,台北市法務局長袁秀慧表示,「考量現況,短短2年300多對同性申請註記,等於600多人主張婚姻權利應被保障」,即使依照冰山理論,埋藏在水面下的也就相對有限.這樣一個弱勢團體卻能夠在台灣引發歷久不退的驚濤駭浪,民進黨人操弄議題、轉移議題的本事也就令人嘆為觀止. 如果依照選票考量,同性婚姻根本只能是一個假議題,民進黨大肆操弄,應該是在為蔡英文執政無能移轉注意,或者是為蔡英文掏空中華民國的大規模集體分贓行動放煙幕. 在民進黨根據地所在的中南部民眾都無法認同的情況下,法務部長邱太三其實已經道出了民進黨在同婚法案的底線.從蔡英文算起,民進黨大官人裡面能夠跳脫意識形態,敢於堅持立場表現擔當的,邱太三似乎是截止目前為止絕無僅有的一個: 民法婚姻制度無論從法律文義、論理解釋,是指一男一女的婚姻. 就法論法,要讓結婚制度不限於一男一女,唯一解決之道應透過法制化的途徑. 法務部立場是開放的,絕對尊重每個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所以認為同志權益應予保障,且未反對任何可能的法制化途徑. 鑒於社會並無共識,應該比照多數承認同性婚姻伴侶的國家,以漸進式立法,不先更動婚姻定義,先制定同性伴侶法,再視發展決定同性婚姻機制. 邱太三唯一犯的錯誤是引用了「我國幾千年傳統」,違反了「去中國化」的台獨禁忌,民進黨人罵他「有失立場」,國民黨有個叫蔡正元的也跳出來一陣狂吠,可就不知道是什麼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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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