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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為大,問媒體於心何忍!★電小二拉拔
2013/07/18 09:27:15瀏覽4131|回應41|推薦49

不幸「陣亡」了一個阿兵哥,激活了一大票嗜血的台灣媒體.

 

案情似乎並不複雜,手機只是最、最膚淺的一個藉口,表示加害之一方的怒急攻心、以至於迫不及待,不惜不擇手段,與汝皆亡.離營座談會放炮,則是新仇,彼此不把對方當一回事,火上加油而已,長時期「不服管教」,甚或「忤逆長官」,恐怕才是真正的舊恨所在.

 

義務役只是過客,本當是船過水無痕,安分守己,明哲所以保身.

 

一個優秀的大學生、準研究生如洪仲丘者,未必是一個合格的、或者優秀的軍人、基層幹部.

 

考士官,只是為了比當大頭兵多一些特權.

 

因為志不在此,混日子也就罷了,如果持大學生之寵而驕,放浪形骸,不把職業軍人放在眼裡,就不能怪自己成為別人的眼中釘.

 

舊恨加上新仇,氣不打一處出,即使逮到的只是一個蹩腳的藉口,也就迫不及待地,要乘洪仲丘退伍前的最後機會,算個總帳.

 

義務役的數完饅頭走人,常備役的威嚴卻是就此掃地,是可忍,孰不可忍.這應該是長年以來,軍中的矛盾之一.

 

一個歸心似箭、準備走人,一個、或者不止一個,則是積怨已久、蓄勢報復.

 

結果,也許下手太狠(?),天氣太熱,禁閉室太小又不通風,洪身體大幅發胖體力不比從前,退伍之前生活也許不很規律,加上急救不得其法,總之,天不時,地不利,人不和,鬼使神差,集合了一切可能的陰錯陽差,結果,就是平白、無謂的,斷送了一條年輕的生命.

 

純就本案而言,從士官長到副旅長,各級長官集體違法、濫權,公報私仇,應該無庸置疑,但是,如果沒有其他隱情,即使軍法從事,過失殺人或許罪不致死,長官連坐,有刑事責任的依法論處,行政責任追究到旅長也已經相當可觀.

 

真相大白之後,國防部免不了道歉、撫卹,兇手應該懲處、賠償,人死不能復生,洪家或許還可以要求國家賠償,心靈上的創傷需要時間撫慰,物質上的損失可以得到補償.但是,陸軍總司令受處分,國防部長一度引咎辭職,一個小小的義務役士官,活著輕如鴻毛,縱使萬般無奈,也未免死得太過於重如泰山.

 

國防部的問題,是一開始沒有用軍事檢察機關、或者機關發言人應對媒體.等到雪球越滾越大,也就跟著疲於奔命,毫無還手之力.國防部將星如雲,不是拿來道歉用的.道歉固然必要,真相才更重要.這是一個令人髮指的集體凌虐事件,也是一個撕開軍中黑幕的機會.

 

死者已矣,國防部更需要解釋的是,一個月入不到五萬的士官長,憑什麼開名車,玩重機車.士官長本來就是部隊裡的地頭蛇,只是這一尾也未免也玩得太大條.從連部、到旅部,如入無人之境,八竿子打不到的醫院也能打通關節,可惜記者看不到後面的故事.

 

從士官長算起,一路往上攀升,各級涉案人員固然罪有應得,但是,洪仲丘當然罪不致死,卻也未必就是純然無辜.

 

台灣媒體,是一群嗜血的鯊魚,這次聞到血腥,更是立即陷入瘋狂狀態.

 

XXX旅出事了,陸軍有問題,海、空軍恐怕也靠不住,國防部是怎麼搞的,馬英九要負責!

 

隔壁小孩闖禍,可以罵他家長管教無方,但是沒有必要操他祖宗十八代,台灣媒體可是在一旁等著您家小孩闖禍.

 

媒體無助於解決問題,只是無限上綱,唯恐天下不亂,不斷製造新的問題.

 

洪仲丘的死因,現在似乎已經明確?需要進一步釐清的,是動機.從副旅長到連士官長沆瀣一氣,不惜大費周章,棘手虐殺一個退伍在即的小士官,如果不是意外,難道會是殺人滅口?

 

同理,反證,如果不能證實為殺人滅口,當然就是意外.

 

社會輿論現在一面倒向死者,而軍中倫理一向不認為義務役士官是適格的軍人.洪仲丘英俊瀟灑的照片一再映入眼簾,而事實上這個身高172公分的年輕人,在出事前體重已經暴增到98公斤.儘管不論洪仲丘在部隊犯過什麼錯誤,終歸是罪不致死.

 

洪家痛失愛子,情無以堪,但是媒體無止境的消費洪家,實在更是形同凌遲.仲丘走了,洪家是新的被害人.

 

 

 

2013/07/19 13:18
Dear 灣 叔(Chiwanese)

特前來恭喜您所發表「死者為大,問媒體於心何忍!」一文,已經登上
20130718聯合新聞網首頁,意見評論|部落客開講,歡迎有空前往觀看。^_^

非常謝謝您的好文分享,此推薦是利用轉址的方式連結到您的文章。如此文有原因不希望被推薦,請到電小二訪客簿留言,會盡快協助取下。

電小二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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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iwanese&aid=7965349
 引用者清單(3)  
2013/07/19 21:27 【珍珠備忘記事】 澳洲記者協會倫理道德公約 - 網路轉貼
2013/07/18 21:24 【不平則鳴】 說: 忍!
2013/07/18 13:21 【奇士夫對話】 洪仲丘案難以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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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氣滿多!糊塗人不少!
2013/07/19 05:29

此篇與銀老一樣犯了同樣的錯誤,就是指桑罵槐。假裝公道,假作好人,人氣格主只剩虛偽!

灣 叔(Chiwanese) 於 2013-07-19 10:49 回覆:
哈哈,啊你是看有、還是看沒有!

老石頭-old rock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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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聒聒...他囂囂..我嚷嚷...不解嚴還真不知道台灣人那麼會 唬人,嗆人,外加亂咬人!.
2013/07/19 00:32

環顧中,美,英,法,蘇等強權的軍隊,有那個國家的軍隊,在管理訓練上沒有操死人過?一個巴掌拍不響,會死人也必有其因,何不等待當局調查清楚,公怖肇因後,大家再高談闊論?真相還在進行中,才當過幾天兵的人,各個都迫不及待的冒出頭,成了國防管理,領導統御的專家似的七嘴八舌,口沫橫飛,甚至於,還要串聯走上頭,消費別人的生死為己任,真是令人嗚呼哀哉的悶啊!

其實現在言論超級自由的台灣,就算有了真相,也必然是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司法都信不過了(因為法院是為執政黨開的),誰還會相信軍法會給真相(因為程度差,考不上大學,只好進軍校)! 

陸海空三軍連台灣自己的嘴炮都堵不了,還嗇想防敵砲,何不乾脆點把國防部廢了,所有官士兵全部解甲歸鄉,讓解放軍用不著發一砲就可單刀直入台灣,.天靈靈,地靈靈,到那時大家再高喊我愛台灣,我要哥哥爸爸當兵笑哈哈,為國去打仗,也靈不起來啦!.不用操你,玩你,整你,只要三不五時地隨便什麼個鳥官發個號施個令,保證會讓你屁滾尿流,而不會中暑! 

灣 叔(Chiwanese) 於 2013-07-19 11:55 回覆:

媒體監督,逼出真相,這是好事.但是現在的情況似乎是媒體公審?太超過了!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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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不爽:國軍就是黑社會就是爛,
2013/07/18 22:44
洪仲丘親哥哥就是職業軍人,你是在罵他哥哥喔?!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灣 叔(Chiwanese) 於 2013-07-19 11:34 回覆:
被害家屬值得深切同情,但要小心避免被媒體、政客操弄.

電老大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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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8 22:30

感謝 小浪 跟 灣叔的回覆。略懂了..得意

Victor

灣 叔(Chiwanese) 於 2013-07-19 11:02 回覆:
這個案子疑雲重重,現在暴露出來的案情應該只是冰山一角,其實不到評論的時候,媒體一窩蜂妖魔化加害人,似乎有模糊焦點的意圖?且看後繼發展.

超級不爽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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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8 22:15

尹清風命案也是這樣不是嗎?

國軍就是黑社會就是爛,

義務役被辱罵羞辱歐打甚至謀害

是每年都發生的事,幾十年來都是這樣

你去看軍中人權促進會黃媽媽的個案

斑斑血跡啊!

大家都當過兵國軍就是這副德性!

洪案不是個案是通案

不是意外是必然!

 

 

灣 叔(Chiwanese) 於 2013-07-19 10:54 回覆:
超級不爽,好久不見,火氣好像消了不少,有什麼開心事嗎?說來聽聽,大家幫你歡喜一下!

麥芽糖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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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忍!
2013/07/18 21:30

這位下士, 夭折一條年輕的命, 也讓這個比較開明的社會, 檢討了軍中一些不為人知的事情. 全案還在發展, 老丐小老百姓, 沒啥資格說嘴.

不過, 回想自己當兵, 覺得: 這位年輕人, 不瞭解忍的意義, 也許, 是被臺灣沒事喜歡上崗上限的壞風氣影響, 冤枉地賠了自己的性命?




灣 叔(Chiwanese) 於 2013-07-19 10:40 回覆:
角色沒有轉換,準研究生在服兵役的時候,終究只是一個下士,人家也只把你當個下士.

x崊杯
2013/07/18 20:51
狗雜種(hc3232hotmal.com)
灣 叔(Chiwanese) 於 2013-07-18 21:18 回覆:
幸會!

小肉球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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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不對題, 意旨不一
2013/07/18 19:43

文不對題

灣兄說死者為大, 實則死者為小. 

人命關天, 卻說 "不幸「陣亡」了一個阿兵哥"; 責備死者不 "安分守己", 可能不是 "個合格的、或者優秀的軍人、基層幹部"; 可能 "恃寵而驕放浪形骸,不把職業軍人放在眼裡".

灣兄輕描淡寫說 "也許下手太狠(?)", 卻憑臆測而責怪洪仲丘 "身體大幅發胖體力不比從前,退伍之前生活也許不很規律".

"洪仲丘當然罪不致死,卻也未必就是純然無辜" -- 欲加之罪, 何患無辭, 但這 "辭" 全出自個人臆測與想像, 例如洪仲丘也許恃寵而驕, 也許在軍中放浪形骸, 也許在軍中生活不規律.  奇怪, 洪仲丘枉死後出爐的證據都指向他的長官才恃寵而驕、放浪形骸、在軍中生活不規律.

死者為大?  不, 此文實在說死者為小.

說死者為小的證據: "一個小小的義務役士官,活著輕如鴻毛,縱使萬般無奈,也未免死得太過於重如泰山" -- 本文本來就在說死者為小.

意旨不一

若非網友, 若非媒體, 洪仲丘案會沒有真相. 

本文在講了死者為小之後, 卻矛盾地說 "真相才更重要.這是一個令人髮指的集體凌虐事件,也是一個撕開軍中黑幕的機會".

還有, 人家洪仲丘死得很慘, 怎麼還怪他太肥致死, 竟然還怪 "媒體無止境的消費洪家,實在更是形同凌遲". 

小肉球評: 本文不知所云.

灣 叔(Chiwanese) 於 2013-07-18 20:35 回覆:

這一招,不必學馬英九,我本來就會,謝謝指教.

你跟我一樣,沒有抓到重點.因為到目前為止,重點還沒有出來.這個案子,冰山才只露出了一個頂.僅只為了媒體上所披露的一點雞皮蒜毛的小事,值得從連部到旅部大串聯來整死一個小士官?


不學無術的小子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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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8 15:30

垃圾文章,王八言論!

 

你心裡還有國家法令嗎?

你還有人性嗎?

 

 

灣 叔(Chiwanese) 於 2013-07-18 16:02 回覆:
罵得好,他x的!

噁爛軍閥
2013/07/18 14:48
持大學生之寵而驕? 現在大學生滿街跑的, 在軍中能得誰寵,驕傲個什麼? 自己自卑心作祟, 哪個大學生去當兵沒被職業軍人整的? 再驕也驕不過你們自大的權威, 說穿了你們的行為舉止,只是會成天整士兵度日的變態而已~
灣 叔(Chiwanese) 於 2013-07-18 16:01 回覆:
您在說什麼跟什麼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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