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哪種家長支持“呂九掌“
2010/04/01 16:55:39瀏覽2024|回應14|推薦8
         今天看報, "呂九掌"事件再掀波瀾,原來有數十位家長拉起布條,高調聲援"呂九掌", 同時要求受害家長撤銷告訴,這是個很特別且吊軌的狀況!
         據報載,多位家長聲援" 呂九掌"的原因是這位老師是個好老師,對班上的其他同學都很好,原因就是那位受害學生自己有嚴重的問題,諸如某些家長所言,掀裙子啦!打同學呀!
         所以就有家長說囉!"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
         我真心期望那位受害的學生就離開那個學校吧!同時請那位爸爸好好引導教育這孩子,十年二十年後讓大家看看那個曾經被某些家長指控的壞孩子,他或許成為一個可敬的人!
        "呂九掌“犯錯認錯,認錯改過,就到此為止吧!其他學生家長的行為言語才應該好好的探討一番!
         有哪個皮蛋在小時候不去逗逗同學,耍耍玩伴,因著好奇好玩去掀了女同學的裙子,如果這些行為是個成年人的舉動,我們真要支持將他繩之以法,幫幫忙呀!才小二呀!
         那些家長們一副逮到機會就要除之後快的心態與嘴臉真令人不恥!出發點無非是因著自己希望自己的孩子不要被這個小討厭惡搞,趁此機會正好把他逼出校園,真是好一個打蛇隨棍上!
         自家的孩子被別人欺負確實很不舒服且肯定要討回公道,但是這位老師無預警的連環掌行為難道符合這些家長的道德標準嗎?自己孩子犯錯如此被對待他們能吞回去嗎?他們還能振振有詞的支持老師嗎?
         如果今天小二生好玩抓小雞雞,必須被連環掌懲罰,還要被其他家長給合理化,那可好啦! 校園不成了暴力循環圈,學生不對老師可以動私刑, 這是正確的教育觀念嗎?可以被鼓勵嗎?
         那些家長是否認為自己的孩子永遠不會出錯,因此不需要去憐憫那個被打成豬頭的小壞蛋,因為他活該,他惹我家孩子,他不時影響我孩子的班上秩序;他就是不對,老師是對的!
         那我真希望"呂九掌"繼續發功,不對的行為就出招,看看其他家長如何接招?
         真心的包容孩子幼稚無知的瑕疵行為不應該嗎?如果一群人大聲疾呼要廢除死刑,卻可以聽到那些家長反過頭來支持老師暴力處罰,無視於孩子身心的創痛,不就是一大諷刺嗎?滿嘴仁義道德給重刑犯自新重生的機會,同時卻在那受害孩童傷口上撒鹽巴!
         聽了,看了,想了都不覺心寒,這更凸顯了卑劣自私的扭曲心態.
         現在某些家長真是因著私心卻給了最最錯誤的示範,為了排除異己,可以不分是非公正,可以不論公義善惡,可以不念寬容慈悲;又憑什麼教育孩子寬恕,包容,仁慈與愛!
         這群家長當中沒有拈香禮佛的嗎?沒有信奉上帝敬拜耶穌的嗎?如果有,您們怎會寬恕的標準差別至此呢?
         當這些家長支持"呂九掌",原諒“呂九掌“,抱屈"呂九掌"的同時,我不禁要問:"可以寬恕容忍一個成年教育工作者失去理性的嚴重體罰,為何卻不能寬心善待一個才小學二年級摸小雞雞的孩子?"
         或許有人會說,今天如果不教訓他,明天長大了就會去摸別人的大雞雞囉!
         真的想問所有的朋友,小時候有跟同學因開玩笑互摸小雞雞的請舉手;尤其是那位老師及那群家長,有沒有?請舉手!
         真心呼籲"張把拔"(受害男童父親),支持您的孩子,要更愛他多一點,他沒有錯,他只是比別人更活潑一點,他只是對小雞雞更好奇一點,他只是比其他同學更敢嘗試一點!
         好好的教育張小弟,鼓勵張小弟,輔導張小弟,有一天他可能是"泌尿科"權威,那個專業與動機來自今天對小雞雞的好奇!
       "張把拔"加油!
        讓張小弟忘記這"九掌",但請不要因此讓他以後不敢活潑,不敢調皮,不敢冒險!
        更重要的是,別讓他不敢去學校;支持你!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PTIDA168&aid=3904797

 回應文章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大陸獄卒體罰囚犯會判刑, 呂姓教師連當大陸獄卒都不配
2010/04/05 12:08
 
魔羯公民(CPTIDA168) 於 2010-04-06 12:03 回覆:
謝謝來訪,呂老師知錯,也相信會改過!


路人甲
小小心得
2010/04/04 22:48

版主您好,
這幾天看了您的部落格,
我剛也瀏覽了您的另一篇-誰贏誰輸,
對於這事件我想許多人比我們更了解真相,
畢竟我們都只是從媒體得知片段的消息,
有些回覆或許較極端, 引發您刪文的動作,

不過恕我直言, 我的猜測是,
版主在尚未知道事情的全貌就先發表這篇文章,
因此文章內對於那些家長也用了極端的字眼, 例如:
-  一副逮到機會就要除之後快的心態與嘴臉真令人不恥
-  聽了,看了,想了都不覺心寒,這更凸顯了卑劣自私的扭曲心
在一些知道真相的讀者看來也是一種挑釁,
所以才會引發後續的回文.
畢竟部落格只是交流的地方, 沒有嚴重到要爭輸贏.

魔羯公民(CPTIDA168) 於 2010-04-04 23:29 回覆:
閣下所言甚是,衷心領教!



路過
數言
2010/04/04 19:24
老師打小朋友真是不該,要認真反省。媒體為求聳動,誇大了三倍的巴掌數,政治力介入,把事情弄得更複雜。兩童不是互摸,否則不會只有一人受罰。小朋友不是在嬉戲,是用踹的;全體小女生的裙子都被掀過。老師們要學會自保,每天要寫工作日誌,詳細紀錄班上的大小事。要善用聯絡簿,留下白紙黑字;花一些鎖費,取得重點的親師通聯紀錄。要時時警醒,媒體和政治力在身後覬覦;要管理好自己的情緒,用力克制,以免明明是日後學生會懷念的認真的老師,成為輿論的不赦。
魔羯公民(CPTIDA168) 於 2010-04-04 22:33 回覆:
感謝造訪與分享深度觀點.深表認同!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有欠全面暸解
2010/04/04 18:19
媒體的偏頗報導,在親身經歷之後,深有所感。如果, 媒體的報導是編造或想像的〞事實〞,那麼根據這些〞事實〞的〞有理〞推論,會變成似乎言之成理卻實際上錯誤連連。
看看下址的貼文,或有助暸解事件。
http://blog.udn.com/pwpwpw/3911542
魔羯公民(CPTIDA168) 於 2010-04-04 22:35 回覆:
非常感謝造訪與提醒,同時也會前往閱讀,感恩喔!


路過 下馬晃晃的
等級:6
留言加入好友
兩個層面
2010/04/04 11:35

這件事要從兩個層面去討論,一是老師的過度體罰<學校教育>,二是學生的偏差行為<家庭教育這兩件事都是事實,不可偏廢。

魔羯公民(CPTIDA168) 於 2010-04-04 11:42 回覆:
感謝來訪與分享!
相當贊成您的觀點,我個人相當重視家庭教育,
更支持老師適度的體罰與管教!
大家都要努力!


Lynn Lin
等級:6
留言加入好友
大家應讓受害小朋友有寧靜的空間
2010/04/04 09:45
我是有個"惹麻煩兒子"的媽媽,--已20多年了
在此,希望孩子的家長,看看心理醫生,
光靠自己家庭的力量是無法讓孩子的心靈創傷痊癒的
如果,不快點 take action ,
也許, 20年後會有讓人"吃驚"的後遺症出現
我的經驗之談,

祝福你,孩子!

魔羯公民(CPTIDA168) 於 2010-04-04 10:10 回覆:
想信有個惹麻煩的孩子的父母是辛苦有負擔的,
確實在必要的時機應該給予尋求專業輔導的機會,
期望您的孩子是被健康的引導著,
更冀望周遭有異樣眼光的人可以多用同理心等待改變與成長,
祝福你,加油!



無語
無語
2010/04/03 23:48

張把拔加油? (跟張先生很熟嗎? 還是裝可愛?)

好好的教育張小弟,鼓勵張小弟,輔導張小弟,有一天他可能是泌尿科權威? (你會去給他看嗎?)

魔羯公民(CPTIDA168) 於 2010-04-04 11:43 回覆:
謝謝!

理不盲
濫情
2010/04/03 23:47
會打小二學生巴掌的老師, 沒有資格做老師!! 
如果被打的小孩是你的小孩, 你會如何反應呢?
看到這種新聞就想到那個氣象主任所說"理盲而濫情".
魔羯公民(CPTIDA168) 於 2010-04-04 11:47 回覆:
謝謝來訪!
個人認為老師的資格在於他的專業,
但體罰的行為背後,
是種多數人都還要精進的情緒管理吧!

chiefay
先把那種只想搏版面的議員,罷免了
2010/04/03 17:03

這裡面推波助瀾,沾沾自喜的,就是那個政客議員。

先把那種只想搏版面,也不去查證是非對錯,卻唯恐天下不亂的議員罷免了。

魔羯公民(CPTIDA168) 於 2010-04-03 18:03 回覆:

感謝您成熟客觀的回應與觀點!


Truvy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這是另一位網友〔蘇信〕所述
2010/04/02 18:01
媒體為什麼只有那個被打小孩父親的畫面呢?
當然那個打學生的老師有錯,而且也記了一大過,
但為什麼會讓老師的EQ無法控制呢?

我們來聽一下其他家長的控訴,
這個所謂互摸的事情並不是真相,
而是家長自已說的,

事情的真相是這個學生有摸其他學生"雞雞"的惡習,
還常會翻女生的裙子,
而且還是屢勸不聽,
聯絡簿上也都有請他的家長來解決,
那天的情形是他捏了另一個同學的"雞雞",而不是互摸,
同學向老師告狀,這個被打的學生聽說態度並不是怎麼好,
老師的EQ無法控制打了小朋友,

這種情形值得如那個議員用這麼大的陣仗來質詢?
處理的方法是不是應該如學校所講的和家長溝通後,
看是要學生轉班或是老師轉班,
但現在的情形是班上其他的學生家長不讓老師轉班,
家長也可以退一步,兩邊不就解決了。

PS:其實硬要留在這一班對這個小孩也沒什麼好處,
因為這個小孩以後所有的老師對他的態度永遠只會是"只教不管"!
因為惹不起家長!

蘇信
魔羯公民(CPTIDA168) 於 2010-04-03 18:05 回覆:
謝謝熱心的參與及回應,大家都要努力!
頁/共 2 頁  回應文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