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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3 23:53:08瀏覽371|回應1|推薦14 | |
臨睡前看了一篇網友的文章分享,是王文華的文章,關於「結婚」。 我躺在病床上,看著冰冷的電腦斷層儀器向我伸出魔爪。我伸出手,想摸,卻摸不到一雙溫熱的手掌。 那一刻,我約會的女孩,都在忙各自的事。她們不會來,我也沒有找她們。儀器啟動時,我猛然發現:我有去 party的女伴,卻沒有去醫院的伴侶。我有很多同享樂的女友,卻沒有一個共患難的對象。 而人到了某一個年紀,患難,慢慢變得比享樂多。伴侶,慢慢變得比女伴重要。 這篇文章讓我有一些重新解讀「結婚」這件事。 原本,在我有限的認知裡,結婚是為了延續香火、合法繁衍後代。在這樣的定義之下,我極度排斥結婚;現在的大環境很好嗎?當人很愉快嗎?何必要大費周章生幾個小孩來讓他受苦受難? 而這篇文章的觀點,則是針對「人」的脆弱。人有生老病死,人有心靈上依賴的需求,人需要有一個忠實觀眾陪著一起走過脆弱。 在這個觀點之下,結婚似乎就有意義多了。 當然,不結婚也可以找一個這樣的伴侶,但終究少了一些約束力以及法律保障的「身分權」;你生病了,女友跑了,是「人不為己,天諸地滅」;但是,你生病了,老婆跑了,則她是「千夫所指,無疾而終」。 也許好像結果也差不了多少,總是多一份約束力嘛。 算了,仔細想一想,好像結婚也不是那麼好,找一個能夠榮辱與共的對象才是最重要的,法律到底能約束浮動的人性多少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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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