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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華納電影院!我可以吃燒酒螺嗎?
2005/10/08 02:40:29瀏覽7955|回應8|推薦2

「先生要不要搭配套餐啊?這樣比較划算!」當華納威秀電影院裡的售票員詢問我這句話時,我通常一口拒絕。

拒絕,是有道理的!

記得小時候跟爸媽到電影院時,是我最快樂的時光,因為除了可以休閒一下、好好享受電影院的聲光效果之外,我還可以帶著我最愛的零嘴及飲料,邊看電影邊享受美食,不亦樂乎!

曾幾何時,現在的各大熱門片幾乎都被華納威秀給包走了,而且他們還下了一項奇怪的規定:不准攜帶外食!

還記得當時最「ㄏㄤ」的,除了爆米花之外,莫過於「魷魚絲」及「可樂果」了,而且每一次看電影,你還可以選擇不同的飲料,奶茶、汽水、可樂……等等,多到不勝枚舉。

現在想起來,那樣的年代裡,看電影總會有好笑的事情發生;有一次,我跟表姊去看電影,因為當時我們都沒吃晚餐,結果表姐竟然帶著我到電影院對面買了兩碗廣東粥,配上附近頗負盛名的冬瓜茶,走進戲院裡大快朵頤,而這樣在電影院裡摸黑吃粥的情景,縱然誇張得好笑,但是這般自由選擇的快感及趣味,現在卻再也不能發生了(至少在大影城裡不可能);而像是爸爸、媽媽那一輩的人,想在看鐵達尼號的時候吃「燒酒螺」,如今也只能是天方夜譚了。

起初,天真的我還以為華納為了保持電影院的整齊清潔,所以禁止攜帶任何食物及飲料,然而事實卻不如我所想像的,在華納電影院裡,出現了一列結合售票及點餐功能的吧檯,電影院儼然成了麥當勞,於是華納大剌剌地向大家宣告:從今以後,要來我這看電影,就得買我們的食物,否則你看電影就別想吃東西!

走進華納,或許可以坐在舒服的椅子看電影,或是可以享受很好的聲光效果(這點我認為過去的電影院好像也沒差到哪裡去),但是我們卻失去了選擇的自由,或許是華納的整合行銷術作得好,又或者是宣傳公關能力佳,讓過去的戲院不是一家一家倒,就是淪為播放二輪片之處,這樣霸權式的壟斷經營,讓你到電影院,想嘗試一些不同於爆米花、吉拿棒的東西,都覺得自己好像做錯事一般—這就是霸權的恐怖!

華納營造一種氣氛:我這裡有最新的電影、最讚的聲光效果,要看電影來這就沒錯,接著告訴大家,「不能攜帶外食喔!」「來來來!想吃東西我們這裡就有提供,你看電影搭配套餐還有折扣耶!」這種將不合理的事變相為替民眾考量的手法,真是夠了!

其實現在市面上許多餐廳也有同樣的手法,「嚴禁外食」的告示比比皆是,到餐廳本來就是要吃東西的,這點雖然也有些不合理,但卻還能接受,然而電影院是供人消費電影的,又不是餐廳,憑什麼「嚴禁外食」?

再者,我們也可以發現,華納電影院時常播映的,都是好萊塢的熱門商業片,而國片以及一些比較冷門的片子卻不見蹤跡,除了可能是電影票房的考量之外,這跟整個產業的壟斷有關,時代華納是一個媒體集團,當屬於自己集團的電影上映時,當然毫不考慮先納進電影時刻表中,因此除了剝奪消費者自由選擇食物的權利,也間接的替消費者先過濾掉了一些可能是好電影的片子。

不過,大眾可能都不在意這些事情,甚至早已視為理所當然,因為華納的壟斷性策略已經成功,我們看電影想吃燒酒螺、魷魚絲,還有可能嗎?

我看除了偷偷帶進去之外,也沒其他辦法了吧!?

( 休閒生活影視戲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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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Badboy&aid=76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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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uce
看了您的發文日期,只能說您的資訊需要更新了!
2009/01/04 05:29
自從2005年初,美國華納與澳洲威秀這兩個集團從台灣撤資之後,就不叫做華納威秀了.即使在華納威秀的時代,也跟電影片商華納兄弟毫無瓜葛,兩個完全是
獨立的公司,所以所謂華納的陰謀論根本不成立.由於威秀的廳多,為了爭取政府的國片補助,多半會挪一些小廳來放映國片,即使檔期很短,不過大部分的國片都
有在這裡放映過,沒有的,那可能就是拆帳或是與片商的其他問題.再來就是所有台灣觀眾都會誤解的問題,戲院的主要收入並不是靠電影票,因為票房的收入要跟
片商拆帳,每部片的狀況不同,有些片子抽的多有些抽的少,通常一些片商認為會大賣的抽的更多,而剛上映的片子片商抽成的比例也較多,所以一些初期票房大賣
的片子主要還是給片商賺走,戲院會賺的片子是那種上映很久的片子,因為上映越久,片商抽成的比例就會下降.所以戲院必須另闢財源,不然無法生存.國外有位
資深的電影工作人員說到,現在的戲院其實是賣吃的地方,只不過剛好有在放電影.今天你去哪個賣吃的地方會歡迎你帶外食進去的?當然這個理由我相信不只您,
很多人也應該無法接受,不過事實就是如此.

ㄚ桂
不喜歡就不要去華納看電影!
2008/05/26 19:03

你怎麼講都沒有用!因為大部分的人並不是如同你這麼想,

如果大家真的都贊同你的說法,華納早就倒了,而不會有像現在這樣的盛況,

就是因為大部分的人可以接收禁帶外食,可以接受他的貴爆米花和貴飲料,

所以他才做的下去,而且銷路還不錯,

你可以不去華納看,他也可以照樣賣他的商品,兩邊都沒有錯,

畢竟人家沒有強迫你一定要買,你可以選擇不買,你也可以選擇不看電影,

偷帶食物這種行為倒是挺缺德,因為就是有人衝著禁帶外食的規定去華納看電影,

你這樣子做無疑是影響他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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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甚麼要去華納威秀看電影??
2005/10/25 00:50

我看你的文章之後,我只是覺得,除非你住在台北縣市以外的地方,可能你當地的電影院並沒有這麼好以外,要不然,只要你在台北,我不覺得你有一定要去華納威秀看電影的必要。

第一,你在裡面講的座椅跟聲光效果,坦白說,台北市任何一家首輪戲院都可做到跟華納威秀相同或者是更好的效果,我還記得當信義華納威秀剛開幕的時候,當外國人發新聞稿誇耀信義華納威秀的聲光效果有多好的時候(甚麼全SRD系統啦等等),我永遠忘不了在那個新聞稿的旁邊就有一個記者寫的評論,上面就是說,他搞不清楚這個華納威秀的老闆到底是在自誇甚麼?論音響系統,SRD系統在台灣根本是標準配備,不要說首輪了,連二輪戲院都是,首輪的在賺錢的像國賓、樂聲早就都已經是比SRD更好的DTS系統,所以記者就有個結論說,既然票價比別人貴,那至少總該有甚麼優點吧,但是這個記者看不出來,甚至很悲觀的認為華納威秀大概撐不久。(當然啦,他顯然低估了很多東西)

就我的經驗來看,自從華納威秀剛開幕一段時間後去那邊看了一場電影後,從此,華納威秀就變成我的拒絕往來戶,除非送票,要不然我是絕對不會去了,首先,座位到沒有舒服到哪去,音響破音一大堆,還有,一大堆龜毛的規定,並不是不能帶熱食,而是根本非華納威秀賣的產品就不能帶進去,我永遠記得在戲院門口很屈辱的把一大杯重量杯當場喝光的慘狀。然後,票價居然要多收我三十元??是在搶錢嗎??

所以,也許這樣講很不厚道,但是,華納威秀在台北可以帶動一股風潮的原因,就是台北人的懶惰與自以為重視生活享受的產物,明明多坐幾站就可以到西門町去享受更好的聲光效果,但是因為華納威秀流行,大家就一股腦的去看,聽到沒去過的還覺得很落伍,可是,我反而要問常去華納威秀看電影的人,你們到底是為甚麼要多花三十塊以上的價格去虐待自己的耳朵?台灣又不是美國,美國會發展出MALL跟電影院共同經營的模式是有地理上的不方便,台北就這麼大,坐個捷運又不要多花多少錢跟時間,連這種時間也要省我就不知道為甚麼?

所以,回到正題,假如你住在台北,而如果你要在看電影時吃燒酒螺的話,就乘機把習慣去華納威秀看電影的習慣改掉,多多去比較一下各家電影院,你就會發覺,你早就已經浪費了很多金錢在享受低水準的聲光效果。


艸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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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很愛一邊看電影一邊吃東西。哈哈
2005/10/24 16:09
現在要求看電影吃東西似乎給人家不文明的感覺。
所以幾乎放棄看電影這個娛樂了,
選擇在家看影片,還可以喝啤酒、吃韓式豬肉乾。
但我真懷念一面看電影、一面吃辣辣的、附上酸菜的滷大腸的好滋味。
很爽。


Bad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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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評當然有理由!
2005/10/16 01:44
To frichan:
謝謝您的回應,但我在文章並沒有說不喜歡華納威秀的環境,而是不滿他裡面有些規定的設計,你說我為什麼不到其他電影院,這就像,雖然台灣問題一堆,弊案一堆,為什麼我不移民呢?道理是相同的!不滿總可以批評吧!

To ianchen886 :
您好,我是真的覺得你很挑剔,我並非沒弄清楚狀況,你說的名稱以及一些發展,很恰巧的我也都知道,有些事情不是說用一些法規、用一些大環境來當作推託之詞就能夠解釋的,而且知道這些現況並不代表我就要接受,像是您說的「利用影片聚客,利用餐飲品賺錢」的商業模式我當然知道,但我為什麼要接受!?每個人想法有異,你說的那些在我看來都是霸權的藉口罷了,這點是我的感受,而我也不是大官,我只能就一個消費者的感受提出想法,這就是民主的好處,這絕非漫無目的的叫囂,難道要拿得出作法的才拿發聲嗎?這邏輯非常奇怪!至於您說的吉拿棒那也只是筆誤,用不著雞蛋裡挑骨頭,因為本篇文章想傳達的重點並不在這裡,謝謝!不過您的意見又是另一種觀點,歡迎繼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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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狀況弄清楚再來罵
2005/10/16 00:28
第一,台灣沒有華納電影院,只有華納威秀影城。你覺得我很挑剔?我覺得你要罵人都不先把人家的名字查清楚,實在有失禮貌。

第二,全台灣八家華納威秀,印象中只有兩年前一家分店因為特殊原因規定禁止攜帶外食,其他的分店都規定禁止攜帶「熱食」。這樣做真的是有原因的:一百個人帶進來的肯德雞、燒酒羅、滷味、薯條、漢堡、披薩,所殘留的氣味,對下一場進來觀影的客人是一種摧殘。

第三,你在華納威秀看不到國片,你到別的地方去也幾乎看不到國片。最主要的原因是新聞局在九○年代初期為了在WTO談判中保護農業,而放棄保護智慧才產權產業,包括電影,故取消了保護國片之用的國片映演比例規則。

第四,那叫做吉「拿」棒,不叫做吉野棒。

第五,如果你還認為戲院只是供人消費電影,那你可能對整個映演產業不甚熟悉。美國早在七○年代便開始發展Complex,為了提高營收,而發展出一套「利用影片聚客,利用餐飲品賺錢」的商業模式。這種情形在世界各主要映演市場皆然。

第六、華納威秀之所以能在台灣這麼吃得開,也要謝謝我們的政府。在美國,華納兄弟是不可以經營戲院的,因為牽涉到電影業的「垂直壟斷」。在台灣,華納兄弟雖沒有製片廠,但有發行部門,而自己本身就是「電影片至造者」;就廣義垂直壟斷的定義,華納兄弟應該在台灣是不能開戲院的。很可惜,我們沒有反托拉斯法,不能阻止他們。相同的論調也可以應用在威秀影業上。威秀影業來自澳洲,是當地的媒體集團,旗下擁有製片廠、電視台、廣播電台,當然包括戲院。但威秀影業在台灣沒有自己的發行部門。

第七,結論是,我能體會你的不悅。但這樣漫無目的的叫囂,實際上於事無補,讓大家繼續去威秀看片,繼續不滿。這是何苦?不如就接受這個事實,反正華納兄弟在今年年初已經撤資了,然後開開心心地拒絕爆米花,抱著便宜(外面買的)可樂進去看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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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不喜歡他,錢就不要給他賺
2005/10/15 20:42

你應該是抵制他,錢不要給他賺,改去其他可以帶外食的電影院吧,幹嘛一邊罵他,一邊又把錢送去給他賺,難道你在的縣市,只有華納威秀一個選擇?



Rob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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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
2005/10/08 07:36
不過,為什麼看電影一定要吃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