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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17 19:32:46瀏覽1414|回應1|推薦5 | |
今年金曲獎甫落幕,生祥在典禮上拒絕領獎的表現值得讓人鼓鼓掌!其中生祥批評,金曲獎應該是以音樂類型分類,而非以語言分類,正講出了我一直以來的心聲。我曾在大三那年(2004年)投書聯合報報導批評過金曲獎的分類方式,沒想到過了兩年半,生祥竟在台上呼應我的觀點,感覺很奇妙。我找出過去投書獲刊的內容舊文重貼,真心希望新聞局能重新重視這個問題。 筆者也不禁感嘆,這個問題直到兩年後才又因為生祥的抗議而浮上台面。 似乎,來得有點晚!!! 金曲獎的獎項分類,以語言分類不如以音樂類型分類來得適當。以美國葛萊美獎為例,即以音樂類型、曲風分類。 事實上,每種音樂類型的特色及呈現方式原本就大異其趣,將五花八門的音樂類型全部放進一個框框裡決勝負,不但難為了評審,也苦了參賽的音樂創作者及演繹者。把嘻哈曲風、搖滾曲風,或是把張惠妹、齊豫的演唱擺在一起做評比,多麼怪異,因為在音樂類型上,評審的基礎根本不一樣。 在台灣,台語、客語及原住民語的音樂市場及所受到的重視程度,比起國語流行音樂市場明顯薄弱很多,看看每年金曲獎得獎名單,確實在主要大獎上均由國語音樂包辦,然而這個現象能藉由獎項的增設而改善嗎?我想問題的根本還是在方言音樂的製作品質吧! 舉例來說,今年五月剛落幕的金曲獎,其中江蕙的《風吹的願望》專輯以方言音樂入圍了主要大獎;再如去年,劉劭希以客語專輯《野放克》打敗周杰倫獲得最佳專輯製作人獎,在在證明了品質優良、製作精緻的方言音樂不會被埋沒。如今將方言音樂獨立出來自行評比,雖少了國語音樂的競爭,但會因此提升了方言音樂的製作水準及大眾的重視程度嗎?還是僅僅讓方言音樂脫離市場競爭,更不被大眾重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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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媒體出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