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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2 12:51:31瀏覽1781|回應11|推薦130 | |
◎《論語》成語選之叄~2015〈民國104〉.12.12: ~〈子罕第九、鄉黨第十、先進第十一、顏淵第十二〉 ◎參閱《四書章句集注》: http://ctext.org/si-shu-zhang-ju-ji-zhu/zh 一、功虧一簣: 〈近似成語:「功敗垂成」、「半途而廢」、「前功盡棄」、「有始無終」...等。〉 同成語「為山九仞,功虧一簣」。仞,古制以七尺為一仞。簣,謂盛土之竹筐。功虧一簣,猶言僅差一簣土中止而前功盡棄。 比喻施政、工程或任何事都要堅忍踏實,俾能克竟全功;若中途懈怠或放棄努力,即使只差一步,都將導致前功盡棄後果。 典出《論語。子罕第九》第19章: 子曰:「譬如為山,未成一簣,止,吾止也;譬如平地,雖覆一簣,進,吾往也。」 又見《尚書。周書。旅獒》:「嗚呼!夙夜罔或不勤,不矜細行,終累大德;為山九仞,功虧一簣。」~按《周書。旅獒》起頭曰:「西旅獻獒,太保作旅獒。」 [附註]: 欲成就大事,首應始終如一貫徹到底,不可虎頭蛇尾、半途而廢,否則功虧一簣而前功盡棄。 創業如是方能永續經營;企業改革或政府組織改革亦如是,貫徹始終才能漸現改革績效。 堅持奮戰到底,才能贏得榮耀。〈網路分享〉 = = = = = = 忮,音ㄓˋ。「不忮不求」本義謂不嫉妒,不貪婪;即既不嫉妒他人成就,也不貪求非分名利。後引申形容君子處世態度能淡泊名利,不妄動非分之想。 典出《論語。子罕第九》第27、28章: 子曰:「衣敝縕袍,與衣狐貉者立,而不恥者,其由也與?『不忮不求,何用不臧?』」 子路終身誦之。子曰:「是道也,何足以臧?」 又見《詩經。邶風。雄雉》:「百爾君子,不知德行。不忮不求,何用不臧?」 又,晋。葛洪《抱朴子。接疏》:「明者舉大略細,不忮不求,故能取威定功,成天平地。」 [附註]: 「不忮不求」說易行難!景氣差時一般百姓求溫飽已滿足,各級從政者欲實踐不忮不求正道則難。檯面上政治人物淡泊名利者,幾稀矣。 如炒房地產炒股票,幾乎是富人或有閒錢人專利;特別是爭取政府公職及國會民代者則不宜,社會觀感問題,俾求避嫌以正官箴也。 一、恂恂: 恂恂,嚴肅恭謹貌。如,猶言「然」,形容詞。白話曰樣子,文言曰貌。《論語》文常用「如也」一詞。 《禮記。大學》:「恂,栗也。」注:「字或作峻。言其容貌嚴栗也。」 典出《論語。鄉黨第十》第01章: 「孔子於鄉黨,恂恂如也,似不能言者。其在宗廟朝廷,便便言,唯謹爾。」 又見《漢書。馮參傳》:「參為人矜嚴,好修容儀,進退恂恂。」恂恂義同上。 另,唐‧柳宗元《捕蛇者說》:「吾恂恂而起,視其缶(瓦器),而吾蛇尚存,則弛然而臥。」 此處之「恂恂」,則謂因害怕而緊張貌;猶言很小心謹慎或提心吊膽的樣子。 [附註]: 恂恂如也,狀君子恭敬謹慎、少言多做貌。今日政壇則反,多以聲音大態度跩為尚,此為民主踰矩之異象。 觀今之父母官尤其國會民代,泰半都前恭〈恂恂如也〉後倨〈蹻蹻如也〉,忘了參舉時的謙遜與服務初衷。 一、過猶不及: 過,超過,過分。不及,引喻處世未達到或不足標準。過猶不及,凡事超過了等於不足正道標準,都非適當的行為。 典出《論語。先進第十一》第16章: 子貢問:「師與商也孰賢?」子曰:「師也過,商也不及。」曰:「然則師愈與?」子曰:「過猶不及。」 又見清‧李汝珍《鏡花緣》第十四回:「據老夫看來,這是“過猶不及”。大約兩耳過長,反覺沒用。」 [附註]: 凡事不及是沒魄力,以致於虎頭蛇尾;凡事超過是缺智慧,不懂得適可而止。故曰「過猶不及」,個中人生哲理,值得吾輩深省。 「過猶不及」一例:少數民代以揭弊為名,專攻爆料揭對手瘡疤為務;有時過頭遭對手蒐證反彈波及自家人,造成難堪互咬混戰。 上坡下坡〈臉書分享〉 = = = = = = = = = = = = 一、克己復禮: 克,克制。克己復禮,乃儒家所謂約束自己,使每件事都能歸諸〈合乎〉「禮」。 「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即克己復禮之綱目〈要點〉。 典出《論語。顏淵第十二》第01章: 顏淵問仁。子曰:「克己復禮為仁。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 顏淵曰:「請問其目。」子曰:「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顏淵曰:「回雖不敏,請事斯語矣。」 又見《左傳。昭公十二年》:「仲尼曰:『古也有志,克己復禮,仁也。』信善哉!楚靈王若能如是,豈其辱於乾谿?」 [附註]: 「克己復禮」求仁恕之道,相當不容易,唯至少應儘量做到「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 非禮勿視,勿聽,勿言,勿動。〈網路分享〉 = = = = = = 自己所不願他人以不合理方式對待自己者,如謾罵、毀謗或輕侮、造謠、損害名譽,就應以同理心善待他人。 亦即吾人應將心比心,凡事莫自我中心,強求他人必須完全聽從自己,否則聲討污衊;而須能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此謂之「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典出《論語。顏淵第十二》第02章: 仲弓問仁。子曰:「出門如見大賓,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在邦無怨,在家無怨。」仲弓曰:「雍雖不敏,請事斯語矣。」 又見《論語。公冶長第五》第12章:「子貢曰:『我不欲人之加諸我也,吾亦欲無加諸人。』子曰:『賜也,非爾所及也。』」 子貢所言「我不欲人之加諸我也,吾亦欲無加諸人。」近似孔夫子所揭示「己所不欲,好施於人。」差別在孔子積極講仁德,子貢則消極求恕道;所以孔子曰:「賜也,非爾所及也。」並非貶抑子貢,而是鼓勵他再向上提升。 [附註]: 今日政壇所以烏煙瘴氣,黨同伐異政令不彰,正是政客們好揭人短而護己短之通病,是謂「己所不欲,好施於人。」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臉書分享〉 = = = = = = 直,正直不佞巧者。錯音ㄘㄨˋ,通措,猶言捨棄、罷黜。枉,邪曲不正者。舉直錯諸枉,謂舉用正直之人任事,罷黜所有邪曲不正之小人。 典出《論語。顏淵第十二》第22章: 樊遲問仁。子曰:「愛人。」問知。子曰:「知人。」樊遲未達。子曰:「舉直錯諸枉,能使枉者直。」 樊遲退,見子夏。曰:「鄉也吾見於夫子而問知,子曰,『舉直錯諸枉,能使枉者直』,何謂也?」子夏曰:「富哉言乎!舜有天下,選於眾,舉皋陶,不仁者遠矣。湯有天下,選於眾,舉伊尹,不仁者遠矣。」 另,西漢。張釋之《執法》:「釋之曰:『法者,天子所與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此而更重之,是法不信於民也。.... 今既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一傾而天下用法皆為輕重,民安所錯其手足?唯陛下察之。』」 於《執法》一文中,民安所錯其手足之「錯」亦通措,但其意為措置、安置,與上述捨棄、罷黜不同義。 [附註]: 按此成語亦作「舉直厝枉」,古厝字通措,意為措置、安置;為較少用之成語同義詞。 為政者「知人善任」是基本法門,而「舉直錯諸枉」則是進階功夫。此二用人原則,洵為今之從政者圭臬。 韓德爾《彌賽亞》&海頓《創世紀》&孟德爾頌《伊利亞》,併稱「世界三大神劇」。 轉載資訊來源:《維基百科》為主+《網路分享》。 1741年:韓德爾在經濟與健康均處於惡劣狀況下,因愛爾蘭貴族的支持再度提筆。首先他替愛樂協會作此曲。 韓德爾創作此曲時,嘗以神的化身自居而渾然忘我,幾近廢寢忘食,據說僅花三週即完成鉅作《彌賽亞》。 在寫第二部中的「阿利路亞合唱」時,韓德爾感動大呼:「我看見了天國和耶穌!」。 1742年:《彌賽亞》於愛爾蘭首都都柏林首次公演,果然非常成功。 1743年3月25日:這部作品首度在倫敦演出時,喬治二世深受感動,不由得起立肅聽,全場人士也相繼起立。 從此以後相沿成習,每逄演唱《彌賽亞》到這一段時,觀眾循例起立聆聽。 此一空前大成功,使韓德爾博得「神劇之父」的美譽,並確立當代樂壇巨匠之地位。 韓德爾《彌賽亞》〈維基分享〉 = = = = = = 1. 序曲暗示耶穌誕生之預言,由莊重調開始,不久是優美的賦格風演奏。 其中第十四曲「田園曲」最為優秀,通常在耶誕節單獨演奏。 3. 第二部第二十二曲~第三十六(受難)、第三十七曲~第四十四曲(贖罪)。 第二部中優美的曲子特別多,如第二十三女低音唱「我被侮辱、被人們遺棄」,乃韓德爾含淚揮筆而成,合唱的第二十五曲「因他的傷使吾等痊癒」、第二十六曲「 吾等像迷途的羔羊」、第三十八曲女高音詠唱「啊,好美呀!」均為名曲。第四十四曲「阿利路亞合唱」更可謂是天堂聖樂。 4. 第三部第四十五曲~第五十三曲(復活與永恆的耶穌之榮耀)。 著名的部分是女高音詠唱的第四十五曲「我知道,我的贖罪是生存」、第五十三曲「阿門合唱」等。 B、據說韓德爾嫌惡此曲被用於營利目的,故而禁止曲譜出版。 1735年7月:韓德爾收到了好友詹南斯寄來的三部神劇劇本~《掃羅》、《彌賽亞》和《伯薩撒王》。 在韓德爾悉心研究這些劇本,並深深為之感動的同時,心靈也再次接受了宗教的淨化。他重新找到了創作的信心。 1741年8月22日下午:韓德爾開始創作《彌賽亞》。 C、關於韓德爾究竟花了多久的時間來創作這部神劇~光演出就要花兩個半鐘頭的巨作,各家說法不一。 傳說他僅用24天時間便完成了《彌賽亞》的創作。在宏大的作品中,融入了作曲家成熟的宗教虔誠。 1. 《彌賽亞》的歌詞全部節選自《聖經》(如《以賽亞書》、《詩篇》、四大福音書、保羅書信和《啟示錄》等),敘述了耶穌出生、生活、受難、受死以及復活的全部過程。 2. 全曲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耶穌降臨的預言和他的誕生(21曲)。 第二部分:救贖的信息和耶穌為全人類的犧牲(23曲)。 第三部分:耶穌的復活和最終的審判(13曲)。 3. 韓德爾的音樂以旋律的簡樸流暢、氣勢的雄偉、音響的明亮以及對人物、情節生動的描繪而著稱。 他使詠嘆調的性格更多樣化,使宣敘調的音調更旋律化,並加強了序曲、間奏曲、器樂伴奏的標題性和造型性。 對合唱的運用方面,他不拘泥於複調音樂,而廣泛地運用主調音樂,使兩者有機地揉和在一起,大大提高了合唱在神劇中的地位。 受膏是一種宗教儀式,經由先知,以聖膏油塗在候選者的頭上,確認此人是上帝所選中的人,將可以成為君主或是祭司。 1. 《舊約》記載的第一位受膏者是祭司亞倫,經由摩西為他執行受膏禮。 數百年後,撒母耳為大衛執行受膏禮,宣告他將繼任,成為以色列王。 2. 基督教方面宣稱:「《新約聖經》指出,《舊約聖經》一直提及的彌賽亞就是木匠出生的拿撒勒人耶穌。聖經從幾方面說明彌賽亞的身份。」 以下「家系」、「預言」、「承認」是基督教方面的主觀宣稱,而非客觀描述,也未體現其它宗教和非宗教界的觀點。 比如猶太教與基督教在耶穌身份上自古以來就有根本分歧。基督教方面有如此的宣稱: 「耶和華上帝親自作證,表明耶穌的確是彌賽亞。耶和華曾差遣天使告訴人,耶穌就是他應許的彌賽亞。耶穌在地上時,耶和華曾在天上發言,説耶穌是他所悅納的。耶和華上帝也賜給耶穌超過人的力量去施行奇蹟。」 3. 《維基》:傳統上,由於《彌賽亞》的內容與耶穌的降生、受死及復活有關,因此較常被安排於聖誕節或復活節期間獻唱整套或個別部份;至於個別單曲,則沒有特別的限定。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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