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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21 17:14:13瀏覽157|回應0|推薦0 | |
陳思緯老師的提醒:
衛福部社工司提出社救法最新修正版本,僅放寬過去家暴婦女需興訟才可不與丈夫合計薪資,降低貧窮受暴婦取得福利身分門檻;針對脫貧條件,除政府就業扶助外,納入民團選項,民眾擇一管道接受協助脫貧,三年內薪資不計收入,持續享各項福利。 「虛擬所得」是指現行法規中,貧窮家戶子女只要畢業,一概視為有基本工資收入,忽略貧窮民眾就業困難的現況,衛福部所提修正後草案版本仍未取消規定,僅維持原先預告草案中,放寬高齡、受暴婦等對象可打折計算規定。 社救盟提出的第二版修法草案,將虛擬所得改為「自述收入」,不再預設貧窮者收入能力,而是按照實際就業情況計算,並由社工實地訪查確認。立委林月琴說,學生畢業後並非人人皆可無縫接軌就業,但社救法卻直接視為他們立即有基本工資收入,衛福部應正視法規局限,並設法解決。 社救盟共同發起人王今暐說,九成以上無家者不具低收入戶資格,藉無家者專法、專章明訂預算、業務職掌才能系統性處理無家者困境,但衛福部遲未推動社救法無家者專章。 社救盟第二版草案中,明訂無家者身分為露宿街頭或公共場所、居住於不宜人居住住所等,擴大現行規定,草案中也要求主管機關提供無家者扶助、安置、輔導、醫療等服務,並授權主管機關以子法訂定服務經費來源。 林月琴說,衛福部應比照修法中「身障權法」,年底前將草案送立法院審議。現行社救法已導致貧窮線被低估,符合低收、中低收入戶民眾僅五十八萬人,與推估實際貧窮人數二五八萬相差二百萬,小幅地修正社救法,無法解決「福利入口太窄」問題,不如不修。 衛福部常務次長莊人祥承諾,將盡快提出法案,持續凝聚共識。衛福部社工司司長蘇昭如說,政府於修法過程中為溝通橋梁角色,面對質疑,將虛心檢討。 民團控「斷崖式」福利 籲漸進脫貧 收入超過門檻福利全無 有人為維持資格 轉向工地「打黑工」 依現行「社會救助法」規定,低收、中低收入戶民眾,雖有就業初期最長四年薪資免計收入規定,但一旦收入超過各縣市最低生活費,福利津貼及醫療、住宅等補助全失。民團控訴,現行機制屬「斷崖式福利」,導致貧窮民眾不敢脫貧掉進「貧窮陷阱」,弱勢兒少為此走上打黑工、販毒之路。 台北市康復之友協會轄下興隆會所,提供精障者社區支持服務,服務的對象多為貧窮者。興隆會所專員林建宇說,一位會所會員小川(化名),本身是精障者也是低收入戶,曾找到保全工作,沒多久卻離職,改至工地「打黑工」,目的是維持收入低於社救法脫貧額度,保有福利資源。林建宇批評,這是制度導致的「貧窮陷阱」。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分,除與福利津貼有關,也與各項社福措施「綁約」。林建宇表示,具福利身分民眾,享醫療費用全免、子女教育經費補助、居住扶助措施等,貧窮情況愈嚴重,民眾獲得的福利資源愈多,一旦工作取得收入、超過法定門檻,將導致支持系統全失,「預期努力脫貧會導致收入變低,讓選擇福利身分成為理性選擇」。 兒少服務團體「微光盒子」團長蕭羣諭表示,他服務的兒少中,有的努力工作賺錢,反而被父母打罵,擔心收入增加害家庭低收失去低收資格,讓「貧窮世襲」窘境不斷複製,最終孩子為了經濟因素,只能打黑工,或走上詐騙、販毒之路,資產累積快,且不會導致家庭失去福利身分。 社救助法修法聯盟所提「社救法二點○版草案」,增設脫貧及自立專章,設「福利緩衝期」,給貧窮者一段時間累積「風險儲備金」,金額足以支應共同生活家庭成員一年生活成本,或家戶平均每人每月收入金額,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二倍時,才終止福利緩衝期,解除相關福利措施;另設「福利遞減期」,前述緩衝期結束二年內,保留低收入、中低收入戶資格。 林建宇說,為解決「貧窮陷阱」,盼「社救法」修法時,可改變過去一次性取消津貼及福利,改為津貼遞減,如多賺一千、少補二百等作法,並由社工評估,保留醫療、居住等部分福利資源,可讓貧窮者更有動力脫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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