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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殺人擬修法免入獄 掀論戰 肯定情堪憫恕 也憂道德風險 修法難治本 應補好長照破洞 (112.2.12新聞報導)
2023/02/14 21:10:59瀏覽400|回應0|推薦0

陳思緯老師的提醒:
1.本篇報導請考生參考,以擴增對此議題的瞭解,並預為思考自己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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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因照護壓力衍生的殺人案件,十年來發生近百件,法務部最近拋出有意修法、讓因長期照護等特殊犯案者有獲得緩刑或緩起訴、不用入獄服刑的機會,引發各方熱議。肯定者認為,這類犯罪者是情有可原;質疑者則擔憂,是否衍生照顧不了就可殺人的道德風險;但都認為修法無法解決根本問題,更重要是長照等社會安全網的破洞要補好。

台灣因進入高齡社會,老老照護或因照顧久病家人,累積經濟、心理壓力造成的弒親命案,近年來不斷在台灣社會底層上演,曾有法官在審理類似案件時,雖極度同情被告、但殺人罪最輕法定是十年有期徒刑,即使依自首、情堪憫恕而兩度減刑,仍只能判兩年半,不符合兩年以下才能緩刑條件。

去年本報(聯合報)與願景工程基金會推出照顧殺人報導後,引起諸多回響,不少人提出日本前幾年發生丈夫勒死照顧十年的失智妻案子,法官最後判三年、緩刑五年,呼籲國內修法。法學教授陳長文更投書指出,追根究柢是政府對重度長照治理失能。

法務部檢察司司長黃謀信說,「法律訂死在那邊,怎麼判都要坐牢」,但類似案件有特殊犯案動機,若再以囚禁懲罰,不符合罪刑相當原則,也違背國民法律感情。

法務部最近研議三種修法可能性,一是放寬緩刑條件從目前的「兩年以下」修正為「三年以下」;其次是放寬緩起訴條件、讓類似長照悲歌的案件有緩起訴機會;三是增訂獨立處罰規定。

黃謀信分析,日本的刑法規定「三年以下」得判緩刑,因此因長照殺人的犯罪者,有機會免入監;另外,若檢察官能在「緩起訴」階段就有權處理這類案件,當事人更可免除後續的訟累,但因相關規定屬於司法院主管的刑事訴訟法,仍待進一步溝通、討論。

法務部官員說,長照悲歌揭露弱勢族群因長期照護所造成的各種身心問題,長照殺人令人心痛,為兼顧法、理、情,最快下個月將提交刑法研修小組討論。

陳長文對法務部願意啟動修法表示肯定,他說,早就該做,既然有心修法就別牛步化,快決定哪種方案最可行,但法律只是其中一部分,更重要是政府的社福政策與資源,能否照顧到需要的人。

有學者指出,修法降低長照殺人者刑罰是最後一步,政府應將問題層面拉高到行政院,探討照護時間長短等因素與犯罪的連動性、何者為高危險群,鑑往知來才能「預防」長照殺人的發生。

長期關注此議題的家總秘書長陳景寧說,「長照悲歌」根源是長照服務不夠用、不好用,多數都發生在重度失能家庭。

學者:應思考「預防」長照殺人 放寬緩刑或緩起訴要件 法界看法不同 照顧多久才算長照壓力 不易達成共識

法務部提出「長照殺人」修法三方向,透過放寬緩刑、緩起訴或制定獨立規定,提供檢察官和法官較大裁量空間,解決刑罰過重的問題。學者指出,修法固然好,但減刑畢竟是最後手段,如何「預防」長照殺人才是政府應該跨部會思索的問題。

律師林俊宏認為放寬緩刑要件是比較合理、可行的,再加上有刑法目前自首與情堪可憫的「把關」,應不會有過度放寬的效果;若是放寬緩起訴條件,「開的門會比較大」,影響層面也廣,得看外界是否能接受。

但律師范振中認為放寬緩起訴要件,比較能有效符合長照殺人案件被告的需求,因被告多半是年長、有精神問題者,案件時間愈長,對被告愈是痛苦的折磨,「遲來的人道關懷,不是真的關懷」。

他曾經受託長照殺人案件的被告,歷經檢察官起訴、法院三審審理,最終判刑二年六月定讞,但被告在入獄前一天逝世,煎熬多年換來較輕的刑度,但毫無實益。

范振中說,長照殺人是台灣邁入銀髮、高齡社會必定會碰到的問題,除修刑法、刑事訴訟法外,相關配套法令也應一併審酌修法。

律師陳長文則建議放寬緩刑與緩起訴條件兩頭併進,讓可能被檢方忽略的被告,有機會在法院獲得緩刑。

林俊宏表示,對長照殺人加害者而言,偵審過程是一種折磨,得必須反覆回想他們當下痛苦的決定,若未來修法未降低法定刑度,仍是十年以上重罪,依現行規定得交由國民法官法庭,必須得找程序監理人、鑑定人等,審理時間拉長,對被告來說又是另一種折磨。

至於在殺人罪章中增訂「長照殺人罪」,比照義憤殺人罪,對「不得已之事由」而殺人者處較輕刑責,林俊宏指出,「不得已事由」是不明確的法律概念,實務操作上有難度,因法定要件的概念模糊,要件不夠清楚。也有法官指出,照顧長期病患的人,未必與病患有親屬關係,同居人甚至患難之交間也可能因長期照護衍生壓力而發生犯罪問題,「長照殺人」的犯罪主體如何制訂構成要件,就是一大爭議;要照顧多久才算長照壓力?如何達成共識都不容易。

銘傳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副教授王伯頎指出,從二○○九年至今長照殺人案例約百件,修法讓法官、檢察官有較大的裁量空間是可行方向,但法律文字得由法務部傷腦筋。

他更指出,修法減刑降低長照殺人被告的刑罰,畢竟是最後一步,沒有人願意看到「長照悲歌」,府應將長照問題層面拉高到行政院,並針對案件做趨勢分析,探討照護時間長短等因素與犯罪的連動性、何者為高危險群,鑑往知來才能「預防」長照殺人的發生。

報導原文網址:https://reurl.cc/a1rrMQ

禁錮人生 法院判決道盡照顧苦

台灣邁入高齡社會「長照殺人」案件時有所聞,法院判決也道出無盡照顧的苦與壓力,但礙於法令再減刑也無法宣告緩刑,讓不得已的「加害者」免於牢獄之災,法務部提出三項修法方向,盼能解決如此的司法困境。

八旬陳姓老翁無微不至照顧先天性腦性麻痺、臥病在床的女兒半世紀,從未讓女兒生褥瘡;陳三年前見女兒牙痛徹夜哀號,吃止痛藥也無效,認為女兒活得痛苦,親手用棉被悶死女兒。

判決指出,陳父每日協助女兒吃飯、洗澡,並得更換四至五次尿布,五十年來未假手他人,照顧過程確實辛苦,長年沒有旅遊、社交機會,法院形容女兒是「被社會遺忘的人」。

陳父長年累積身心壓力,加上新冠疫情肆虐,他不斷聽聞牙痛女兒的痛苦呻吟而無計可施,才選擇親手了結女兒生命。法院肯認陳是充滿關懷與愛心的父親,往後人生皆會受到「良心監牢」禁錮,籲請總統特赦,並盡力酌減刑度,最後陳父仍被判兩年六月徒刑定讞。

七旬蔡姓老翁不忍七度中風的妻子臥榻卅年,在醫院拿裝衛生紙的塑膠袋悶死妻子,再走向護理站報案「我太太解脫了」。蔡的兒子作證,父親卅年帶著笑容照顧母親,全癱的母親到最後都未長過褥瘡。

法官認為蔡長年照顧病妻,沒有個人生活,自己身體有病痛也不願將妻子送機構照護,用情甚深,蔡符合自首、情堪憫恕的減刑事由,一審判刑二年六月,案件上訴二審審理中。

報導網址:https://reurl.cc/WDddb7

協會:悲劇源自長照政策不足 不利重度失能者、近貧家庭 照顧壓力自己扛

照顧殺人事件層出不窮,促使法務部著手修法。台灣長期照顧發展協會秘書長余志松認為,雖然修法減輕照顧者刑責,照顧悲劇發生的根本仍是長照政策不足,長照 2.0 力推居家服務、社區服務,僅能幫助輕中度失能者,但對於重度失能者來說,補助依然不夠多,弱勢家庭無法將被照顧者送機構照護,照顧壓力依舊自己扛下。

余志松說,現行長照 2.0,重度失能家庭可使用長照時數每月九十小時,等於一天只有三小時,其餘廿一小時得家庭自己負擔,而日照中心大多平日開設,一天最多八小時,且見「紅」就休,其餘時間也都要家屬自行照顧;越來越多失智家庭,失智者伴隨各類精神症狀,研究曾指出,失智症的家庭照顧者逾半數有憂鬱症。

相較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補助多,最慘是「近貧」家庭。余志松指出,這類家庭名下有房產,但不到中低收程度。政府每年補助住長照機構家庭六萬元,等於一個月只補助五千元,但住宿機構每月花費至少四至七萬元,「近貧」家庭趨近弱勢,最後往往只能自行照顧。

報導網址:https://reurl.cc/jl77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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