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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衛生法三讀通過 強制住院須法官裁定、不得超過60日 (111.11.29新聞報導)
2022/12/03 17:53:03瀏覽268|回應0|推薦0

陳思緯老師的提醒:
1.本篇有關精神衛生法的修法內容,請考生在法條公布後加以研讀,以利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有考測驗題的正確應答(普考/地四、專技社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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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院院會今(29)日三讀通過《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條文,修法重點包括推動心理健康促進、積極布建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及多元社區支持、強化病人通報及精進前端預防與危機處理機制、強制住院改採法官保留,與病人權益保障。為保障嚴重病人權益,強制住院改由法官裁定,且強制住院不得超過60天。

為呼應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與兒童權利公約保障人權,並回應社會各界對鞏固社會安全網期盼,行政院會今年初通過《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本次修法5大重點包括,強調推動心理健康促進、積極布建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及多元社區支持、精進病人協助及前端預防、強化病人通報及建立危機處理機制、強制住院改採法官保留與病人權益保障、殺人傷人案件刑事優先原則及防止汙名化。

為落實病人知情同意權,修正條文刪除現行對嚴重病人「得僅經其保護人同意」、「得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等規定,明定精神照護機構若因醫療需要,經病人同意而限制居住場所或行動,應遵守相關規定並於最小限制範圍。

報導原文網址:https://reurl.cc/qZnE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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